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早上,天空下起了小雨。這給重慶涪陵這座春秋戰國時曾為巴國國都的小城,帶來了秋后的絲絲涼意。
上午9點30分,付廷祥等人涉黑案在休庭15個月后迎來開庭。一大早,參加旁聽的人就來到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法院大門外排隊。
2021年重審開庭后久拖未判,期間經歷了公安機關重新立案重新偵查重新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從原來指控的普通犯罪變更起訴付廷祥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法院在2023年開庭數十天,庭審沖突不斷,尤其是限制旁聽、“殺豬”審判等系列操作,引發廣泛關注。2023年6月休庭后,十幾個月沒有動靜,今年9月檢察機關又變更起訴。此次開庭引來了很多好奇的群眾和法律界人士的旁聽。
此次到涪陵法院旁聽付廷祥案庭審的人士中,有些是2023年付廷祥案開庭時,就曾到涪陵爭取旁聽未被允許進入法院旁聽的。相對于他們,筆者要幸運很多,此次到涪陵旁聽付廷祥案10月11日開始的庭審,沒有遇到什么障礙。
俗話說,好飯不怕晚。對于去年未能獲準旁聽付廷祥案庭審的人們來說,此次能夠順利旁聽,或許也是一件幸事。而對于重慶市司法機關及參與付廷祥案辯護的律師們來說,付廷祥案帶給他們的或許只有苦澀。
【一】2019
2019年6月20日,涪陵公安以涉嫌非法采礦罪,對付廷祥刑事拘留。此前,付廷祥的家人和公司員工,已有十幾人被抓捕關押。此后,付廷祥公司員工和親友,又被抓了十幾人。
一場暴風雨,就這樣降臨付廷祥家庭及其經營的多家公司,殃及付廷祥公司眾多員工及其家庭。
2019年12月20日,涪陵公安以涉嫌非法采礦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虛開發票罪等犯罪,對付廷祥及其弟弟付廷偉等13人移送審查起訴。其中,付廷祥、付廷偉、熊偉、吳德明、吳海燕、劉福新、林劍等7人,被作為惡勢力犯罪團伙移送審查起訴。
被公安抓捕關押過的劉世華、吳海華、羅雪等付廷祥親屬及公司諸多員工,則未被移送審查起訴。
從公安機關移送審查的“犯罪事實”來看,根據“黑惡犯罪線索”啟動追訴的付遷祥等人案件,涉及的不過是公司經營過程中的一些糾紛及管理上的一些問題,顯然沒什么黑,也沒什么惡。
【二】2020
2020年5月12日,涪陵檢察院以非法采礦罪、虛開發票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對付廷祥實際控制的三家公司及付廷祥、林劍、吳海燕、謝培友、秦葵英、黃海英等6人,向涪陵法院提起公訴;6月4日另案以尋釁滋事罪對付廷偉提起公訴。對公安機關作為惡勢力犯罪團伙移送審查的付廷祥等人,涪陵檢察院未認定為惡勢力團伙。
同年7月8日,涪陵法院以田凌為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代曉琴、余國會組成的合議庭,對付廷偉被控尋釁滋事罪一案作出判決,判處付廷偉有期徒刑11個月。付廷偉未上訴,于2020年7月27日刑滿獲釋。
9月24日,以王天余為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劉順科、賈波組成的合議庭,對付廷祥等被告人和付廷祥實際控制的三家公司被控非法采礦、虛開發票等犯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付廷祥被以非法采礦罪、虛開發票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二百五十萬元。付廷祥實際控制的三家公司分別被以非法采礦罪或虛開發票罪,分別被判處罰金三千萬元、一百萬元和五十萬元。
付廷祥等人對涪陵法院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
【三】2021
對一審被判罪的付廷祥、林劍及付廷祥實際控制的三家公司為被告單位提起的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于2021年2月22日裁定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涪陵法院重審。
5月30日,涪陵檢察院對付廷祥等人案件變更起訴,增加了非法采礦的數量和金額。
涪陵法院以申雪法官為審判長與審判員李欣欣、曾德秀組成的付廷祥案重審合議庭,于2021年6月24日至25日開庭重審了付廷祥等人及付實際控制的三家公司被控非法采礦等犯罪一案。
在6月25日的庭審中,合議庭根據辯護人的申請,要求公訴機關涪陵檢察院在三日內移送一項關鍵證據——公安機關扣押的、用以證明非法采礦數量和金額的電子數據載體U盤。
涪陵檢察院未能按照法院要求移送作為關鍵證據的U盤。
2021年7月6日起,涪陵公安以“工作中發現”為由頭,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采礦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對付廷祥等人立了多個案件,對當時正在法院重審的付廷祥等人案件進行重新偵查。
重新立案重新偵查期間,重慶市公安局“6.11”專案組、涪陵區公安分局還通過網絡對付廷祥等人的“違法犯罪事實”進行了公開征集。
周澤律師稱,從后來重新移送審查起訴的情況看,公安機關對付廷祥等人“違法犯罪事實”的征集,顯然沒什么收獲。
