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提示
寶山區各用人單位:
目前正值夏季高溫季節,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及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高溫作業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影響,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勞動安全和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辦法》,結合寶山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嚴格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1.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在高溫天氣下,生產型企業和戶外作業等企業應當避開正午等高溫時段,合理調整工作和休息時間,確保職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減少高溫暴露時間。
2.建立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制定和完善高溫作業應急預案,設立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有效地處理,保障職工生命安全。生產型企業需設立應急救援站點,戶外作業企業需配備應急救援包,并確保職工了解應急處理流程。
二、強化勞動保護措施
1.執行高溫津貼政策。按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要求,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發放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
2.提供防暑降溫物品。單位應為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職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物品,如清涼飲料、綠豆湯、防曬用品等,及時補充水分和營養。生產型企業可在車間內設置冷飲供應點,戶外作業企業可為每位戶外作業人員配備便攜式飲用水和防曬工具。
3.改善工作環境。生產型企業應采取措施改善高溫作業場所的工作環境,如安裝遮陽設施、通風設備或空調,降低作業場所的溫度,確保空氣流通。物流行業企業應為倉庫提供良好的通風和降溫設施,減少高溫對職工的影響。
三、加強健康監護與培訓
1.加強健康監護。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尤其是高溫作業人員,及時發現和處理因高溫引發的健康問題,防止中暑等意外情況的發生。充分發揮工間休息室的作用,提供防暑降溫設施和用品。
2.開展防暑降溫培訓。單位應開展防暑降溫知識培訓,提升職工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使其了解高溫作業的危害和防護措施,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識。生產型企業應在車間內進行防暑宣傳,戶外作業企業應對戶外作業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寶山區總工會
2025年7月9日
(來源:上海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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