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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悄然 “易主”,同胞兄弟反目成仇!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究竟是合法處置還是惡意交易?專業(yè)律師結合真實案例,帶您抽絲剝繭,看清房產(chǎn)糾紛中的法律門道。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訴求與緣由
原告趙宇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確認林秀蘭與被告趙鵬之間就北京市西城區(qū)房屋(一號房屋)簽訂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趙宇稱,林秀蘭與趙志國系夫妻,育有趙輝、趙宇、趙鵬三子。趙志國于 1998 年 6 月 9 日去世,林秀蘭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離世,趙輝也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去世且無子女。一號房屋是 2001 年由趙志國、林秀蘭承租的公房拆遷置換而來,拆遷安置人口包括原被告及趙宇兩名子女共六人,購房時還折抵了趙志國的工齡優(yōu)惠。2024 年 2 月,趙宇發(fā)現(xiàn)林秀蘭竟在生前將房屋賣給了趙鵬,他認為:房屋屬拆遷安置人共有,自己從未放棄權利;林秀蘭與趙鵬的交易無真實對價,是虛假意思表示;二人明知自己對房屋享有權益仍交易,屬于惡意串通,因此買賣合同應無效。
(二)被告的抗辯主張
被告趙鵬辯稱:
房屋屬個人財產(chǎn):一號房屋是林秀蘭在趙志國去世后取得的安置房,2004 年登記在林秀蘭名下,屬于其個人財產(chǎn)。雖然購房使用了趙志國的工齡優(yōu)惠,但這只是政策性福利,不影響房屋產(chǎn)權歸屬。
合同真實有效:林秀蘭與自己是母子關系,自己一直照顧母親并為其養(yǎng)老送終,房屋名為買賣實為贈與。過戶前母親已告知全家人,大家都無異議,且房屋已登記在自己名下,合同合法有效。
不存在無效情形:林秀蘭有權處分個人財產(chǎn),交易未損害他人權益,也不存在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情形,趙宇的繼承權主張與本案無關,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三)法院查明的關鍵事實
家庭與房產(chǎn)背景:林秀蘭與趙志國育有三子,趙志國先于林秀蘭去世。2001 年,林秀蘭與拆遷方簽訂協(xié)議,就承租公房拆遷獲得一號房屋安置,并于 2004 年取得房屋產(chǎn)權,購房時使用了林秀蘭和趙志國的工齡折扣優(yōu)惠。
房屋交易情況:2009 年 9 月,林秀蘭與趙鵬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一號房屋出售給趙鵬,當月房屋便轉移登記至趙鵬名下。趙鵬承認未支付房款,雙方實為贈與。
二、案件分析
(一)爭議焦點
一號房屋是否屬于林秀蘭個人財產(chǎn),還是拆遷安置人共有?
林秀蘭與趙鵬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存在無效情形?
趙宇對房屋是否享有足以否定合同效力的權益?
(二)法律分析
房屋產(chǎn)權歸屬:根據(jù)當時拆遷政策,房屋在趙志國去世后拆遷,安置補償對象為林秀蘭,房屋登記在其名下,應認定為林秀蘭個人財產(chǎn)。雖然購房使用了趙志國工齡優(yōu)惠,但該優(yōu)惠對應的財產(chǎn)價值并非房屋產(chǎn)權份額,趙宇以此主張共有權缺乏依據(jù)。
合同效力判定:林秀蘭處分個人財產(chǎn),無證據(jù)表明其意思表示不真實,交易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也未損害他人利益。購房款是否支付不影響合同效力,且林秀蘭生前未對交易提出異議,進一步佐證合同有效性。
趙宇權益認定:趙宇主張的工齡優(yōu)惠對應的財產(chǎn)價值繼承問題,可另行主張,但不能以此否定房屋已合法轉移登記的事實,其權益主張不足以推翻合同效力。
(三)法律依據(jù)
本案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二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合同生效條件)、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情形)等規(guī)定。
三、裁判結果
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趙宇的訴訟請求。這意味著林秀蘭與趙鵬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趙鵬擁有一號房屋的所有權。
四、案件啟示
(一)房產(chǎn)交易注意事項
明確產(chǎn)權歸屬:拆遷安置房、房改房等特殊性質房屋,產(chǎn)權認定需結合政策和登記情況。購買前務必核實產(chǎn)權人是否有權處分,避免卷入產(chǎn)權糾紛。
保留書面證據(jù):即便親屬間交易,也應簽訂書面合同,明確交易性質(買賣、贈與等)、價款支付、過戶條件等,防止日后因口頭約定產(chǎn)生爭議。
關注政策風險:涉及工齡優(yōu)惠、拆遷安置等政策性福利的房產(chǎn),其權益分配可能受政策影響,交易時需謹慎評估法律風險。
(二)家庭財產(chǎn)處理建議
提前溝通約定:處理家庭共有財產(chǎn)或遺產(chǎn)時,建議家庭成員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協(xié)議,必要時進行公證,減少矛盾。
重視繼承規(guī)劃:涉及遺產(chǎn)繼承的房產(chǎn),應及時辦理繼承手續(xù),明確產(chǎn)權份額,避免因未處理引發(fā)后續(x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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