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民、執業律師胡磊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獲得的官方文件顯示,成都城北出口高速的收費期限應為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可他實地拍攝的“城北出口高速收費站公示信息”卻顯示,收費起止年限為1998年12月21日至2025年9月17日,收費期限顯然延期了。
“官方沒有公示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的理由,我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卻被回復相關申請涉密。”胡磊認為該回復不合理,遂將四川省交通廳訴至法院。
收費期滿——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收費期限截止仍在收費?
官方曾回復“收費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止”
早在2024年,胡磊就關注到網上有不少網友討論,成都城北出口高速的收費期限已經截止,可依然在照常收費。
其中,一張網友在“問政四川”網站上提問獲得的回復截圖顯示,2022年12月9日,四川省交通廳回復稱,1997年,四川省政府批復同意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對通行車輛實行過站式按次收費,一類車基價標準按8元(含青龍立交橋3元)執行,收費期限自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據悉,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起于成都市青龍場立交橋,在白鶴林與成綿高速公路相接,全長15.15公里(含青龍場立交橋4.8公里),雙向六車道標準建設,項目投資總額6.967億元(其中青龍場立交橋總投資3.187億元),1997年建成通車;成綿高速公路起于成都白鶴林,止于綿陽家,全長91.9公里,雙向四車道標準建設,項目投資總額15.33億元,1998年建成通車。
悄悄延期?——
2005年文件顯示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
最新收費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7日
“收費期限到期后,我注意到城北出口高速仍在收費。”胡磊說,他實地前往城北出口高速收費站附近查看,找到了“城北出口高速收費站公示信息”,上面寫著“收費起止年限為1998年12月21日至2025年9月17日”。
2024年九十月份,胡磊在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官網查詢到了2015年4月30日發布的《城北出口高速收費信息》顯示,收費起止年限與他實地拍攝的起止期限一致。
“網絡的截圖信息是錯的?還是說城北出口高速的收費截止日期,悄悄發生過更改?若悄悄發生過更改,那么相關部門是否有‘繼續收取通行費的批復文件’?”胡磊帶著疑惑,于2024年10月8日向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2024年11月29日,四川省交通廳向胡磊出具《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書》的同時,附帶了《關于成都市經營性公路項目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調整的批復》【川交發[2005]136號】顯示,縣道XA45線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為“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延期緣由?——
省交通廳以“涉密”為由拒絕公開繼續收費批復文件
當事人不服提行政復議
“文件顯示很明確,官方確實悄悄延期了城北出口高速收費的截止期限。”胡磊解釋道。
胡磊說,2024年10月份,他向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申請了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在2024年6月30日后繼續收取通行費用的批復文件。
根據2024年11月29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書》顯示,胡磊申請的“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在2024年6月30日后繼續收取通行費用的批復文件”,文件中含有涉密信息,依法已定密,根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不予公開。
胡磊不服,遂于2024年12月5日向四川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在行政復議申請中,胡磊提到,城北出口高速的繼續收費批復文件,屬于與社會公眾利益關系重大的政府行政行為,理應向社會公眾公開,如果不能公開,則應參照“行政法規未公開不得作為處罰依據”的規定,停止上述兩條高速公路的收費。
即便相關批復文件涉密,行政部門也應提供相關定密程序文件,同時應在相關政府信息作出脫密處理后進行公開,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直接以涉密為由拒絕公開系違法。
維持“答復”——
疫情期間交通運輸部保障公路車輛通行
2024年3月重新確定收費截止日期
2025年3月6日,四川省政府出具《行政復議決定書》,其提及,在疫情防控期間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等國家部委于2020年開始向各地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保障收費公路車輛通行。依據上級通知,經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于2024年3月,制發了重新確定成錦、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收費截止日期的通知。經本機關審查,上述相關文件均嚴格按照我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關于定密要求,確定密級為“秘密”,保密期限為“長期”。
四川省政府方面認為,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將重新確定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等收費截止日期的批復文件定密為“秘密長期”,并無不當。依法告知胡磊所需信息因依法被確定為國家秘密,不予公開,并無不當。
案涉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等信息,能夠證明延長收費的信息已予公布,不存在“未向社會公眾及廣義上的上述兩條高速公路使用者公開”的情形。
最終,四川省政府維持了省交通運輸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
行政訴訟——
“悄悄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損害市民利益,
即便涉密也可脫密處理后公開”
對此,胡磊不認可。他稱,自己申請的是有關部門批復“同意繼續收取通行費用”的文件,而非高速收費標準,二者內容性質不同。批復文件涉及延期收費原因、理由等,9月份到期之后,是否繼續收費的問題。復議機關顯然混淆了兩者,屬于事實認定錯誤。
“一條長期收取市民通行費用的高速公路,悄悄地延長收費時限,不對延長收取通行費期限作出解釋,顯然是損害廣大市民利益的。”胡磊說。
2025年3月17日,胡磊向成都市天府新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將四川省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訴至法庭。
胡磊表示,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涉案文件履行了法定定密程序,其直接認定文件為“秘密長期”屬于程序違法。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收費公路收費期限延長應當向社會公布,不屬于國家秘密。有關部門主張涉密,卻未提供證據證明該信息涉及國家安全或公眾利益。
他進一步解釋道,即便涉密,行政機關應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進行區分處理,對可以公開的部分應當公開。本案中的有關部門,未對涉案文件進行脫密處理,直接全部不予公開。
等待判決——
“涉及公眾利益的批復文件怎么能用依據涉密回應?”
法院開庭審理后未當庭宣判
7月8日,胡磊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該行政訴訟案已于7月2日在天府新區法院開庭審理,但法院未當庭作出判決。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在《答辯狀》中表示,交通廳作出的重新確定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成錦高速公路收費截止日期的批復已被定為國家秘密,不屬于文件部分內容涉密,以及胡磊主張的“脫密處理”情況,并不符合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能夠做出區分處理”情形。
談及這次行政訴訟,胡磊說,“雖然我現在也沒看見交通廳對于涉案批復文件的定密文件,但文件如果真的被定為秘密級,我的訴求法院可能也不會支持。但站在普通公眾的角度,一份和社會公眾有密切聯系的批復文件,怎么能用一句涉密來回應呢?收費依據涉密,普通駕駛人是否也能說收付款行為是秘密行為不能公開進行呢?”
胡磊表示:“一條高速收費收多少、收多久,需要保護投資運營方的合法利益,但也要保障車輛通行者的知情權,讓收費行為經得起公眾檢視。”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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