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河南南陽淅川縣的法院,最近有點忙。
一場關于十幾年前土地糾紛引發的沖突,被重新打撈起來,定性為18人聚眾斗毆,成了某個涉黑組織的核心罪證。
十幾年前,這事兒其實已經處理過,雙方也認了。十幾年后,靠著新做的筆錄,陳年舊案:
辦出了新高度。
庭審開了15天。
葉小姍律師的當事人,原本在卷宗里排第20號,因為一個分案審理的操作,突然站上了一號被告席。
主案的糾集者們還沒開庭,這個被糾集者先審了。
邏輯上怎么查清事實,這是個問題。但程序上,就這么走了。
辯護律師葉小珊說,這一個月像打仗,從蒼南到淅川,來回折騰。白天開庭,晚上備戰,通宵是家常便飯。尾椎骨都坐腫了,她自己都沒感覺。
一場十幾年前幾個人動手的事,要審14天,據說是因為被害人的陳述:
比較復雜。
被害人指控了所有被告,但具體誰打了誰,怎么受的傷,說不太清楚。筆錄里,傷情描述得:
很精彩。
一位時任政府工作人員的中立證人,悄悄給律師打電話,說事實跟被害人講的,差得有點遠。
檢察院還是把案子訴到了法院。法院開了幾次庭前會,今年初,案子一分為二。
庭審中,一些細節開始浮出水面。
有被害人筆錄里沒提肋骨疼,最后鑒定是肋骨骨折。
有被害人醫院診斷是左額頭受傷,法醫檢查變成了右額頭受傷:
傷口會左右橫跳。
有被害人檢查了兩天,才診斷出腰椎骨折。骨折的發現,也需要一點時間:
沉淀。
有被害人醫生沒查出鼻子受傷流血,自己也沒說,鑒定報告卻顯示鼻腔內有血跡。
鑒定意見的依據,主要是醫院的一紙診斷證明。
至于X光片、CT報告這些,有時有:
有時好像就沒附上。
一位骨折被害人的鑒定,依據的檢查報告寫的是“骨髓水腫”。到了鑒定人筆下,成了“脊髓水腫”:
一字之差,天差地別。
要不是律師找了專業法醫,這水腫的位置,就這么漂移了。
更熱鬧的是,有鑒定人的簽名筆跡看起來不太一樣。
當庭問鑒定人,這字是不是您簽的?鑒定人明確表示:
拒絕回答。
法庭上,大家應該都驚呆了:
鑒定人有權保持沉默,不作為呈堂陳供?
這個聚眾斗毆案審了14天,大家就這么對著卷宗里的白紙黑字,一點點摳細節,做對比。
然后,又接著開了另一個尋釁滋事案的庭。
這個庭,只用了半天。
效率的提升,得感謝客觀證據。被害人提交了一段視頻,想證明被告人找她麻煩。
視頻里,那位據稱被打成“右腓骨粉碎性骨折”、“輕傷二級”的被害人,出現了。
就在她自稱被打傷之后不久,視頻里的她:
右腳穩穩站立, 走坡路,上樓梯。
活動自如,一點不費勁。
幾分鐘的視頻放完,那些筆錄瞬間失去了精彩。
公訴人補充說,每個人對疼痛的感受不一樣:
骨折不代表不能走路。
這話很有哲理。
客觀事實擺在眼前時,語言有時確實顯得蒼白。
靠嘴說,審了14天。有視頻,半天搞定。
時間成本的差異,顯而易見。
沒有視頻的時候,真相就藏在一堆相互矛盾的陳述里,需要律師們像考古學家一樣,在故紙堆里發掘、比對、質疑。
葉律師在她的文章最后說,她相信社會對公平正義有著基本認知和原始渴求,要追求:
最大公約數。
在淅川,我們見證了時間的魔法與司法的藝術。 十幾年前的舊事,如同一塊頑石,被時間的流水沖刷模糊,卻又被權力之手撈起,細細雕琢成涉黑的核心罪證:
程序可以倒流,真相可以修改,傷情可以在紙上左右逢源,鑒定人可以沉默是金。
十四天的庭審,更像是一場漫長的文字訓詁學探討,在故紙堆里尋找蛛絲馬跡,哪怕這些馬跡彼此沖撞,自相矛盾。直到那段冰冷的視頻出現,像一面不加修飾的鏡子,照出了檢察官疼痛閾值理論也無法掩蓋的矯健步伐。
冀廷梅等被告人,她們不是數字,不是案卷編號,是活生生的人,她們的自由與人生,就在這十四天與半天的巨大落差里,在那些精彩筆錄和解釋中:
被反復撕扯。
效率與真相,孰輕孰重?時間的天平,又傾向何方?葉律師的最大公約數,是一個美好的期盼,像暗夜里微弱的星光。最終的結果,將刻下怎樣的印記?是法治的尊嚴,還是權力的游戲?這追問或許比任何判決都更長久地盤旋在淅川的上空。
寫于2025年4月30日
今日新聞:南陽法院決定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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