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是騎行者的“生命之盾”,關鍵時刻能有效降低事故傷害,但仍有部分騎行者心存僥幸,選擇不佩戴頭盔“裸騎”上路。7月23日,張店交警通過媒體對外曝光一批監控探頭抓拍的騎行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
違法日期:2025.7.3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姓名:許某
違法地點:和平路與西四路路口
姓名:孟某杰
違法地點:張南路政聯裝飾材料城處
姓名:高某卓
姓名:韓某汪
違法地點:和平路與西四路路口
姓名:孫某
違法地點:張南路政聯裝飾材料城處
姓名:王某生
違法地點:原山大道與華光路路口
姓名:劉某洋
違法地點:原山大道與華光路路口
姓名:王某
違法地點:和平路與西四路路口
(大眾新聞·魯中晨報記者 賈亮 通訊員 翟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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