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張圖,就是下面這樣,幾個人站在浮選槽上的格柵板上,結果掉下去了。
溺亡,這個說法就不對。
人掉進浮選槽,會同時受到濃稠礦漿、化學毒性和機械傷害等至少三重傷害。
這怎么能用一個溺字形容呢。
我只能說,非常痛心,非常可惜,非常遺憾。
我都不敢想象六個孩子父母今天的心情。
肯定生不如死。
雖然每年都有大學生出事。但是一次六位,確實罕見。
簡單說下情況。
事情發生在今天十點二十分左右。當時,東北大學六個學生,正在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的烏努格吐山銅鉬礦選礦廠參觀學習浮選工藝。
在學習過程中,由于車間格柵板(就類似下面這種),突然脫落,六人全部墜入浮選槽,經過全力搶救后,確認全部溺亡。還有一個帶隊老師受了傷。
下圖是一個標準的礦廠浮選槽,浮選槽上面那層板子,就是格柵板。
按照國家規定,車間格柵板是有設計壽命的。前年這家公司,就被上頭要求整改這玩意,結果當耳旁風了,沒管,今天就釀成慘劇了。
讓整改,不整改。省下那點臭錢,草菅人命,不把學生當人。賠不賠的,六條人命沒了,我就想看看這些沒良心的東西,這次心里面會不會滴一滴血。
再看一張高清圖片:
浮選法的原理,給大家簡單說下。就是利用礦物表面物理化學性質的差異,通過藥劑,讓目標礦物附著在氣泡上,從而實現與那些沒用的礦物之間的分離,大家可以簡單理解成提煉。
在這個過程中,要先把大量采集回來的礦石,全部研磨碎,這一步叫碎礦。然后再把這些礦石經過精細研磨,也就是研磨成顆粒非常非常小的礦物顆粒,這一步叫精研。然后再加水,也就是把水加到這些精研之后的礦粉里面去,再通過一些管道,把這些混合物輸送到浮選槽里面去。
下圖是這個系統的一個全家照,大家看個大概即可:
下面這個,就是礦漿近照。
浮選槽一般五六米深,里面就像沼澤一樣,全是粘稠礦漿,礦漿密度比水大得多,非常濃稠,人掉進去后,就像被拽進沼澤里面一樣,瞬間就沒了。請看下圖。
人墜入后,會被立刻浸沒,而且會受到機械部件的毀滅者沖擊,不可能自己爬出來。
下面這個,是浮選槽內部結構剖面圖,我下面的敘述,大家可以結合這張圖看。
再具體一點。人掉進去后,會被大量濃稠的礦漿瞬間裹住,這些礦漿因為密度大、粘稠,所以很快就會把人吞噬。人的身體、臉部、頭部、鼻孔和眼睛等等,都會被填滿,很快就會窒息。這是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還有化學傷害。這個也很厲害。上面說了,浮選槽里面有很多化學藥劑,因為大量礦石碎渣,是由不同種類的礦石組成的,要想將目標礦挑選出來,就必須要用各種化學藥劑對應作用。比如黃藥、起泡劑、一些酚類化合物、氰化物等。這些都混合在礦漿里面,人一旦吸入極微小的計量,就完了。比如氰化物,這個大家都知道,毒性有多大。
第三方面,就是浮選槽的最底下,有一個攪拌機械裝置。這個裝置,專門負責大力攪拌礦漿,所以攪拌機功率很大,攪拌速度也很快。如果人落下去。會怎么樣,就不用說了。而且攪拌風扇會在攪拌礦漿的過程中,形成旋渦,旋渦會產生向下的拖拽力,這個力量會讓掉進去的人不斷被往下拖拽。
至于開會,那這家企業絕對沒少開會,而且幾乎是在馬不停蹄地開安全會。就在七月二十日,還召開了集團今年的年中工作會議,這是這家企業每年的一件大事,見下圖。
同時,如果大家去關注中國黃金內蒙古礦業這個官方賬號,找到他們今年二月二十五號的一篇文章,里面非常詳細地表述了浮選槽及其格柵板的安全問題。就是下面這個賬號:
下圖這個車間,可能就是這六位同學掉下去的車間。另外,在這篇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
這段話,說得那是非常好聽。但是通過這次事故足以證明,這段話并沒有很好地落實。
而且上圖這段話中最后那一句,我用紅色框起來了,寫道:
此外,順利完成了一二系列混精二層平臺地面格篩板更換……
下面這兩張照片,有可能就是這次事故的發生地點:
后面還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好一句:浮選車間牢固樹立少一分成本,就多一分利潤的開源節流意識……杜絕車間內不必要的資源消耗與鋪張浪費情況發生……加大車間材料成本管控力度,鼓勵職工修舊利廢……。
當企業把員工和實習大學生的命,和成本、利潤掛上鉤,我們還有什么可說的?企業管理層這會兒,怕不是正在通宵計算,到底要給每個學生賠多少錢,才能在負面輿論和企業成本管控之間取得一個精確的平衡吧?
