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家醫保局等聯合發布《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支持創新藥進入醫保和商保創新藥品目錄等五方面提出16條措施,予以創新藥全方位護航。
據國家醫保局公布的數據,去年中國藥企完成超過90筆海外授權交易,總金額超過500億美元。2018年以來,共149種創新藥通過談判等方式納入醫保目錄。在創新藥研發投入持續攀升、成果頻出的當下,支付體系薄弱與價格困境卻嚴重制約著中國創新藥的可持續發展。
近日,圍繞創新藥發展的一系列問題,原國家藥品審評專家、吉林大學教授朱迅接受了《中國新聞周刊》的專訪。
朱迅。圖/受訪者提供
“沒有合理回報,創新是無源之水”
《中國新聞周刊》:你強調支付體系是創新藥發展的關鍵。能否具體闡述中國當前的創新藥支付體系與創新藥需求間的落差?
朱迅:2015年以前,以美國為主的發達國家研制成功了全球90%以上的新藥。歐美國家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在于其良好的制度保障。一是嚴格的市場準入和監管,即科學、規范、透明、穩定的監管政策;二是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三是健全的醫保支付體系;四是寬松的多層次融資體系,包括種子基金、私募股權基金、IPO市場以及活躍的產業資本收購兼并。
沒有合理的價值回報,創新就是無源之水。創新藥研發通常具有高風險、高投入、周期長及高度不確定等特征。高回報的實現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健全的支付體系。
相比而言,近幾年,國內醫保整體預算沒有明顯增長,而內部支出結構卻在變化:藥品支付占比下降,服務支出占比上升。據國家醫保局的公開數據,2018—2023年,國家醫保談判新增446個藥品,涵蓋絕大部分新藥,支付總額僅3400多億元,年均不足100億美元。這一數字是什么概念?美國一款重磅創新藥年銷售額就能超200億美元,而我們這區區百億美元要分攤給幾百種藥品。
價格鴻溝也不容忽視。我們現在是用全世界最嚴格的監管體系,但賣的卻是“白菜價”。同一款創新藥,中美價差動輒十倍、二十倍,甚至四五十倍。君實生物的抗腫瘤藥PD-1,中國市場和美國市場的藥價相差30多倍。
支付不足疊加價格壓制,直接導致即便國內領先的創新藥企業,也沒有從“成本中心”轉變為“利潤中心”。信達生物是國內創新藥銷售額最高的公司之一,年銷售額80多億元,但仍難覆蓋研發投入。百濟神州年銷售超30億美元,其主要收入來自美國市場,但依然虧損。
所以,現在很多公司干脆去做海外商務拓展(BD)業務,即把新藥的研發管線授權給其他公司。但這也意味著中國過去十幾年的創新藥積累,會出現斷檔。很多生物科技公司,甚至一些大型制藥企業,紛紛將其在國內孵化的早期項目轉讓給海外公司。這勢必一定程度上影響中國在生物醫藥創新領域做強做大。
《中國新聞周刊》:國家醫保局作為創新藥支付體系的核心管理者,該如何破解這一困局?你如何看待當前的政策方向?
朱迅:國家醫保局常面臨預算壓力,因為國家對其支出總額有控制的“杠杠”。目前,醫保資金面臨的是“一桌客”的標準,卻要承擔“五桌客”的需求——治療腫瘤重疾的藥如帝王蟹,慢性病新藥如鮑魚海參,還有兒童藥、急救藥等“大排檔”的負擔。預算當然吃緊。醫保局應積極尋求其他解決路徑。如果覺得自身權限不足,完全可以尋求更廣渠道的助力、更高層面的支持。
在美國,其國家醫保并非投入最多,但依靠合理的制度和開放的環境,吸引了全球諸多大型藥企。比如,德國的默克、英國的阿斯利康、法國的賽諾菲、瑞士的諾華和丹麥的諾和諾德等。
創新藥本身的目標并不是讓所有人都能用上,而是面向特定適應證和臨床需求的患者;而醫保局的目標是讓盡可能多的人用上便宜的藥,這兩個邏輯是錯位的。《若干措施》提到很多內容,目前還缺乏足夠的具體落地措施。
君實生物的抗腫瘤藥PD-1。圖/IC
“商保只能起補充作用”
《中國新聞周刊》:讓更多人用上便宜藥,在仿制藥領域是合理的。對高投入、高風險的創新藥來說,如果價格也被強行壓低,會不會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你怎么看待創新藥的定價機制?