此次重新偵查,公安又抓了數十人,其中包括公安機關2019年未移送審查起訴的人、公安移送審查起訴而檢察機關未起訴的人、法院取保候審的人,以及2019年未涉案的人。
【四】2022
2022年5月30日,涪陵區檢察院對仍在涪陵法院重審中的付廷祥等人案件,作出第二次變更起訴決定,將原來另案處理并已由涪陵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的付廷偉、檢察機關此前未起訴的劉福新和此前未被列為犯罪嫌疑人的李孝軍,與付廷祥等人并案起訴,變更指控付廷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非法采礦罪、虛開發票罪、搶劫罪;變更指控付廷偉、吳海燕、林劍、劉福新四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一至二個不等的具體犯罪。未認定公安機關對其他人重新移送審查的涉黑犯罪。
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盡管付廷祥親屬為付廷祥等人及付廷祥實際控制的公司組織了龐大的律師團隊,還是未能全面阻擋住公安司法機關對付廷祥等人的“拔高”追訴。
此次變更起訴后,以申雪為審判長的付廷祥等人案件重審合議庭組成人員,全部被撤換。新的合議庭,由李信梅任審判長與審判員楊長煌、劉姣組成。
同年12月21日,涪陵區檢察院再次作出變更起訴決定書,對付廷祥等人案件變更起訴,變更增加了非法采礦的數量和價值,增加了建議罰沒的非法利益及被告人財產金額和范圍,建議沒收所有涉黑人員個人財產。付廷祥家庭及其實際控制的公司資產,均被列為罰沒范圍。
因為申雪為審判長的合議庭成員被全部更換,檢察機關變更起訴后的付廷祥案,庭審需要重新來過。原來的審判活動通通作廢。
【五】2023
被從普通犯罪案件,直接拔高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付廷祥案,原定于2023年2月20日9點30分開庭。因被告人及辯護人在庭前會議中提出大量排除非法證據申請、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申請等影響開庭審理的問題需要解決,開庭時間因此被延后。
2023年4月10日,涪陵法院通知,經院長決定,付廷祥等人案件合議組成人員變更為:由田凌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楊長煌、劉姣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4月20日9時30分,付廷祥涉黑案在重慶市涪陵區法院開庭審理。
田凌為審判長的合議庭,沿用了李信梅為審判長的合議庭庭前會議成果,未再召開庭前會議。
因以田凌為審判長的合議庭,駁回了辯護人、被告人提出的回避、管轄、排非、通知證人、被害人出庭等一系列程序辯護申請和意見,導致了激烈的辯審沖突,以致被告人多次被抬出法庭。庭審斷斷續續,至6月12日休庭時,仍未完成庭審程序。
期間,因田凌審判長審理過曾經另案處理的付廷偉被控尋釁滋事案,付廷祥等人被從普通犯罪案件拔高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追訴后,付廷偉被另案起訴并由田凌任審判長審理的尋釁滋事案,又被作為付廷祥、付廷偉等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事實指控,而付廷偉還揭露之前其在田凌審判的尋釁滋事案中被逼迫認罪,故被告人付廷祥、付廷偉及多位辯護人堅持要求田凌回避。
據辯護人介紹,因田凌未回避,引起了被告人付廷祥、付廷偉的強烈不滿。2023年4月至6月份庭審期間的所有沖突和矛盾,直接或間接都與田凌對本案的審理有關。
2023年6月休庭后,付廷祥案庭審進入了長達15個月的靜默期。除了律師不時會見一下被告人,案件沒有任何進展。
【六】2024
2024年9月2日,涪陵區檢察院就本案作出第四次變更起訴決定書。原來指控付廷祥、付廷偉、吳海燕、林劍、劉福新等5人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變更為付廷祥、付廷偉、吳德明惡勢力團伙犯罪,全案去黑。但被公安機關原來移送審查三個罪、檢察機關起訴兩個罪并在原審判決后被重慶三中院將案件發回重審的付廷祥,仍然被指控六個罪。
第四次變更起訴,去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后,付廷祥案合議庭再次發生變化。2023年庭審期間被告人、辯護人強烈要求回避的田凌還是審判長,合議庭成員換了兩位法官。
檢察院變更起訴后,因合議庭成員再一次變更,付廷祥案2023年完成的庭審活動,又被推倒重來。
庭審定于2024年10月11日9時30分至10月31日(周末和節假日除外)。
10月11日上午的庭審中,審判長田凌宣布開庭后,要求法警將被告人及江都公司“訴訟代表人”劉世華帶上法庭。
被告人付廷祥入座被告人席后,看到江都公司訴訟代表人席空著,即舉手發言,要求法庭準許江都公司訴訟代表人襲祥棟到庭參加訴訟,審判長未讓其說話。
與開庭前兩個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就已入坐辯護人席訴訟代表人位置不同,被告單位江都公司的法庭代表人劉世華被幾名法警押上法庭后,審判長要求其主動入坐訴訟代表人位置,其予以拒絕,稱江都公司已經更換了訴訟代表人,新的訴訟代表人是襲祥棟,其已不是訴訟代表人,掙扎著不坐訴訟代表人的位置。審判長遂讓法警將劉世華帶離法庭,到視頻法庭“代表”被告單位參加訴訟。
