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劉濤 通訊員陳夢姣
“老趙,在家嗎?法院執行!”
一大早,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任宇龍便敲響了被執行人趙某的家門。門內毫無回應,可貓眼處轉瞬即逝的黑影,還有刻意壓低的腳步聲,卻暴露了屋里人的蹤跡。任宇龍朝團隊成員使了個眼色,決定將計就計,故意提高聲調:“看來確實沒人,咱們下次再來。”腳步聲漸漸消失在樓道盡頭……
半小時后,趙某見門外再無動靜,便小心翼翼推開房門探出頭,確認“安全”后更是大搖大擺走下樓梯。殊不知,正迎頭碰上在單元樓拐角隱蔽處蹲守已久的任宇龍。
“老趙,還打算躲到什么時候?”任宇龍的聲音讓趙某僵在原地。隨即,趙某又強裝鎮定辯解:“你們認錯人了,我不是趙某!”早有準備的任宇龍當即打開電子卷宗,當清晰的身份證照片映入眼簾,趙某的謊言瞬間被戳穿。
將趙某帶回執行局后,申請執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也匆匆趕來。原來,趙某拖欠該公司1.4萬余元欠款長達兩年,期間電話不接、信息不回,一直躲著不出現,氣得王某毫無辦法。
“今天必須把錢結清!”王某情緒十分激動:“這兩年我跑了多少趟法院,他就是鐵了心當老賴!”
安撫了情緒激動的申請人,任宇龍向趙某嚴肅釋法:“老趙,欠款兩年了,一直躲避能解決問題嗎?而且一旦被納入失信名單,以后背著老賴的名頭,誰還和你做生意?這些后果你承受得起嗎?”趙某受到觸動,為難地表示自己愿意履行義務,但目前確實因生意失敗導致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性還清,請求與王某協商分期支付。
看到被執行人態度轉變,愿意積極解決問題,任宇龍向王某轉達了趙某的想法,耐心詢問王某意見:“趙某目前確實有資金困難,分期履行既能保障您的權益,也能讓他有緩沖空間,您看可行嗎?”
經過兩個小時的反復溝通,終于迎來轉機。雙方經協商達成和解協議:趙某當場支付4000元,剩余欠款在約定期限內付清。協議簽訂后,趙某邊向申請人轉賬邊苦笑著感嘆:“我還心存僥幸以為能躲過去,沒想到還是被找到了。早知道躲不過,老老實實和人協商還錢多好!”
在此,金小法鄭重提醒:法律威嚴不容挑戰,任何企圖逃避執行的“小伎倆”都終將無所遁形,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才是維護自身權益、回歸正常生活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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