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困境,一樁看似陷入僵局的交通事故賠償執行案件,在肥西法院法官的努力下,最終得以圓滿執結。
2023年,王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與付某某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因王某某未履行賠付義務,付某某訴至肥西法院。肥西法院依法審理后,判決王某某賠償付某某各項損失共計15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某仍未履行義務,付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肥西法院承辦法官黎瑋經初步查控,發現被執行人王某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多次電話督促履行,王某某均以“沒錢”推諉。面對困境,黎法官在與申請執行人付某某深入溝通時,敏銳捕捉到一條關鍵線索——王某某可能享有拆遷安置利益。經核實并調取相關協議,法院迅速依法查封了王某某名下的拆遷補償權益,為案件打開了突破口。
考慮到申請執行人付某某因事故長期受病痛困擾急需賠償款,而被執行人王某某卻避而不見,黎法官前往王某某所在村委會尋求協助。在村委會幫助下,成功聯系上王某某,并首次組織雙方協商。
雙方雖因分歧較大未達成一致,但均表達了和解意愿。黎法官緊抓契機,迅速組織第二次協商。她分別做雙方工作,經過耐心釋法明理,充分溝通雙方實際困難,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王某某當場籌措資金5萬元支付給付某某,剩余款項分期償還。
拿到首筆賠償款后,付某某感慨地對黎瑋法官表示:“我也知道被執行人家里情況,想一次性執行到位很難,謝謝黎法官一直為我爭取,讓我及時拿到了這救急的5萬元。”
作者:劉悅
供稿:肥西縣人民法院
排版編輯:夏晨曦 武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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