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從不源于藝術自身,藝術的起始也與審美和純粹的心靈抒發無關,這都是后來的事了。而即便是純藝術的審美,往往也會裹挾著非常多的人性與社會的變化。故要看清藝術,更需要繞道藝術背后一探究竟。
人首先要面對的是生存與發展,“趨利避害”就是人性的核心(關于這點,除了號稱為神的耶穌外,其余的宗教先知、倫理圣賢、偉大領袖都不能規避私欲,只是盡量修剪、美化成少私寡欲而已,而耶穌的神性大體上也不過后世信徒的集體意淫)。趨利避害致使人追求權利,這構成了一切文化與制度的先決條件。
在權利關系里,生產工具的進步、科技革命的出現可以擴充社會資源,但在分配方面不可能平均、平等(即便原始社會沒有出現階級也非平均主義,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亦然),那么關于權與利的斗爭就是對立統一的矛盾觀、陰陽觀下的社會真實情態。
斗爭方法論大體是以大欺小、恃強凌弱,所謂柔弱勝剛強在這個原則下也不過是以另外一面貌似弱的強來戰勝對手。強弱斗爭的手段大略分為了由清晰到含蓄的幾個層面,即——暴力、政治、金錢、色相、道德、情感。做下逐一辨析。
暴力最簡單,從孩子的世界到軍事戰爭領域,無不是以身體、武裝的強弱區分優劣。政治和金錢是構成權與利的核心部分,這里面的規則既簡單又復雜,簡單的是趨利避害的基本原則,復雜的是其變化莫測。政治權力的獲得是一系列復雜現象的疊加,往往需要因時因地進行設計、實施。但無論如何變化,本質都是以運作權力為核心,這極為真實客觀、也極為冷酷無情。關于色相的斗爭在女性爭奪社會資源上更加顯著,這塊兒也很簡單,不需要詳細探討。
比較難搞清的是道德和情感,它們更為晦暗不明。無論是基督教道德還是儒家倫理,道德都是作為權利關系的衍生出現的,它基于同理心,又加以想象力升華。但無論如何升華,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發展觀,道德亦是權利的雙方共同需求的結果,而它亦有恃強凌弱的體現方式——即,當懂得運作道德法則的可能“并無道德感的人”占領道德制高點后,道德的權威便可以起作用了。強者以道德說教束縛心存道德感的有能力者,如天下觀、孝道觀等,通過恥感和榮譽感,以及極少數圣人形象的塑造與利用,便可將其牢牢把握,典型的利用道德感博弈的就是“二桃殺三士”。此外,弱者中耍弄聰明的心機者,更會利用道德來做防御乃至進攻,對心存道德的有能力者形成制約,潛臺詞為“我雖然沒出息,但我有‘道德’”,這便可以形成對對方的一種壓制。對在此處耍弄心機的弱者而言,道德可以自欺更可以欺人,以達到利己的目的。
此外情感的制高點及其綁架亦是重要手段,其方法基于人性的情感粘合,層次相較道德則更為平庸和普遍一些。若細細考察,情感源于利益,給一個人好處、甜頭,慢慢對方就可能產生感情,認你做親近友善的人。即便是嬰兒愛媽媽,也不過是因為媽媽生了并哺育了孩子;對美女有情感,即便二人沒有上床,也至少在視覺感官上滿足了男性的愛美心、審美欲。由此,廣義的利益是情感的來源,一旦利益不對等,慕強心理無法實現,情感則大概率上很難維系(誰會對一個討厭的人或事物有情呢?)而情感難就難在,相較于之前的幾種博弈手段,它更加混沌、含蓄。當沉浸情感之中,便不會知曉背后的真實原委與人性鐵律。而若想擺脫權利,追求感覺的純粹性,則與之前的道德一樣,其本質都只能是作為個人的付出與自律,是一種類似藝術的想象,反之,一旦拿出來標榜和示人,情感交換的目的便會出現,背后就仍是種種利與益的互惠。由此,智者直面利益,蠢人困于人情,圣賢大愛無私,而更多的市儈則利用情感與其背后利益本質二者之間的含混性,通過和稀泥、滾刀肉、攪屎棍、狡辯拉扯,設計人情圈套謀取私利,再用弗洛伊德的“心理防御機制”合理化自己,這便是中國文化中的“人情世故”與“權謀之術”了。
