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51歲女子樓道停放電動自行車起火致4人燒傷,引發關注。7月10日,南都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獲悉,涉事女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通報,7月7日3時55分許,鐵嶺路某小區一居民樓底樓發生火災。經查,系該樓居民孫某某(女,51歲)違反規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1樓樓道內,后電動自行車蓄電池起火造成火災,致4人不同程度燒傷。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區域停放、放置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按照規定停放和放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警方將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南都記者注意到,上海消防部門近期剛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案例。
據了解,6月15日凌晨,上海某小區居民徐某報警稱,電動自行車在家中衛生間充電,蓄電池起火引發火災,火勢迅速吞噬整個房間。該處地面、墻面局部燒損及受高溫煙熏影響,洗衣機局部燒損,所幸無人員傷亡。經消防部門勘驗,起火原因為衛生間地面擺放的電動自行車,鋰離子蓄電池充電過程中熱失控引發火災。
采寫:南都記者 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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