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韓國著名偶像女團BLACKPINK成員Lisa參演“瘋馬秀”(Crazy Horse)所引發的諸多爭議?
開宗明義,在我看來:
表演脫衣舞本質就是一場商業行為,而一件在市場上流通的商品將如何被定義,并不全然由生產者單向決定,主要是看消費者怎么消費它——比如慣常的消費場景、消費方式是什么。馬桶要成為藝術品,那必須是發生在博物館這個消費場景中;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馬桶就只是一個馬桶。
成立于1951年的法國瘋馬俱樂部,從來都不是提供“身體藝術”和“女性自由”的“博物館”,它出售的艷舞表演,是一種對女性的性剝削、性化物化。
所以,無論Lisa和瘋馬俱樂部自己如何洗白瘋馬秀以及這次出演,都改變不了脫衣舞的艷情表演本質。瘋馬俱樂部賣票時,難道還會提前詢問每個買票者的購票動機來篩選入場觀眾?
那么,公眾對Lisa出演瘋馬秀進行批評算不算一種對她個人自由選擇權的限制與否定?是不是一種打著女性主義旗號的女性霸權在壓迫女性?這個爭議讓我想起此前李雪琴上《男人裝》雜志時,也有很多類似的支持聲音。我當時還專門寫過文章:李雪琴上《男人裝》和王思聰有啥關系?(戳藍字標題可讀)
在我看來,批評的聲音絕不是另一種言語霸權或另一種觀念霸權,也絕不是試圖限制Lisa或李雪琴的個人選擇自由。
Lisa個人的確有權選擇上瘋馬秀,但公眾同時有權對此提出批評。尤其粉絲過億的Lisa是影響力如此巨大的偶像。
“真正的女權是女性有權力選擇做她任何想做的事情”,這個論調頗看似秉持了一種全面的包容性,正確得不能更正確,但實際上正變成一塊萬能的遮羞布和借口,徹底消解了所有批評與運動的價值和意義。在這句話面前,所有觀念所有行為所有選擇,都被正當化合理化了,那這么多年來女性運動的意義何在?
再說自由。
很多事情(比如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比如審美打扮)看上去是“我在自由選擇”,其實不過是某些觀念已經在權力的誘導貫徹之下內化成了我們的底層操作系統——我們并非是出于真正的個人主體意識在選擇;真正決定我們選擇的,其實是我們意識最底層的集體無意識。
另如福柯所言:如果我完全沒有強迫你,并使你處于完全自由的狀態,你卻依然選擇了我為你預設的道路,那就是我開始運用權力之時。
所以,你以為的自由,可能并沒有你以為的那么自由。你怎么看呢?歡迎留言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