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遼東危局,熊廷弼在十二年里三次出關履任救險,最終卻落個“傳首九邊示眾”。但是熊廷弼結局之慘,遠不是這句話可以表達的。
不少人受“傳首九邊”的字面誤導,以為熊廷弼是被斬首處死。實際上他被施以了極刑“剮刑”,即俗稱的千刀萬剮。而且由于熊廷弼始終認為自己被冤枉了,導致他的受刑過程更為痛苦。
赴市時,挺立不跪,下刃僅及頸半,行刑者即以刀逆割之,慘哉!
《三垣筆記》
明朝剮刑常規從頭部開始,繼之四肢、胸腹,直到受刑者死亡(且滿足刀數)為止。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朝廷和監刑官沒有特別指示,劊子手通常會盡快結束受刑者的生命,以減輕他們的痛苦。
天啟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行刑當天,由于自認蒙受了不白之冤,熊廷弼在行刑時堅決不跪。加之其身材高大,劊子手一時茫然不知如何下刀。最終惱羞成怒的劊子手從腿部開始行刑,并刻意讓熊廷弼緩死,其慘難用文字描述。
處死熊廷弼后,針對他本人的刑罰并未結束。除了“傳首九邊”的羞辱之外,還有“棄市”。在明清兩朝“棄市”并不是個修飾詞,而是一項具體的刑罰。其主要內容有以下兩點:
其一,公開行刑并允許平民、奴仆、賤籍等各色人等圍觀議論。對于士大夫而言,肉刑本就是侮辱。而自己的受刑過程成為黎庶之流的談資,那更是辱上加辱。何況剮刑這種需扒光衣服,并嚴重毀壞膚肉的刑罰。
其二,“棄市”還意味著暴尸。被判此刑罰的人犯被處死后,家眷親朋并不能直接收尸安葬。人犯的尸體將被扔在指定地點示眾并任由野獸啃食,直到朝廷同意下葬。而熊廷弼最終被暴尸漏澤園四年之久,這就是字面意義上的死無全尸。
注:“漏澤園”是官府為無主、無葬地的死者設置的叢葬地。明末時崇文、宣武、安定、東直、西直、阜成六門外的郊野均設有漏澤園。
除了剮刑、傳首九邊、棄市之外,熊廷弼還被“追奪誥命”(剝奪賜爵或授官的詔令),即全家重新歸入庶民之列,家屬也被“驅逐出境,不許潛住京師”。即便如此,熊廷弼及其家人所受刑罰也仍未結束。
天啟六年,山海關鎮守太監陶文告發張孔教(中協西游兵營都司)、田應春(右車營千總)等將貪冒軍餉。此時正逢重修三大殿資金緊張,天啟就順勢命令薊遼總督及其治下官員嚴究并追贓。
當年九月巡關御史梁夢環上奏朝廷,前經略熊廷弼經手的遼餉中有十七萬零二十兩“未見著落”。雖然廣寧失陷后已無實冊可查,但不用查案、也不用會審,必是熊廷弼貪墨了。天啟傳旨湖廣撫署捉拿熊廷弼家屬并抄家,“嚴提家屬,追贓變產,勒限解部,以助大工”。
俗話說,“墻倒眾人推”。就如同當年張居正故事,朝廷旨意一出,湖廣巡按翟鳳翀和江夏知縣王爾玉,立即將熊廷弼的三個兒子投入大獄。見有軟柿子可捏,廣東道御史劉徽也來湊熱鬧。
熊廷弼在遼之日,大將偏將咸受侵削,收受金盔金甲,動以數百副計,至與盜克軍餉,假以買叚買布為名,陸運海運,送回原籍。且原領帑三十萬,竟無下落,見在家資不下百萬,而僅以十七萬追還公家,何以服人心而伸國法也?
