2020年元旦清晨5點,廣東佛山南海區第七人民醫院急診科,韋先生抱著6個月大的兒子焦急等待。孩子咳嗽、咳痰、高燒不退,而因為當天是元旦節,醫院稱急診沒人(值班),讓韋先生等待,7點56分,孩子突然全身發紫,呼吸微弱。當醫護人員終于趕來搶救時,一切都太晚了——這個來到人世僅半年的小生命,因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永遠閉上了眼睛。
誰也沒想到,這場悲劇在四年后竟演變成另一場“掠奪”:當醫院賠償88.8萬元后,代理律師一人獨吞55.5萬元,悲痛的父親最終只拿到33.3萬元!令人震驚,這位“專業律師”的手段,竟與詐騙無異……
01事件來龍去脈
悲劇發生后,韋先生這個只有小學文化的廣西河池打工者,開始了艱難維權路。他最初以為孩子死亡與家附近診所開的藥有關,花了兩年時間起訴診所,最終僅獲賠2萬元。
2022年6月,經人提醒,韋先生才意識到醫院延誤救治的責任。他在6月17日向南海第七醫院投訴。蹊蹺的是,次日就有一位自稱“鄧律師”的人主動來電:“我可以代理你的案子,等結果出來后再談費用。”
被維權弄得精疲力竭的韋先生仿佛抓到救命稻草。6月18日,他與鄧某見面簽約。但這份名為《咨詢合同》的文件,乙方竟是“新諸葛(廣州)科技咨詢有限公司”——一家沒有律師執業資質的機構。合同約定:賠償金超過23萬元的部分,全部作為“咨詢費”歸該公司所有。
2023年9月,鑒定結果出爐:醫院存在“對其病情不夠重視,未盡到急診負責義務”的過錯,承擔次要責任(過錯參與度16%-44%)。
轉折發生在2024年5月23日。鄧某讓韋先生簽署一份空白的《承諾書》,上面連賠償金額都沒填寫。一周后,鄧某通知韋先生領取賠償款,聲稱“一共賠了79萬元”,并當場轉給韋先生25萬元(后又稱多給了2萬元)。
根據韋先生當時拍下的《承諾書》顯示,調解書編號,一次性補償金額均為空白。圖源:大風新聞
心存疑慮的韋先生立即打印銀行流水,赫然發現:實際賠償金額是88.8萬元!更讓他震驚的是,賠償款早在5月23日就到賬了,鄧某已分兩次轉走9.8萬元!
圖為銀行交易明細。圖源:大風新聞
當天下午,鄧某又帶韋先生到律師事務所,軟硬兼施地讓他簽下一份《委托合同》——這份合同日期竟被倒簽為“2023年12月15日”。簽完字后,鄧某再“退還”8.3萬元。最終,55.5萬元落入律師口袋,韋先生僅得33.3萬元。
02 家屬最新發聲
“調解時故意不讓我到場,連醫調委要聯系我都說‘聯系不上’!”韋先生事后發現,鄧某在整個代理過程中精心編織了一張信息封鎖網。
2024年5月17日,鄧某在醫調委與醫院簽訂《調解協議書》時,賠償金額白紙黑字寫著88.8萬元。但鄧某不僅對韋先生隱瞞這一關鍵信息,還故意不讓他參與調解過程。
更可疑的是,賠償款被打入由鄧某控制的銀行卡——這張用韋先生名義新辦的卡,密碼和卡片都由鄧某掌握。韋先生連賠償時間、金額都毫不知情。
“我感覺被騙了。”韋先生向老家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咨詢后,得到一個關鍵信息:風險代理最高收費不能超過18%!按88.8萬元計算,律師費最多16萬元左右,而鄧某竟收取55.5萬元(占比62.5%)。
2024年7月,韋先生憤而向廣州市律師協會投訴。2025年7月17日,廣州律協通報:經調查發現鄧某存在“超標準收費、隱瞞關鍵信息”等行為,且“還存在其他涉嫌違法違規執業行為”。
圖源:大風新聞
事件迎來轉機。7月20日,韋先生告訴媒體:經律協調解,鄧某同意退還39萬元。目前已簽訂書面協議,將于下周前往律協簽署具體退款協議。
“簽字后就能拿到退款。”韋先生的聲音中透著一絲疲憊的寬慰。但這場持續五年的傷痛,豈是退還超額律師費就能撫平的?
03 知情人爆料
“這簡直是把醫院當搖錢樹!”一位醫療糾紛專業律師向本刊透露,“嘴里全是正義,背里全是生意的律師雖屬少數,但危害極大。”(“后背發涼”:律師“盯”上了醫院,每天20波律師掃樓...)
收費套路揭秘:
1. 直接收費:按訴訟階段或小時計費,適合經濟條件較好的當事人;
2. 前期費用+后期提成:先收部分基礎費用,勝訴后再按比例分成;
3. 純風險代理:律師前期不收費,勝訴后收取賠償金15%-18%(法定上限);
“鄧某的操作是典型的‘風險代理異化’。”法律界人士指出,“他先用咨詢公司簽約規避監管,后又倒簽律所合同。若按正規風險代理,88.8萬元賠償中律師最多收取16萬元,扣除律所管理費等,實際到手約10-12萬元。”
圖源:大風新聞
而鄧某實際收取55.5萬元,是正常收入的五倍!如此暴利催生出一條灰色產業鏈:部分律師專盯醫療糾紛、工傷賠償等涉及弱勢群體的案件,利用當事人不懂法、急需用錢的心理,通過信息壟斷實施“合法搶劫”。
截至發稿,鄧某此前任職的廣東泰逢律師事務所表示“鄧某已離職”,而其現執業的元恩律師事務所則拒絕回應。這位執業18年的“老律師”,手機始終無人接聽。
04 我們的呼吁
退還39萬元就夠了嗎?當帶血的饅頭被吐出一半,作惡者就能免責嗎?
絕不!
鄧某的所作所為已涉嫌多重違法:
收費超標:62.5%的比例遠超法定18%上限;
合同欺詐:倒簽合同日期、隱瞞真實賠償金額;
程序違法:調解時剝奪當事人知情權、參與權;
資金控制:涉嫌職務侵占;
另外,這是在撕裂本就脆弱的醫患關系,對社會造成極大的公共危害,讓醫生們的心理負擔日益加重,長此以往,甚至可能影響到他們的職業熱情和專業判斷,最終受傷害的14億人的生命健康。
對于這樣的“不良”律師,必須嚴懲,追究其刑事責任!
您是否也曾遭遇“維權反被剝皮”的經歷?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轉發此文,讓更多醫生和患者看到!我們不能讓救死扶傷的醫院成為某些借醫療糾紛吸血的“偽維權者”的提款機,他們損害患者利益的同時,也在污名化醫院和整個醫療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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