法庭宣讀完《庭前會議報告》后,讓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就《報告》簡明扼要發表意見,被告人付廷祥當庭反復多次表示,其申請法官回避、管轄、排非、通知證人、被害人出庭等未獲法庭支持,認為得不到公正審批……審判長田凌經多次打斷、警告付廷祥未果后,要求法警將被告人付廷祥帶離法庭,到視頻法庭參加訴訟,付廷祥大喊“枉法裁判”。
下午2點30分,庭審繼續,被告人及江都公司“訴訟代表人”劉世華被法警帶上法庭。在審判長多次要求法警將劉世華帶至訴訟代表人席未果的情況下,不和諧的一幕出現了,再次以江都公司已經更換了訴訟代表人、不坐訴訟代表人席的劉世華,再次被數名法警四仰八叉“架”出法庭,到視頻法庭“代表”江都公司參加訴訟。
被告人付廷祥的辯護律師周澤在對庭前會議報告發表意見時,對付廷祥案管轄問題提出異議,認為重慶法院系統都不宜審理付廷祥等人案件。
付廷祥等人案件在涪陵法院重審期間,長期拖著不判,任涪陵公安重新立案重新偵查重新移送審查起訴。期間,在涪陵公安大肆抓人,對付廷祥等人羅織大量罪名重新移送審查起訴的同時,重慶市高級法院也根據重慶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意見,決定對涪陵區法院判決付廷祥實際控制的公司勝訴的多個行政案件(被告行政機關并未上訴或上訴被二審法院維持)進行審查,并予再審,改判付廷祥控制公司敗訴,駁回江都公司訴訟請求。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還向重慶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表明對涉及付廷祥實際控制公司在涪陵法院及重慶三中院勝訴的4個行政案件的法官進行了處理。其中,堅持認為自己所作判決沒有問題的涪陵法院法官被劉蕓立案調查;時任分管副院長蘇波和環資庭庭長李信梅被以失責失職,進行“談話”;市高院約談涪陵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小林,責成涪陵區法院黨組對劉蕓承辦的案件深刻反思,提出整改意見,并報告市高法院;維持付廷祥公司勝訴判決的重慶三中院法官,也受到了處理。
期間,重慶市市場監管管理局也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所謂案件線索,對付廷祥實際控制公司的所謂壟斷問題進行查處。
涪陵檢察院在公安機關對付廷祥等人案件重新移送起訴后,在原來該院認為付廷祥等人惡勢力團伙犯罪都不構成的情況下,直接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對付廷祥等人變更起訴。
檢察院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對付廷祥等人變更起訴后,涪陵法院去年對付廷祥案審理期間,一味強推庭審,完全無視被告人、辯護人訴訟權利。而且在2023年6月莫名休庭后,拖了15個月,直到今年9月才等來了檢察院的變更起訴。
周澤稱,這一系列操作,讓人看到一只超越重慶市司法機關權力的大手,在幕后操縱此案,案件在重慶根本不可能得到公正審判,因此要求將案件上報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院指定重慶以外的法院進行審理。
周澤律師在就庭前會議報告發表意見之前,就明確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規定,辯護人在法庭審理中有申請回避等權利,其當庭發表的對庭前會議報告關于管轄、回避等問題的意見,也可以視作其當庭對回避等事項的提出申請的理由。但周澤律師在對庭前會議報告的回避問題發表意見時,正講到審判長田凌的回避問題,卻受到了被多位辯護人要求回避的審判長田凌打斷。
審判長田凌指出,周澤律師在庭前會議上只是建議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回避,并沒有提出回避申請,因而不應繼續對回避問題發表意見,并宣布休庭,讓周澤律師休庭后查看其在庭前會議上明確表示不申請回避的同步錄音錄像。
周澤律師表示,其已當庭確認在庭前會議上并未提出回避申請,只是建議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自行回避,根本不用休庭查看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其正是為了避免被法庭認為是重復提出申請,在庭前會議上才建議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自行回避。如果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自行回避了,其根本就用不著申請他們回避。但無論在庭前會議上提沒提回避申請,既然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辯護人在“法庭審理中”有申請回避等權利,其都可以當庭提出回避申請,并陳述相應理由。
10月11日下午宣布休庭后,審判長田凌并未像上午休庭時通知下午的開庭時間一樣,當庭告知訴訟參與人次日幾點開庭,以及是否開庭。多位辯護人對次日要不要繼續去法院開庭,旁聽人員對次日要不要去旁聽,都陷于了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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