故而,道德也罷、情感也好,是基于人性幻覺的,若想純粹,則不能占領制高點換取利益,甚至不能“標榜”和“操作”,只要有此發心,其背后不過還是社會資源的權利博弈觀念的變種而已。這種心機的有效性都在于只能夠制約那些真有純潔的道德感和仁義心,卻未徹底揭示本質的青年(是為“獵物”),否則統治者、強者,以及弱者中的小人,便無從得手了。而語言、文字、知識,天生具有的揭示與光明的屬性,也便是對此人情權術的啟蒙制衡術。
以上說的是權利中的恃強凌弱,那么有沒有真的柔弱勝強呢?也是有的,還需要一辯。當一個人主動在暴力、政治、金錢、色相、道德與情感等各個方面因為自己的弱勢而主動扮演“舔狗”一方的角色,以逢迎、滿足被捧殺一方的心理,便形成了一種含蓄的“主奴關系”。奴才用巴結、討好滿足著主人的虛榮欲,人在求認同心理之下便會喪失警惕心,這便開啟了柔弱勝強的管道,典型案例就是越王勾踐“臥薪嘗膽”的故事。在更普遍、更平凡的關系中,反被弱勢一方形成心理操縱的也不在少數,這于世俗男女關系中常會見到,也就是為什么往往一些很差勁、很垃圾的男性能夠占有另一部分優質女性的法門(舔狗、打腫臉充胖子、軟磨硬泡)。然而,這種柔弱勝剛強的陰性手段并不能一直奏效,當弱的一方過于低劣,強的一方便會徹底喪失掉興趣,故而前文說到的道德制高點、情感綁架等手段便會在此處同時使用,這便也體現出弱者博弈的局限與無奈了。
權利的人性底層邏輯和耶穌大愛奉獻的超越性是歷史的兩極,然而后者僅為傳說,而號稱接近后者的種種行為、心理的背后,亦不過是權利邏輯的變種,其中不乏種種自欺欺人。
君主制與共和制的區別并非道德觀念,而是猶如華盛頓之流無法做到大一統政治的權宜之計。在歐美發展史和東方古代世界的對比中,我們往往會一廂情愿的訴諸于某種道德、情感的寄托,而真相其實只是權利制衡的需要與獨裁能力之間的現實差異的結果。民主的意義不在于少數偉人道德、情感的偉大,而在于順應現實后采取的智慧方略,使符合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制度得以形成,除此之外任何儒家與基督式的移情都顯得多余。
話已至此,那么關藝術何事?當然有關。因為以上諸多論述及其社會性的演變都裹以藝術的外衣,從中世紀、文藝復興、現代主義到道德訓誡作品、文人畫等無不如此。藝術如果有本體,那便是“想象形式”,用一種想象出來的形式美感為社會性本質做包裝與加持。然而,這對于前文提到的純粹性意識而言,亦是無奈的。
無奈在哪里呢?在于一切情志背后的基于物理性的權利屬性,當揭示了這一層后,如何去面對人情交往和神秘想象,在祛魅之后,還有無重新“返魅”之勇氣、必要和方法?
從社會性上講,所謂“知世故而不世故”“向下兼容”等便是此種表現。在藝術上,則表現為對純粹怡情的實施而非標榜,對自然與生命的絕望式慈悲,輔以高超審美的賦魅。當然,此處是要有一個“度”,一旦表現出聲張與標榜,就亦如前文所言的道德制高點和情感綁架一樣,背后仍沒有脫離權利的欲望之心,甚至淪入“當彪子立牌坊”“偽君子”“鄉愿”“我弱我有理”的人性懦弱與墮落的糟粕當中。
就我本人而言,我喜歡古希臘與畢加索式的欲望噴張、不斷奮進的藝術家,他彰顯的是一種強悍的精神與持久不衰的創造力。我不喜歡標榜道德、情感,歪歪扭扭的陰柔情志,內里是不健康的、反進步的、自欺欺人的。但作為觀者,我仍然會尊重這類作品,因它們畢竟為人類心智留下了重要的審美痕跡。
藝術并不自由,甚至可悲,而揭示出背后的深層邏輯亦會因說破而喪失了情志與氣韻。此事古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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