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這個機構瞞著家長跟未成年小孩簽的合同,里邊幾十條‘公司有權做什么’,幾乎沒有我小孩有權做什么的內容。”7月27日,山東德州的李麗(化名)向媒體求助,14歲的女兒小云與濟南一家MCN公司簽下“賣身契”,6個月發了1.3萬元工資,因不堪忍受公司一些做法強行退出后,被起訴索賠1.7萬元“損失”。
記者注意到,合同對合作模式、工作要求、合同終止、主播罰款及違約賠償有詳細的條款。比如擅自接第三方活動、擅自提取傭金、勸誘員工離職、違反保密要求透露合同內容,均需要賠償不低于50萬元。
該公司是否能與未成年人單獨簽訂合同?記者多次聯系涉事公司,但未獲得回應。
14歲女生輟學去“闖世界”
與MCN公司簽訂苛刻協議
小云的父母在當地做小生意,哥哥早早外出打工,她離家之前的成績在全班排20位。初二開始,她跟家里說“讀不進去”,執意要去濟南,找一位大她一歲的女生“闖世界”。
“是叛逆期,非常倔強,攔她,她說要往車底下躺。”李麗說,怕把孩子逼急了,最終同意她去濟南,但要保證經常報平安、給家里打電話。
李麗說,她不知道小云要去做什么,也不知道她在2023年9月簽約了一家MCN公司。
這是一份打印出來的固定格式條款文本,小云的個人信息顯示,她當時14歲。
小云與機構簽訂的協議合同(受訪者供圖)
合同載明,小云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公民,具有唱歌、表演等方面才藝,作為主播與濟南主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獨家合作。雙方僅為合作關系,不涉及勞動關系、雇傭關系等,公司不承擔任何雇主責任、用人責任、人身或財產損害責任。工作產生的交通、住宿、服裝、場地等費用,由小云承擔。
主播在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的直播賬號展示才藝,每月直播27天以上,每天不少于6小時,每月刷量不得低于1.5萬元;平臺所得收入雙方按比例分配,主播承擔收益的稅費;公司有權代收和管理經驗所獲的收益,有權根據需求安排主播參加平臺活動;公司定期、不定期對主播復審,發現主播不符合條件或有其他違規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合作,并從主播應得收入中扣除違約金,不足部分由主播承擔。
主播需每天發布一條瀏覽量不低于1000的視頻;主播獲得分成收益的60%,保底分成不低于6000元,違約罰款由分成中扣除;單次直播不得低于120分鐘,否則不計入有效時長;當天直播累計時長不得低于2小時,否則不算作有效的工作天數;1小時直播內,離開鏡頭時間累計超過5分鐘,或者5分鐘內未與觀眾互動,不計入有效時長,等等。違反上述要求,公司有權扣除主播薪資。主播直播違規產生的罰款,從結算中扣除。
主播未完成直播天數、時長、月刷量,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主播未經同意在非指定平臺表演,違規一次需承擔合同期內單月最高流水收入的24倍賠償;未經同意擅自接第三方活動的,發生一次須賠償公司50萬元;未經同意擅自帶公司平臺的消費者去其他平臺消費的,發生一次,需承擔最高單月流水收入的24倍賠償;主播擅自提取賬號傭金的,需賠償不低于50萬元;勸誘、幫助其他員工及合作伙伴離職、終止合作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索賠不低于50萬元;
合同期限5年。如果續簽,需在期滿30天前書面告知對方,否則自動續約;公司有優先續約權,如主播在期滿解約,需提前將與第三方的合作條件書面告知公司;合同到期或需要解除時,需公司書面同意;協議內容屬保密信息,即便協議終止,雙方仍需履行保密義務,直到公司同意解除此義務,否則主播需賠償公司不低于50萬元。
自稱發燒被灌藥催促上班
因“不堪忍受” 強行解約后被索賠
李麗介紹,2024年春節期間,小云放假回家才告訴她與MCN公司簽了合同,并且表示“管理變態,不想干了”。
小云被灌藥的視頻截圖(受訪者供圖)
李麗說,小云說每天的直播都有任務量,完不成會被扣錢或者被處罰。比如在同事面前蹲著唱歌,在聚餐的時候被男老板攔腰抱起來倒立。“有一次感冒發燒,老板去她出租屋捏著鼻子灌藥,催她繼續上班。她說出租屋都是女生,好幾個未成年,男老板說進去就進去。她想走,老板說要賠償一百多萬。”
小云被懲罰的視頻截圖(受訪者供圖)
李麗說,2024年3月公司曾聯系她,讓她補一份監護人同意書,她提了孩子未成年的事,對方說“簽了合同的,違約要賠償”。她按要求補寫了同意書。“原本希望后邊能好好商量,好聚好散。簽完這個東西,公司同意放她離開,說她之前直播違規要罰款,已經扣了幾個月,還差七八千。協商之后公司同意兩清。誰知道,前不久把孩子起訴了。”
濟南主播文化傳媒公司起訴書稱,因小云傳播色情信息、色情資源等行為導致永久封號,造成原告被平臺扣款,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索賠16941元,并承擔律師費5000元,以及保全費、訴訟費。
李麗稱,小云告訴她違規是因為在直播間罵臟話,“小孩工作6個月一共發了一萬三,現在被索賠兩萬多。”
當初的合同是怎么簽的?家屬提供的“灌藥”視頻到底怎么回事?7月27日,記者多次聯系濟南主播文化傳媒公司負責人,電話無人接聽,之后“用戶正忙”,短信無人回復。
律師:與未成年人的合同無效,MCN機構已涉嫌違法
小云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MCN機構是否可以主張索賠?
對此,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學知表示,案例中的合同、協議均屬無效,其中條款不受法律保護,所以MCN機構的索賠主張無法律依據。
鄭學知介紹,協議明確填寫了小云的身份證信息,顯示當時只有14歲,即便合同模式化寫明了“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雙方非雇傭關系、勞動關系”,事情本質上還是機構與未成年人之間不對等的簽約關系。“2024年3月與家長補簽的監護人同意書,也是不作數的。”
鄭學知認為,涉事MCN機構已經觸犯《未成年人保護法》《勞動法》,針對工作期間發生的違規違法行為,小云及家屬可以向婦聯、勞動監察、法院等部門反向投訴、維權。
鄭學知還表示,涉事的合同條款非常嚴苛,幾乎規避了機構的所有法律責任,卻對簽約主播做了各種限制,并制定動輒數十萬的違約賠償條款,失去了公平性。“即便成年人,面對這樣的條款也要研究研究,再決定是否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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