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國家藝術基金資助、中國文化傳媒集團主辦、中傳環球(北京)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承辦的國家藝術基金2025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藝術作品新媒體運營管理人才培訓》在京正式開班。
中國傳媒大學藝術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王延信以《跨文化視角下的藝術傳播》為主題,從“對藝術跨文化傳播的理解”“藝術跨文化傳播中的‘利益’問題”“藝術跨文化傳播的典型案例”以及“藝術跨文化傳播的基本法則”四個方面,為參加本次培訓的學員進行了層次分明的講解。
王延信認為,中國文化的基因是建立在血緣倫理基礎上的“和”。“和”的基礎是“仁”,“仁”的本質是人與人之間、鄰里之間、社會成員之間的“愛”。這種建立在“仁”“愛”基礎上的“和”的文化基因及其延續,決定了中國文化對于事物的接納和吸收特征。尤其是在處理對立的矛盾時,“接納”“吸收”對方的立場和觀點,照顧到對方的利益成為一種習慣。就這一點而言,與西方文化基因所追求的“真”與“唯一”有很大區別。從這個意義而言,中國文化是開放的。
針對藝術跨文化傳播中的“利益”問題,他以中國人對瓷器的熱愛影響了歐洲人對中國瓷器的熱愛,梅蘭芳訪美、訪蘇演出等典型案例為著力點,詳細分析了文化商品化與藝術純粹性的矛盾。
在他看來,藝術跨文化傳播有六大基本法則,即:“戲隨人走”“緣近先傳”“戲因俗聚”“商促戲傳”“譽引戲傳”“為傳而變”。談及六大法則之間的關系時,王延信表示,如果說“戲隨人走”是戲曲劇種得以傳播的主要原因,那么“緣近先傳”“戲因俗聚”“商促戲傳”“譽引戲傳”則是支撐“戲隨人走”的更加深層的原因和方法。美國學者邁克爾在《文化對話:跨文化傳播導論》中指出:“生命、文化和傳播都是不斷流動的、變化的,都是展開的過程,沒有明確的首尾。”藝術的傳播也是如此。如果不注意文化和傳播的流動性和變化性,不關注傳播對象以及傳播行為自身的展開過程,就會讓藝術的傳播局限于一個相對穩定乃至狹小的文化環境當中,一旦這種文化環境發生了變化,劇種的傳播就會受到阻礙,所以“為傳而變”是一條重要法則。此外,他還特別強調:“人是文化的創造者和攜帶者,對于人的影響是跨文化傳播的核心。”
“跨文化傳播要遵循勢差原則。”王延信說:“文化無優劣,勢力有強弱,影響有大小。高位文化影響低位文化,優勢文化影響弱勢文化。”
最后,王延信又對中國藝術跨文化傳播的啟示發表了個人看法。他著重強調道:“藝術跨文化傳播的目的不在于甲一定要戰勝乙,而在于通過不同性質文化之間的交流,共同創造更加優秀的藝術。在中國藝術跨文化傳播中,應優化文化、增強自信、占據高位、把握主動。”
課程在學員與王延信探討交流中圓滿結束。本次課程從理論、實踐與法則三個維度,系統剖析了藝術跨文化傳播的核心議題,為學員提供了兼具學術深度與現實指導意義的培訓內容。不僅深化了學員對跨文化傳播復雜性的認知,也為未來藝術實踐提供了方法論指導。
(圖片拍攝:李昕)
責編: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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