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尤其是2020年以來,農村宅基地管理日益嚴格,從國家到地方,相繼出臺了各項規定,不斷強化對農村宅基地的的管理。2025年一號文件同樣提出,嚴格落實對宅基地的保護。
近日,云南省為加強農村宅基地規范使用管理,維護農村村民合法權益,多個部門聯合印發了《云南省農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負面清單(試行)》,其中共有10條。負面清單要求各地加強宣傳引導,加強監督管控,加強排查處置,加強協作配合,嚴守農村用地建房法律政策底線紅線。
那么,這10條負面清單,具體都指的什么呢?對農民的生活又會產生什么影響呢?筆者就簡要介紹一下。
1、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住房
宅基地只是農村居民專項權益,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條件之一。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國家嚴禁為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住房,對他們在農村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房,一律不能確權發證,不受任何法律保護,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2、嚴禁退休干部等人員回村買地建房
城鎮退休職工、干部,戶口不是農村的,也都要嚴禁到農村買地建房。只有農村戶口、并且一直在農村有宅基地的退休人員,才能回到自己宅基地去建房。
3、農民不得超面積建房
宅基地是農民專項權益,但農民利用宅基地建房,也是有限制的,其中一個重要的限制就是面積一定要達標,不能超過規定的面積,至于多大面積是符合標準的,則要看建房之前申請的許可,以上面規定的面積為準。
4、嚴禁利用宅基地建設樓堂會館、私人別墅
近些年來,經常有城里的企業、個人,到農村利用宅基地建設私人別墅、樓堂會館,比如之前曝光的山東泰山腳下、陜西秦嶺附近,都有大量占用宅基地建房的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后,都已經被拆除了。
5、嚴禁“明租實買”等行為
城里人想要回農村過田園生活,雖然不能買房子、不能建房子,但可以租,只不過租期不能超過20年。租是合法的,但如果打著租的幌子,實際上卻是買,則是不允許的。
6、合作建房不得超過20年
合作建房指的是農民與其他人合作建房子,農民出宅基地,其他人出錢,等房子建好后,可以按合同約定,來分享房屋的使用權。但是,合作建房獲得房屋使用權,也是有期限的,不能超過20年。
7、嚴禁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
農民的宅基地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能強占、多占農民宅基地,也不能非法出售給他人。這種情況,在農村土地征遷中屢屢出現,必須要嚴禁。
8、不得強迫農民退出宅基地、強制上樓
農村土地征遷、合村并鎮,都必須以村民自愿為前提,不能強迫農民退出宅基地,也不能強制農民參加合村并鎮。
9、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農民手中的宅基地,只要是通過村里分配、繼承父母等合法途徑獲得的,就應該受到保護,不能以違法方式收回,只能鼓勵農民參加有償退出、賣給同村居民,或者土地征遷等方式,將多余宅基地退出。
10、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農民進城落戶,老家宅基地可以退出,也可以繼續保留。宅基地跟進城落戶,現在已經沒有必要關系了,不能要求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退出宅基地。
宅基地的管理愈加完善,對農民來說是個好消息。隨著未來耕地保護越來越嚴格,農村宅基地的價值,將會凸顯出來,有宅基地的農民朋友,一定不要輕易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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