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哲學家說,語言是思想的桎梏、邊界,想想也確實如此,因為有些道理這么說怎么也不能讓人明白,換個方式說卻能讓人豁然開朗,這其中道理一直沒變,只是說的話變了,所以,西方古人曾說修辭學(簡單說就是說服他人的學問)是所有學科之母,并不為過。
——坤鵬論
第十一卷第十章(4)
原文:
又,一個可感覺實體必有所居處,
全體與部分各有其正常位置,
例如整個大地〈地球〉與其部分。
解釋:
(4)接著亞里士多德又從地點和一個事物所處的地點來加以論證,
他指出:
每一個可感覺的實體必然處在在某一個地方,
對于這個實體,它的整體和部分都處在同一個地點,
比如整個大地(地球)和它的部分。
原文:
于是,(甲)假如一個無限實體是勻整的,這當是或不動彈,或常動。
但這是不可能的;它在或動或靜,或上或下,或這里或那里,將何所擇呢?
解釋:
于是,(a)假如一個無限的實體是均勻完整的,它就應該是靜止的,或是常動的。
但這點不可能,它在動與靜,上與下,此處與彼處中如何選擇?
原文:
例如這無限實體茍有外殼,它這一部分,將在何處逞其動靜?
這個勻整的實體和它外殼已占盡了無限的空間。
解釋:
例如這無限的實體如果是有外殼的,這一部分會在什么地方呈現其動與靜?
這個均勻完整的實體及其外殼已經占據了無限的空間。
原文:
又,外殼真能占盡了那空間么?
怎樣來占盡?(這是不可能的。)
其動與靜又何如?
這將是在任何處靜止著就不能動彈;
或是在任何處動著就不能靜止。
解釋:
再說,外殼真的可以占據所有的空間嗎?
如何來占據(這點不可能)?
這動與靜又是如何?
這會是在任意地方如為靜就不能動;
或者如為動就不能為靜。
原文:
但(乙)假如這“全體”〈全宇宙〉具有各不相似的部分,
則各個部分的正當位置也不相似,
而且第一,這個“全體”只能是因接觸而成一實體,
解釋:
但是(b)如果這個整體(全宇宙)具有各不相似的部分,
那么各個部分的位置也是不一樣的。
而且,第一,這個整體只能是因為接觸而成為一個實體,
原文:
第二,它各個部分,其為數應或是有限或是無限。
它們不能是有限一類;
因為全體既為無限,其中一些部分若為有限,則另一些部分就將是無限;
例如火或水應將是無限,但這樣的一個無限元素將毀滅對反諸元素。
解釋:
第二,它的各個部分在數目上是無限或是有限。
它們不能是有限的一類;
因為整體既是無限,其中的部分如果是有限,那么另一些部分就該是無限;
比如火或是水將會是無限,但這樣的一個無限元素就會毀滅眾多的對立元素。
原文:
假如其各部分是類屬無限的單體,
那么它們的部位也各為無限,
而全體中又得有無限數的元素;
假如這是不可能的,各個部位是有限的,全宇宙也必是有限的。
解釋:
如果其各個部分是屬于無限的單體,
那么它們的部分也應該是無限,
那么整體之中又必有無限的元素;
如果這點不可能,各個部分是有限的,這個整體(宇宙)就必然是有限的。
原文:
一般說來,一切可感覺物既悉屬或輕或重的實體,
世上便不能有一個無限實體而仍讓諸實體各保持其正常位置。
解釋:
一般而言,所有可感覺事物都是或輕或重的實體,
世間就不能有一個無限實體,而且仍然使眾多的實體各自保持其位置。
原文:
因為這必須或向中,或向上運動,
而“無限”——或是一整個或是半個——均不能作向中或向上的運動。
解釋:
因為這必須是或往中間,或往上運動,
而“無限”——或為整體或是一半——都不能做往中或是往上的運動。
原文:
你怎能區分這個實體?
你將以那一部分為上或為下,又那一部分為中或為外?
每一可感覺事物各有其空間位置,而位置則有六類,
這些都不能存在于一個無限實體中。
解釋:
你如何來分辨這個實體?
你將把哪一部分作為上或下,又將哪一部分作為中或是外?
每一個可感覺事物都具備其空間位置,而位置有六(上下、左右、前后),
這些都不能存在于一個無限實體中。
原文:
一般說來,假如沒有無限空間,無限實體也不能有;
(無限空間實際是不能有的,)在一空間就得在某處,這就得是在上或在下,或在其它任何方向之一,這些各都有一個定限。
解釋:
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無限的空間,無限的實體也是沒有;
(無限的空間實際上是不可能有的),
在一個空間就必然在某處,這就必須是在上或在下,或在其他任意一個方向,而這些各自都是有一個限定的。
以上這段的論述所要表達的就是,每一個感性的事物都在一個地方,并且這里有六個地點的變換;
但是,這些不能存在于一個無限的物體中。
并且,一般來說,如果這里沒有一個無限的地點,這里就不能有一個無限的物體;
因為那在一個地方的物體就是向上或向下,等等,并且這些每一個都是一個邊界。
原文:
至于表現在運動上,或在距離上,或在時間上的無限,
其命意不同于單獨事物,
這些必皆后于某一先天事物,
由于另一事物在先故此后天事物相關地稱為“無限”,
例如一事物在動變或擴張中由于所歷的距離關系,
其運動有稱為“無限”者,而由于運動的歷程,一時間亦有稱為“無限”者。
解釋:
至于體現在運動或是距離上,或是在時間上的無限,
這含義與單獨的事物不同,
這些必然是在某個先天的事物之后,
因為另一個事物在先,所以這后天的事物關聯的稱為“無限”,
比如一個事物在動變或延伸中由于達到的距離關系,
這運動有稱為“無限”,而由于運動的歷時不同,一時間也有稱為“無限”的。
換言之,無限在大小運動和時間上不是一樣的事物;
運動,如果它是無限的,那么這個無限是由于旅行的距離嗎?
而且時間是無限的,是由于運動占有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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