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支付行業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又有四家支付機構因違規行為被央行處罰。而且均采取了“雙罰”機制,即在處罰機構的同時,對相關責任人也進行了處罰,體現了監管的嚴肅性和威懾力。
其中匯元銀通被央行北京分行給予警告,罰沒共計2431.42萬元。其存在的六項違法行為包括預付卡在未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使用、未嚴格落實開戶實名制、支付接口管理不規范等。時任匯元銀通副總經理尹某對支付接口管理不規范等3項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處罰款15萬元。
聯通支付因六項違規行為,被監管部門給予警告,罰沒約為164.90萬元。據悉,其違規行為涉及未能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未嚴格落實開戶實名制等。先后時任聯通支付移動支付業務部總監、電子券項目組負責人等職的關某,因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處以12萬元罰款。
山東高速信聯支付因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央行山東省分行罰款46萬元。時任信聯支付風控合規部經理劉某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4萬元罰款。
中付支付因違反機構管理規定被監管部門警告、通報批評,罰款200萬元。時任中付支付綜合管理中心總經理王某音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50萬元罰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