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聞大連工業大學李欣蒔者,因私會外籍電競選手Zeus,不雅視頻外泄,校方據《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擬予開除學籍。
此事既出,輿論嘩然,或贊校規森嚴以護校譽,或斥處置過苛以侵私權。余以為,此案非獨一人之過,實關涉教育之本、國格之守、法理之衡,當深析而明辨之。
古者云:“禮者,禁于將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校規者,非徒苛責之具,實為育人之綱。昔者朱子主岳麓書院,立“整齊嚴肅”之訓,弟子晨昏定省,誦讀不輟,遂成理學之宗,今之高校,雖時移世易,然立規以正風、樹德以育人,其道一也。
《禮記·學記》有言:“建國君民,教學為先”,校規之嚴,非為桎梏,乃使學子知所趨避,明辨榮辱,若放任私德之失,恐致“蓬生麻中,不扶自直”之反,校風日下,學風頹靡,此校方所以斷然處置之故也。
然則校規之界,亦當有度。昔韓非子言:“法不阿貴,繩不撓曲”,今李欣蒔之舉,雖涉私德,然其視頻外泄,已非“私密”之域,實涉公共之觀瞻。
校方援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以“有損國格、校譽”為由科罰,似有所本,然則私德之瑕,果可徑以校規裁之乎?此誠爭議之焦點也。
昔孔子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若僅恃嚴刑峻法,恐難收“風移俗易”之效,反使學子畏罰而寡恥,此不可不察。
“國格”者,國家尊嚴之謂也。昔蘇武北海牧羊,寧死不降匈奴;文天祥零丁洋嘆,留取丹心照汗青。古之仁人,以一己之節,護國家之譽,雖刀鋸斧鉞,弗改其志。
今李欣蒔之事,校方斥其“有損國格”,蓋因涉外事件易生國際觀瞻之慮,然則一人之失,果足以損一國之格乎?此需明辨。
昔管仲曾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中國已非昔年貧弱之邦,學子負笈海外、交流四方,乃常態也。然則涉外交往,當以禮自持,以德自重。
昔范雎入秦,不辱君命;張騫通西域,持節不失,今學子身處世間,言行舉止,非獨關個人,亦為國風之鏡。若因私情而失儀,雖非大奸大惡,然足以令外邦輕慢,此校方所憂,亦非無據。
然則“國格”之守,豈在苛責細枝末節?昔晏子使楚,楚人以“狗洞”戲之,晏子對曰:“出使狗國,方從狗洞入”,以機辯全齊國之尊。今觀李欣蒔事,若僅因私會外邦而罪之,恐失“以大事小”之智。
蓋國際交往,貴在互相尊重,而非以苛禮自縛,校方若過重“國格”之標榜,反易使學子畏首畏尾,失開放胸襟,此亦不可不思。
此案爭議之核心,實為私德與公權之沖突。校方以“違紀”為由科罰,然學生私生活是否屬校方管轄?
昔荀子云:“禮者,養也”,禮法之設,本為節制人情,然若逾越界限,則成“以理殺人”之具。今之校規,明文禁止“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此條款本身是否合理?需考其法理依據。
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其第三十條第六款確有“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者,可予開除”之條。
其一,“不正當交往”之界定,是否過于模糊?昔商鞅變法,立“徙木立信”之典,法必明,令必行。今條款若含混不清,恐致執行任意,學子無所適從。。
其二,私德之評判,是否屬校方職權?昔孔子云:“為政以德,譬如北辰”,然德化非強制,乃潛移默化。今校方以行政手段干預私域,雖曰“維護校風”,然恐啟“以吏為師”之弊。昔韓愈《師說》云:“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若師者以道德裁判者自居,則失其本位矣。
再者,涉外事件中,外籍人士之責任是否被忽視?Zeus既公開傳播私密視頻,涉嫌侵犯隱私、傳播淫穢,然其未受懲處,反使李欣蒔獨承其咎。此豈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昔管仲治齊,內外有別,賞罰分明;今此案處置,若顯失公允,則難服人心。
此案之啟示,尤在教育之道。昔王陽明云:“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育人者,當以正心誠意為本,而非徒恃懲戒。觀大連工業大學處分公告,雖依校規而行,然程序上已盡告知、申辯之義務,此亦合“程序正義”之義,然則懲戒之后,當如何導正學子之心?
昔韓愈《進學解》云:“業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學業精進,首在自律;德行養成,尤需慎獨。今高校德育,多停留于口號宣講,鮮有春風化雨之功。若能仿書院舊制,設導師制,以德潤身,以文化人,則學子自能明辨是非,不待校規威懾而自守其正。
再者,國際交往教育之缺,亦當補之。今學子負笈海外,或遇文化沖突、價值觀碰撞,若無適當引導,易生逾矩之舉。昔張騫鑿空西域,隨從皆通番語、曉風俗;鄭和下西洋,船員謹守“不欺寡、不凌弱”之訓。今高校當設涉外禮儀、跨文化交際之課程,使學子知所進退,既能弘國威,又不失禮于遠人。
此案引發輿論激辯,可見民心向背:或曰:“校規嚴明,大快人心!”或嘆:“處分過重,有失仁厚”,然則輿論之紛紜,亦暴露社會對教育理念之分歧。昔顧炎武云:“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教育關乎國本,自當集思廣益,而非各執一詞。
觀網絡熱議,多聚焦于“私德是否該罰”“國格如何維護”,然鮮有深究教育之本源。昔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今之教育,若僅恃政令刑賞,恐難收“化民成俗”之效。當以此案為鑒,反思教育之宗旨,使德育與法治相輔相成,方為治本之策。
李欣蒔事件,雖個案耳,然如鏡鑒,照見教育之得失、法治之邊界、文化之自信。余嘗讀《資治通鑒》,見漢武尊儒術以定國本,唐太宗納百川以開盛世,皆因深諳“文武之道,一張一弛”之理。今高校管理,亦當如是:守校規之正,以立綱紀;開兼容之懷,以納萬象;重德育之本,以成君子。如此,則學子既能為棟梁之材,亦可為文明之使者,國格尊嚴,不待標榜而自彰矣。
贊曰:
校規如尺,量才亦量德;
國格如鼎,載道以立極。
私域非真空,公權應有界;
育人貴在道,化雨潤無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