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聶傳青 郭貝/文圖
近日,內鄉縣人民法院派駐縣綜治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多元解紛機制,成功調解一起因腳手架借用引發的糾紛,促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王某自有一批腳手架,零星出租腳手架兼自用,市場出租價格為4元/套/天。2022年3月15日,李某從王某處借用腳手架2套,起初約定短期使用后歸還。然而,此后李某卻一直無故占有這兩套腳手架。王某多次催要,李某直至2025年4月3日才返還了部分組件,但仍有7個腳手架接頭未歸還。王某認為,李某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合法財產權利,不僅導致腳手架無法正常出租獲利,還造成了經濟損失,為此訴至法院,要求李某按照出租價格支付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5年4月3日期間的占用費,共計8904元,并返還剩余的7個腳手架接頭。
內鄉法院派駐縣綜治中心工作人員接到案件后,迅速啟動多元解紛機制,將案件情況派發給鄉鎮,同時主動牽頭,聯合轄區法庭、轄區司法所及專業律師組成調解團隊,前往王店鎮四張村開展調解工作。到達鄉鎮后,調解團隊首先與鄉鎮村組工作人員召開碰頭會,對前期了解到的案件情況進行充分交流,為后續調解工作做足準備。
但調解工作一開始便困難重重。原來,原被告雙方此前合作時就因經濟糾紛產生過矛盾,積怨已久,雙方在調解過程中抵觸情緒極大。被告認為原告此前拖欠其工錢未給,逢年過節去要賬實屬無奈;而原告則覺得被告過年期間上門要賬,甚至將自己起訴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使其顏面盡失,故而想通過此次訴訟讓被告難堪,甚至揚言要影響被告閨女高考。針對這一復雜局面,調解團隊決定采用“背對背”的調解形式,從人情角度入手,以事實為對照,以法律為準繩,逐步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調解團隊成員分別與原被告展開“背對背”溝通,耐心傾聽他們的訴求與委屈。在與原告交流時,工作人員站在原告的角度,理解其因腳手架被占用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困擾,同時也委婉地指出其過高訴求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引導其理性看待此次糾紛。面對被告,調解團隊則強調解決問題的緊迫性,訴訟耗時耗力,還可能導致雙方關系徹底破裂,盡快妥善處理此事,既能避免法律風險,也有助于修復與原告的關系,減少麻煩。
經過數小時不間斷的努力,雙方原本強硬的態度逐漸出現松動。原告王某開始反思自己索要高額費用的合理性,被告李某也認識到自身行為的不妥之處。此時,法院工作人員乘勝追擊,精心挑選并詳細講解了多起類似案例,通過真實的司法判決結果,讓雙方清晰、直觀地認識到自身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終于,在調解團隊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被成功打動。原告自愿撤回起訴,被告當場決定支付2000元,這起持續多年的糾紛就此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此次糾紛的成功調解,是內鄉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推進多元解紛機制的生動實踐。通過整合各方資源,深入基層化解矛盾,不僅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也有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社會效果。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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