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徐州市總工會、市人社局聯合建立市區兩級勞動爭議聯合調處中心暨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處中心。在市中院的指導下,鼓樓區人民法院聯合區人社局、總工會將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團隊和仲裁調解科室入駐該中心,組建特色專業融合法庭,將鼓樓轄區內所有的勞動人事爭議、新業態糾紛進行聯調聯處,實現了市區兩級聯動、糾紛一站處理、矛盾多元調解、裁審無縫銜接、協同綜合治理的格局。
“一年來,鼓樓區法院依托該中心,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探索形成‘調立裁審執一體化’模式。未來,我們將持續推動多元化解、多方參與、多點聯動工作格局,依法推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逐步實現‘預防在先、聯動在中、保障在后’實質解紛新局面。”徐州鼓樓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娟說。
一站調處
聚合“多樣化”解紛“最大值”
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一體化服務,是徐州鼓樓區法院背靠聯合調處中心針對勞動爭議案件開辟的專項“賽道”。選派一名副庭長帶領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團隊入駐,負責具體案件辦理。定期與勞動仲裁委、工會聯動溝通,針對一些法律適用存在爭議、裁審標準未完全統一的案件,提前介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工會的調解程序,助力實現勞動關系和諧有序發展。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好幾個月不發工資,讓我們怎么活?”“全家上下都指望著我的工資過活,不是迫不得已,誰也不愿意搞得那么難堪。”十幾名勞動者堵在徐州市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處中心大廳,表達著他們的訴求。
這些勞動者被徐州某公司拖欠數月工資,和該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后,向勞動仲裁委提交申請,要求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及經濟補償。勞動仲裁委安排雙方進行首輪調解,調解中發現雙方在法律事實認定等方面的矛盾比較尖銳,于是委托法院介入組織調解。
徐州鼓樓區法院秉承“聯調聯處、融合而治”理念,組織了新一輪的調解,勞動仲裁委、工會參與其中,形成調解合力。
法官在逐一查閱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聽完各方陳述后,從訴訟成本、勞動者權益保障等多角度入手,一方面向公司代表釋法明理,勸導其主動履行給付義務,另一方面安慰勸解員工,讓他們了解公司目前真實的處境,適當調整給付方案。最終在法官、仲裁員、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由公司分期履行十幾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資及經濟補償。
“本來我們都做好打個一年半載官司的準備了,沒想到在中心就把困擾我們很久的問題一下子解決了!”員工們一掃之前的陰霾,真誠的幸福洋溢在臉龐上。
鼓樓區法院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團隊法官在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
聯合調處中心努力做到讓人民群眾“走進一個門、糾紛一站解”。中心內設統一收案窗口,利用“裁審銜接系統”實現5日內裁審材料共享,工會、勞動仲裁委提前介入調解程序,對于調解不成的則會進行現場立案,切實將實質解紛落實在基層。
筑牢屏障
探尋“新業態”維權“最優解”
隨著平臺經濟的快速發展,網絡主播、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業態就業群體不斷壯大,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司法保障,促進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是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鼓樓區法院法官在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處中心開展調解工作。
“感謝法院為我們開辟了綠色通道,沒想到通過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處中心,調解一次就解決了!”拿到徐州鼓樓區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網絡主播鐘女士激動地說道。
鐘女士為某傳媒公司簽約主播,因公司長期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到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處中心維權。“我們之間僅是合作關系,并以‘合作協議’約定收益分成,公司不欠她工資。”公司負責人表達著自己的意見。
“協議上明確約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工作安排、電話24小時暢通,不得違反甲方安排的直播時間、每個月必須直播140小時以上、所有收入歸甲方代收、乙方工作期間禁止消極怠工……”鐘女士認為這些條款表明,自己一直接受公司管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鐘女士與傳媒公司是勞動關系還是合作關系,面對這一專業性較強的問題,調解員主動聯系中心派駐法官尋求專業法律指導。隨后,調解員向公司負責人釋法明理:“鐘某需要到您公司提供的場地、按照固定的時間直播,直播所獲收益也是由公司入賬后再分配,不具備自主權。您公司與鐘某并非平等的合作關系,而是管理與被管理的勞動關系,你們雙方簽訂的合同名為合作協議,但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您公司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存在欠薪行為。”
通過反復溝通和多番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公司同意向鐘女士補發工資差額9000元,并現場完成司法確認申請,為協議履行加上了“保險栓”。
徐州鼓樓區法院依托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處中心,運用“訴調對接﹢聯動調解﹢司法確認”等方式,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撐起了司法“保障傘”。2024年來,聯合調處新業態勞動爭議案件30余件,調解成功率近70%。
全鏈閉環
奏響“實質性”化解“最強音”
鼓樓區法院法官和仲裁員在徐州市勞動爭議聯合調處中心認真聽取勞動者陳述。
“你們解釋得很詳細,我這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會把錢打過去的。”近日,徐州鼓樓區法院依法對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作出判決后,“判后答疑﹢督促履行”的工作方式,贏得了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張某入職某物流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因效益不好,單方辭退張某并拖欠工資,張某將公司訴至法院。“我是真沒錢,而且他是我叫來幫忙的,與公司沒有勞動關系。”開庭時,該公司負責人直接表明態度。徐州鼓樓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張某與公司之間存在用工事實、構成支配性勞動管理,依法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公司應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作出判決后,徐州鼓樓區法院隨判決書一并向被告公司發送了該院自制的《自動履行提示》,告知自動履行方式及拒不履行的失信懲戒措施及后果。
對于張某來講,雖然拿到了勝訴判決,但其對被告公司能否按期付款充滿憂慮。“法院來負責督促,如果被告到期了仍未履行,你再申請強制執行也不遲。”考慮到被告具有履約能力,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團隊法官朱淼淼表示會持續關注案件履行情況,給張某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判決送達后,朱淼淼實時“跟蹤”案件進展,通過“一案一空間”、電話等方式向被告公司負責人進行判后答疑,逐一詳細地向其解釋了法律依據及裁判理由,并耐心釋明自動履行的法律意義和后續影響。最終,被告公司負責人向張某支付了相應款項,雙方矛盾得以圓滿化解。
徐州鼓樓區法院堅持“一切向實質解紛用力”,制定出臺《民事案件全流程實質解紛管理規定》,不斷深化勞動人事爭議“調立裁審執一體化”工作機制,將督促履行前置到仲裁、立案、保全、調解、審判各環節,強化仲裁與財產保全、執行實施間的銜接,努力將案件止于未衍、裁判履于未執,實現糾紛調處化解一體化閉環。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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