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王威在涉案房屋的門上張貼騰房公告。馮志雄 攝
前不久,張大姐從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王威手中接過自己房子的鑰匙后,看了又看,摸了又摸。這串熟悉的鑰匙,不僅打開了塵封已久的家門,更解開了姐弟糾纏多年的心結。這個看似普通的房屋騰退案件,背后卻是一場親情的救贖。
時間回溯到2015年,張小弟以“暫時借住”為由搬進姐姐名下的房產,誰知這一住就是九年。其間,張大姐多次催促,張小弟卻死活不走。2024年初,心灰意冷的姐姐一紙訴狀將弟弟告上法庭。同年5月13日,河西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張小弟限期騰房。
“憑什么啊!我住她房子怎么了?姐姐的房子就是我的房子!”收到判決書后,張小弟就不干了,理直氣壯地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作為家中獨子的他,早已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這也讓案件陷入僵局。
河西區法院接到張大姐的執行申請后,考慮雙方系親姐弟關系,本著緩和雙方矛盾的目的,并未立即采取強制措施,而是先嘗試和張小弟溝通,結果卻怎么也聯系不上。2024年9月,王威帶著法官助理上門找張小弟,在門前等候多時卻無人開門,最終也只能將督促履行通知書貼在潮濕的門板上,希望張小弟能主動履行騰房義務。
這也讓王威很沮喪:“我們本可以立即強制執行,但考慮到他們母親年事已高,還是想給親情一個機會。”在多次聯系無果后,王威于2024年11月20日在涉案房屋的門上張貼騰房公告和傳票,傳喚張小弟到法院,限令其2024年11月30日前將涉案房屋騰空,逾期法院將強制騰房。
公告貼出的第三天,一直避而不見的張小弟突然出現在法院。“法官,我也不是不想搬,可我搬出去住哪?”他的聲音逐漸低了下來。他提出,母親常年和姐姐一起生活,法官能不能幫助協商,讓他搬進母親名下位于某區的空置房屋。
這個提議成為了案件的突破口。王威立即聯系張大姐并耐心解釋:“從親情角度看,讓弟弟住母親閑置的房屋,或許能緩和你們的關系。”王威特別強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其他住處,考慮到其基本生活需求,申請執行人有義務提供周轉房或租金。
然而,當王威聯系到張小弟年近八旬的母親時,沒想到老人堅決拒絕,情緒激動地表示:“我不許他住我的房子!”原來,張小弟曾因家庭矛盾對母親出言不遜,傷透了老人的心。
在接下來的一個月里,王威先后組織了五次調解。其間,王威著重從親情層面開導:“大娘,您看這房子空著也是空著,讓兒子住進去,既解決了他的住處,又能讓他有機會彌補過錯……”
與此同時,王威也對張小弟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你不僅長期占姐姐的房子,還對含辛茹苦把你養大的母親惡語相向,這種行為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在王威的勸導下,張小弟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當場寫下道歉書:“我深刻認識到過往對家人存在的打罵等過激行為是完全錯誤的,對家庭和諧造成了極大傷害,我對此深感懊悔!我保證在今后的生活中,積極控制自己的情緒,杜絕一切傷害家人的行為……我會努力營造一個和諧溫馨的家庭環境。”考慮到張小弟的母親行動不便,這份書面道歉聲明在王威的見證下完成并轉交。看著信,老人眼淚大顆大顆落下,模糊了字跡。老人毫不遲疑地將房屋鑰匙給了張小弟。張小弟之后也如約騰空了房屋。
曾經對簿公堂的家庭,終于在法院的溫情執行下,找回了丟失已久的團圓味道。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記者:吳玉萍|通訊員: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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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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