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源自欽州市欽南區“欽果9號”(曾用名:欽蜜9號)黃金百香果不正當競爭一案塵埃落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漳州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許某某構成不正當競爭。該判決不僅彰顯了法律對地方特色農產品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更為“欽果9號”黃金百香果市場競爭力注入了強大的信心與活力。
“欽果9號”(曾用名:欽蜜9號)黃金百香果是欽州市欽南區自主選育的優新品種,由廣西農業科學院與廣西欽賜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培育,其命名中的“欽”字凸顯欽州地域淵源。該百香果新品種打破了行業內長期存在病害嚴重等傳統壁壘,且改變了百香果必須加糖泡水喝的觀念,憑借蜜甜、濃香的獨特品質,迅速得到市場認可,深受消費者喜愛。
漳州某公司作為同行業的經營者,在察覺到該新品種百香果的巨大經濟利益后,未經授權便擅自進行生產、繁殖和銷售,還通過當地官方媒體虛假宣稱該品種系由其培育,企圖竊取他人的科研成果。經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最終一致認定漳州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許某某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漳州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許某某賠償廣西欽賜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并責令漳州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和受其誤導欺騙的當地官方媒體發布更正聲明,以消除因虛假宣傳所造成的誤解等不良影響。
“這次勝訴意義重大!”欽南區水果中心主任蘇美鑒表示,“以法律的名義正本清源,強有力地震懾了各種‘碰瓷’與侵權行為,保護了育種者的創新成果,更保障了廣大果農依靠‘欽果9號’品種增收致富的正當權益。”
隨著勝訴的捷報和法律的護航,欽南區萬畝“欽果9號”黃金百香果基地迎來豐收。相信在法律的堅定護航下,“欽果九號”品種將以更純粹的身份、更響亮的品牌走向更廣闊的市場,續寫欽南特色農業的甜蜜新篇章。
轉自丨欽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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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77期 總14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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