朱迅:創新藥和仿制藥的定價邏輯本質上完全不同。創新藥的研發周期長、失敗率高。如果一開始就把價格壓得過低,整個創新鏈條就斷了:企業難以盈利,資本就不會再投入,最終導致創新投入萎縮。仿制藥是對已有成熟藥品的復制,成本結構清晰、競爭充分,價格自然會往下走。如果用同一套價格體系要求兩者,實際上是扼殺創新。
最近有些藥企通過BD交易獲得了一些現金流,短期看似緩解了資金壓力。但這只是一次性的交易,不能帶來持續的盈利能力,二級市場的投資人也分不到紅利。更關鍵的是,如果把最有潛力的新藥都賣出去,自己公司反而變得沒什么價值。
人類面臨的真正剛性需求不多,藥品是其中之一。這需要給出合適的補償機制,即創新藥須自主定價。在美國,由美國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MS)或其他相關機構組織的藥品定價聽證會,常被外界誤解為一種壓低價格的手段。實際上,聽證的過程往往有助于創新藥的價值和臨床剛需被廣泛理解和認可,最終可能促成更為合理的價格,甚至出現價格上調的情況。
《中國新聞周刊》:《若干措施》中提出鼓勵商業健康保險擴大創新藥投資規模、增設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等。如何看待商業保險在創新藥支付中的角色和作用?
朱迅:商保從本質上看,只能起到補充作用,而不是終極解決方案。畢竟,商保是營利性的。但從更廣闊的格局看,發展商保是必要的,而且,其應當與創新藥發展同步。當前國內的商保,很多以融資為目的,偏離了保障本質。
當前,市場建設才剛剛起步,列出創新藥商保目錄只是第一步。后續如何落地、規范才是關鍵。商保創新藥目錄將涉及藥品選擇、定價、運營成本分攤等多重環節。保險公司要盈利,一旦系統設計不夠嚴謹,就容易走樣。
更重要的是,創新藥幾乎是處方藥,如果不進醫保,就難以進入醫院渠道。即便建立了商保目錄,藥企仍會千方百計擠進醫保,以獲得更穩定的市場準入。由此可見,應從根本上理順支付機制和醫院準入路徑,真正解決創新藥可及性的問題。
中國人口基數大、疾病譜復雜多樣且在不斷變化,醫藥產業不能總依賴進口或模仿來填補需求缺口。圖/視覺中國
“不能只做跟隨者”
《中國新聞周刊》:有人認為仿制藥便宜、實用,模仿(Me Too)藥、快速跟進(Fast Follow)藥也能解決不少問題。為何中國還要大力發展源頭創新藥?
朱迅:國內藥品大致分三類。第一類是仿制藥,一定要保證價格低廉且質量過關,這是從10到100;第二類是在國際最新品種基礎上小幅改進的藥物,包括Me Too和Fast Follow藥物,這是從1到10;還有一類是源頭創新藥,應滿足當前未滿足的臨床需要,即從0到1。
仿制藥是國內制藥的基本盤,Me Too和Fast Follow藥物是國內制藥的加強盤。但中國醫藥產業如果只做仿制或小改,就只能“跟跑”。中國人口基數大、疾病譜復雜多樣且在不斷變化,不能總依賴進口或模仿來填補需求缺口。比如,新冠疫情時期,國內主要使用的還只是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等傳統退燒藥,真正有效的創新抗病毒藥物就非常少。
另外,藥物更新有其獨特規律。一方面,藥品專利到期后,藥價驟降,企業難以在同一化合物上再次改進,獲得高額回報;另一方面,藥物長期使用后,會出現耐藥問題,就需研究新品種。胃酸過多的治療便是例證:從第一代的西咪替丁,到更安全的雷尼替丁,再到如今更有效的質子泵抑制劑,每一代藥物都在療效與安全性上實現了升級。抗生素領域也經歷了類似“接力”過程。
《中國新聞周刊》:當前國內創新藥投資和研發,為何會出現脫離臨床真實需求的現象?
朱迅:不少企業選擇研發方向時,更多考慮的是市場體量、投資人偏好和快速變現的可能性,而不是從臨床一線的“痛點”出發。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當前,國內的科研基礎和技術能力,還沒發展到解決很多難題的階段;另一方面,中國的專利保護體系還不夠健全,企業即使投入大量資源做出創新成果,也可能因價格機制或仿制競爭使得收益迅速被“稀釋”。這些壓力讓很多企業不敢、不愿選擇真正冷門但重要的領域,而是扎堆PD-1、腫瘤免疫等已被驗證過、容易融資的方向。
腫瘤藥為什么大家都愿意做?除了臨床需求巨大外,還有一個更實際的因素:中國癌癥患者家庭愿意傾其所有治療,哪怕“死馬當活馬醫”。相比之下,糖尿病、高血壓、自身免疫等慢性病,患者很多時候對價格極為敏感,寧愿不治或者斷斷續續吃藥。
國外對這類問題已有比較成熟的應對機制。比如“孤兒藥”制度,不但允許這類藥品享有更高定價權,還會提供稅收減免、獲得市場獨占期等支持,甚至獎勵“孤兒藥”公司可市場流通的“審評優先券”。中國也需建立起一整套更有前瞻性的創新藥支持政策,提供多維度支持。
“缺的是行業資本”
《中國新聞周刊》:面對創新藥的支付與定價困境,國家層面最迫切的改革是什么?