《明熹宗實錄·卷七十九》
其上奏天啟稱,熊廷弼家產不下百萬,貪得可不止十七萬兩呀。正為錢發愁的天啟,本著能多抄一點是一點的精神,直接將熊廷弼的貪墨額提升到百萬兩,“覽奏,熊廷弼侵盜帑金,不下百萬,著撫按嚴提家屬追贓”。
這一下王爾玉和翟鳳翀的壓力大了,他們開始嚴刑拷打熊廷弼的三個兒子逼他們交出熊廷弼“藏匿”的銀子。熊廷弼的長子熊兆珪不堪刑罰和凌辱,用破碗片自刎于獄中。熊廷弼的遺孀陳氏至江夏縣衙為兒子喊冤,結果王爾玉將她逐出不說,還把她的兩位丫鬟去衣杖責四十,以示羞辱 ……
由于實在從熊家掏不出銀子,巡按翟鳳翀就攀附熊廷弼的姻親們,以他們替熊藏匿贓款為由大肆抄家,“罄貲不足,姻族家俱破”。最終弄出的銀子別說百萬,連十七萬都湊不滿,不足部分只得奏請朝廷讓熊廷弼子孫們代代還債。
崇禎元年正月,在兵科給事中李魯生的建議下,崇禎仿舊制赦免部分前朝罪臣,下令停止對熊家追贓。但他數次拒絕了給熊廷弼平反,以及給熊廷弼收尸的請求。
一直到崇禎二年五月,在閣臣韓爌的多次請求下,崇禎才同意不再追究熊廷弼罪行并允許其家人收尸。至此熊廷弼的殘缺之身,才得以入土為安。
最后簡單聊聊,天啟和崇禎不愿意寬赦熊廷弼的主要原因。從天啟判熊廷弼死刑的“絕命詔書”可以看出,熊廷弼就是皇帝和明廷的“背鍋俠”。
我皇祖時起熊廷弼于田間,授以經略,賜之尚方,賜之蟒玉,寵極人臣,義當盡瘁。乃廷弼欺朕即位之初,始則托病卸擔,薦袁應泰而遼陽亡;既則剛愎不仁,望風先逃,而河西失。當是之時,不知費國家幾百萬金錢,喪軍民幾百萬性命,而征兵西蜀則西蜀變,風聞山東,則山東亂,至今黔中尚岌岌未寧,斯其罪難擢發數矣。
《明熹宗實錄·卷六十二》
在天啟眼里,遼東的潰敗完全不是朝廷和皇帝的責任。因為先帝(神宗)提拔了熊廷弼并給予全力支持,自己的父皇(光宗)和自己也沒有否定這項任命。是你熊廷弼自己扛不住群臣彈劾的壓力撂挑子,而且還推薦了個“廢物”,最終導致河東淪陷。
河東失陷后,自己又不計前嫌懇請你重新出山(熊原本不想復出)。至于你二任經略無權,那是因為你搞不定王化貞。搞不定王化貞也就算了,廣寧慘敗后不復土也不死守關外,反而退回山海關,所以河西失陷就是你的陰謀 ……
由于你熊廷弼導致遼東兩次慘敗,讓國家白費近千萬兩白銀、三十余萬軍隊,而為此加稅征兵又導致西蜀、山東、黔中等地民變,好好的大明就被你給霍霍成這個樣子 …… 所以你熊廷弼當屬大明第一罪人。
這個邏輯對于崇禎一樣有效(對于當下很多人也是一樣),皇帝有錯么?當然沒錯了,錯的都是臣下無能或者不盡心賣力。
編者附:
和熊廷弼“同功同罪”的王化貞,其結局相對來說好了不少。
首先,在死獄里比熊廷弼多活了七年。如果不是崇禎五年,皇太極率清軍陳兵張家口(這次主要是打察哈爾蒙古)羞辱大明,崇禎沒處撒氣,王化貞說不定還能繼續茍下去,甚至被大赦也不是不可能。
其次,王化貞在死牢里還出了本醫術《普門醫品》,多少為自己挽回了點聲譽。
最后,王化貞只是被判斬刑,未暴尸荒野也未株連家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