事故發生后,我國一些媒體聯系了這家企業的負責人,結果大家猜猜怎么回應的?對方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表示目前此事一切信息以官方部門為準。
再給大家看一些他們發的文章,說得要比唱得好聽:
他們甚至采取了內部考試的形式:
今年五月十五日,內蒙古礦業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化武在一次安全教育會議上,強調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他在會上說:
至于企業領導,給大家列個單子:
主要的有下面這些。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周洲:
集團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殷長波:
現在出了這么惡劣嚴重的事故,請包括張化武在內的各部門負責人,去和這六位學生的父母,交差吧。
補充一點最新消息:
東北大學一名礦物加工工程專業的學生告訴記者,遇難者是大三本科生。這位接受采訪的學生說,自己曾去過事發選礦廠,平時浮選區員工也就二三十人,實習參觀時,學生和老師比浮選車間員工多。他還提到,如果是七個人站在格柵板上,板子可能會受不住。浮選槽的垂直高度有十幾米,里面是礦漿,類似于泥石流,人掉進去動不了。
至于承擔責任的事,企業方面,這個肯定已經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了。這個罪行的處罰,是按照《刑法》走的。
刑法一百三十四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次事故,肯定是情節特別惡劣的重大責任事故,所以主要責任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大概率跑不了。
除了企業,東北大學管理層、帶隊老師也有責任。
最后,就是相關監管部門。這個現在還沒有確切消息,能夠證明相關監管部門是不是有監管不到位的情況,如果有,那就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處罰。
開會這事兒,說白了就是走流程。
做個PPT,寫幾條標語,喊幾句口號,拍拍合影,然后發到公眾號里講“我們高度重視安全”,說“零事故目標已經實現”。
但只要你真的進過現場,摸過設備,跟一線工人打過交道,你就知道很多所謂的“安全會議”,根本不是為了真解決問題的,就是做樣子、糊弄人的。
烏努格吐山銅鉬礦出事之前,企業還真開過會,時間是7月11日。
他們自己在公眾號上寫得很漂亮,說要“統籌發展和安全”,說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但會是開了,人還是掉進浮選槽死了。
出了事以后,才知道那塊格柵板在2023年就被查出“承載力不足”,要求整改。
可現實是,板還在原地,六個孩子一下子就掉了進去。
事故發生在7月23日上午10點20分,地點是內蒙古呼倫貝爾,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公司旗下的選礦廠。
東北大學組織學生參觀浮選工藝,帶隊老師也在場。
一行人進入浮選車間,走到一塊鋪設有格柵板的區域,結果那塊板直接塌了,6名學生墜入槽中,1名老師受傷,6人全部當場搶救無效身亡。
浮選槽是什么?
是一個選礦流程里的關鍵設備,用來把銅、鉬這些有用礦物從廢石中分離出來。
聽起來挺高端,但說白了就是一個大池子,里面裝著礦漿、水、氣泡和一堆化學藥劑。
關鍵是,它不只是裝東西那么簡單,里面還在攪拌。
浮選槽內部有高速旋轉的葉輪,礦漿密度比水大不少,人掉進去以后會迅速往下沉,而且很快就會被卷入葉輪區域。
礦漿不是清水,是非牛頓流體,人在里面是掙扎不出來的。
更別說其中的浮選藥劑有黃藥、松油、MIBC、氰化鈉、硫酸銅等等,這些藥劑一旦進入呼吸道或者皮膚黏膜,幾分鐘之內就會造成嚴重中毒或者器官損傷。
也就是說,這種事故基本不是“溺亡”,而是“化學中毒+機械撕裂+窒息”復合型死亡。
一旦掉進去,幾乎沒有生還可能。
我看了很多資料,浮選槽的深度在3.5米到6米之間,而烏努格吐山礦使用的是國內最早一批特大型浮選設備,單臺處理能力高達160立方米,浮選槽總深度可能超過10米。
正常人哪怕游泳再好,掉進去也是沒用。
里面的攪拌、泡沫、藥劑,都會讓你連方向都找不到。
更別說這6個孩子是一起掉進去的,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也沒有人拉一把。
更細思極恐的是,這次出事的那塊格柵板,是浮選槽上方巡視用的走道板,不是承重平臺。
也就是說,它本來就不允許多人同時站上去,更不可能負擔6個成年人的重量。
2023年,這塊格柵板就被查出承載力不足,主管部門已經要求整改。
問題來了,整改到底做沒做?
