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盧云
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一樁典型的“以刑化訪”案,在輿論的一片罵聲中,終于撤訴了。
2025年1月2日,被控于2014年“捅傷公職人員”的老婦懈成鳳,拿到了光山縣法院的《刑事裁定書》:
光山縣檢察院于2024年12月31日向法院遞交撤訴決定書,稱該案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法院準許檢察機關撤訴。
此前,筆者曾發(fā)布《司法報復上訪戶?河南男子遭強拆維權,連累七旬老母被判尋釁滋事》《河南奇葩“以刑化訪”案今日開庭:男子遭強拆上訪,七旬老母被抓》《河南七旬老婦被控“捅傷公職人員”,檢察官為定罪當庭篡改筆錄?》《河南老婦因“兒子上訪”被判尋釁滋事,二審: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等多篇文章,關注這起發(fā)生在中原大地上的奇葩案件。
2022年9月17日,時年68歲的懈成鳳被管光山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抓捕。但其所涉的“犯罪事實”,則發(fā)生于多年以前的2014年1月2日。
光山縣檢察院指控稱,2014年1月2日,懈成鳳在光山縣政府組織的一次土地清表中,“隨意辱罵、毆打政府工作人員”,“用隨身攜帶的手術刀將一名工作人員左胸捅傷”。
案件資料顯示,光山縣弦山街道辦因道路建設需要,征用了呂兵家約2畝土地,并于2014年1月進行了土地清表,但直到同年11月21日,雙方才簽訂補償協(xié)議。
也就是說,光山縣政府當年的那次土地清表,是違法的。
那么,懈成鳳當年是否曾經“捅傷公職人員”?光山縣公安局當年為何沒有抓人?又為何在多年以后突然抓人?
懈成鳳本人堅決否認曾經捅傷公職人員。她說,當年確實在現(xiàn)場試圖阻止政府的違法清表行為,但并未傷人,公安機關當年也沒有抓人。
光山縣檢察院也稱,經向光山縣公安局弦山派出所確認,2014年事發(fā)時,并沒有懈成鳳案接處警的記錄;事發(fā)次日,有警察到醫(yī)院向被害人調查取證,因被害人受傷狀況輕微,同意不追究懈成鳳的責任,于是公安機關沒有立案。
當年不立案,多年以后怒抓老婦,原因何在?原來,這是因為懈成鳳的兒子在多年以后,上訪了!
2021年,懈成鳳的兒子呂兵家中的唯一住房遭強拆,且未曾獲得任何賠償;呂兵開始到各級部門信訪。2022年9月13日,呂兵前往鄭州,被光山縣工作人員帶回。
次日,呂兵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立案。被羈押37天后,又因“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予起訴。
懈成鳳便是在這時被抓。2023年10月26日,光山縣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懈成鳳有期徒刑1年6個月,懈成鳳隨即向信陽中院提起上訴。
呂兵直言,光山縣司法機關之所以要抓他的母親,根本目的就是為了打擊上訪戶,“母親是我的軟肋,他們想逼我就范,從此不再上訪。”
輿論對此案進行關注后,光山縣司法機關之舉受到廣泛的質疑和批評。
有網友評論,此舉系典型的“不解決問題,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還有網友評論,“尋釁滋事罪”是用來打擊流氓的,而不是耍流氓的。
如今,光山縣檢察院總算懸崖勒馬,對此案進行撤訴處理。蒙冤的老婦懈成鳳,也終于恢復了無罪之身。
2025年,希望天下無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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