如果做了,為什么還能塌?
如果沒做,為什么沒人復查?
有沒有把整改報告寫好看了之后就算過關?
現在再看那個“安全生產會議”,是不是有種諷刺意味?
7月11日才剛剛開完,說是要樹牢底線思維,13天后出事,格柵板直接垮塌6人死亡。
如果這叫“底線”,那也太低了。
東北大學冶金工程是全國重點學科,這6個學生不是實習工人,而是中國未來最稀缺的技術人才。
冶金行業這幾年很缺人,這種愿意下工廠、肯學工藝、能讀原理的學生,真的少。
大三這個階段,他們大多已經拿到實習資格,部分人開始聯系研究生導師,原本再過一年就能進入行業了。
他們本來是要來學習,了解實操流程,結果變成了一場奪命參觀。
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這次事故的根本,不在于學生“安全意識不足”,而在于企業長期把安全當成文件的附件。
我干項目管理的朋友說過一句話讓我印象特別深:“一個企業有沒有安全文化,不是看它開了幾個會,而是看它有沒有人真的為安全說‘不’,有沒有人敢停產整改。”
而在這個礦里,我們看到的,是格柵板出過問題,但沒人真換;是浮選區對外開放,但沒有警戒線;是大批學生在現場,卻沒有EHS人員陪同。
更諷刺的是,事故發生后,公眾號文章里的“零事故目標已達成”還沒來得及下架。
法律上,這種事情一定是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如果事故造成死亡,且屬于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相關負責人將依法追究刑責。
這個事故里,責任鏈條非常清晰:
企業主要負責人有沒有履行整改職責?安全管理部門有沒有制定巡查機制?維修部門有沒有進行格柵板的強度檢測?接待部門有沒有告知參觀路線?有沒有人員控制學生不要靠近危險區域?
這些問題,一項都不能含糊。
一旦確認有職責未盡,就不能再“內部通報”了事,必須依法依規追責。
而對學校這邊,也有一點不能回避。
高校組織參觀,是教學環節的一部分,安全預案要完善,合作單位要篩選,風險評估要有。
這次選礦廠此前已經出過整改通報,是否對接時知情?是否與企業簽訂了安全協議?是否進行過實地踩點?
這些都要在調查中一一明確。
很多人問我:“學生怎么就同時掉進去了?不是一個個走的嗎?”
我想說,如果你去過選礦廠現場,你就會知道,浮選區的巡檢走道通常是連續的格柵板結構,走在上面沒有太多警示標識,尤其是老舊設備上,一眼看去每一塊板都差不多,沒人會注意哪一塊特別脆弱。
學生是第一次進去,帶著好奇心,扎堆站在一起聽講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如果沒有人提醒、沒有標識、沒有限載牌,誰知道哪一塊是危險區?
而這些,本不該由學生自己判斷,本來就應該由專業人員、接待人員來負責。
一場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奪走了6個原本大好前程的生命,也讓6個家庭從此陰陽兩隔。
他們的家人可能永遠都不會再踏入礦場,但他們的名字,卻永遠寫在這個礦場的歷史里。
這件事之后,很多高校和企業都會重新評估實習安排,這其實是必要的。
我們不能因為一次事故就否定整個校企合作的意義,但必須從根上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我的建議很簡單:
學校在組織前必須查清企業是否有安全事故前科;
企業必須設置接待流程,明確參觀路線、風險點說明;
危險區域必須物理隔離,不能靠“提醒”解決問題;
格柵板、檢修口、邊緣通道等必須標明承重極限并定期檢測;
帶隊人員必須全程陪同,不能臨時找人“走走場”。
我們這代人對“安全”這個詞有太多誤解,覺得它是形式、是宣傳、是開會內容。
但對這些學生來說,它是能不能活著回家的底線。
這起事故,是6條人命的沉痛代價。
但愿它不是個新聞標題,而是行業里一次徹底的反思契機。
不是誰的命輕誰的命重,而是只要還有一個人因為一塊沒修好的鐵板失去生命,我們就還有沒做到的地方。
希望那一刻墜落的不只是6個年輕的身影,更是那些懸在紙面上的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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