朱迅:中國目前在醫療健康領域的投入占GDP的比重只有6%多,遠低于合理水平(9%—10%)。
整體上看,創新藥發展,需要“三個基本”和“一個助力”。“三個基本”包括建立科學、規范、穩定、透明的監管體系,加強創新藥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及適當的創新藥醫保支付體系。“一個助力”,即資本市場的支持。
對于創新藥的支付與定價困境,我有三點建議:一是探索國企分紅定向投入。國有企業,無論是國家級還是省級的,理論上是全民所有。除了納稅,其分紅應更多回饋社會公共領域。能否規定從國企分紅中劃出一定比例,專門用于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二是大幅增加國家財政對創新藥支付的資金投入。目前,國家醫保一年投入創新藥支付七八百億元,我認為完全可以翻一番,達到1500億左右。這對整個創新藥行業將是“強心針”,能真正對行業產生影響力。
三是釋放地方經濟活力,有針對性地支持本土藥企。現在的問題是,國家層面不愿多花錢,地方政府又被卡住了資金支持的路,結果就是夾在中間的企業得不到實質性支持。
《中國新聞周刊》:你提到釋放地方活力,具體如何操作?如何規避潛在風險?
朱迅:核心是國家層面松綁,對創新藥銷售給予一定比例的退稅或財政補貼,允許并鼓勵江蘇、廣東、上海、北京等經濟發達省市,先進行突破性試點。具體方式可借鑒已成功的電動車補貼模式。例如,地方政府直接按本地藥企創新藥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補貼。
不過,這種做法的主要障礙在于,國家醫保局明令禁止地方政府設立自己的藥品醫保目錄。我并非主張設地方醫保目錄,而是建議通過上述方式直接給創新藥企補貼。這樣做,能顯著改善本地藥企現金流。
這樣做也可能帶來風險,可能加劇地方保護主義,但只要補貼標準基于公開透明的銷售額,并輔以嚴格審計,可以有效控制風險。
《中國新聞周刊》:去年以來,大型國企頻頻出手收購國內醫藥企業,對此,你怎么看?今年6月,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宣布,將在科創板重啟未盈利企業第五套上市標準。在醫藥領域,國內的資本市場現狀如何?
朱迅:一些國資企業,如果有大量資金,可投資中國這十幾年來在醫藥領域涌現出來的中小型創新型企業。像那些已在18A(即港交所的一個特殊通道,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融資)、科創板上市的公司,一家投入五億,即便投資三五十家公司,加起來也就一百多億元。在這些企業中成為重要股東,還能帶動中國創新藥企走出去。
在醫藥領域,我對香港市場的中長期前景并不樂觀。許多18A公司上市后,股價持續低于發行價,融資規模也越來越小,業內戲稱為“丐版IPO”。可很多公司還要去香港,因為不上市根本活不下去。生物科技公司不是有個股票代碼、藥品獲批就算成功,而是產品真正能在市場上有銷售額、有市場占有率。
在生物醫藥領域中國缺的是行業資本,無論港股還是A股,都是這樣。納斯達克為什么成功?因為它背后每年有1500億到2000億美元的行業資本,它們會去買項目、買公司,真正推動行業發展。但中國這類資本非常稀缺。
創新藥領域,本應支持早期研發的天使資金和種子基金大多由政府主導,但目的偏向招商引資、資產保值增值,這與真正的風險投資邏輯是矛盾的。中國的監管制度是全球最嚴之一,這種“高要求+低回報”的模式,使得很多藥企不愿投入長期研發。
雖然國家和行業層面都在呼吁耐心資本,但很多資本仍追逐短期回報。前幾年,中國醫藥領域資本市場快速發展的原因,主要是科創板第五套標準和港股18A制度,借此上市的醫藥企業重點追求的是快速上市變現的機會。
《中國新聞周刊》:出海被寄予厚望,國家應如何系統性助力中國創新藥打開國際市場?
朱迅:僅靠企業單打獨斗,出海極其艱難。有些國內藥企確實靠自身努力把個別產品打入國際市場,但這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藥品“從中國消費到中國制造,再到中國創造”的問題。
百濟神州是目前全球生物醫藥領域唯一同時在美國、中國香港和內地三大市場上市的企業。這些年,百濟神州的發展完全靠資本市場的“輸血”支撐起來。雖然其年銷售額已接近40億美元,但縱觀全球營收額排名前二十的制藥巨頭,不少年銷售額都是幾百億美元起步,它們不是靠融資推動研發,而是靠自身銷售收入和利潤持續反哺創新。這說明,中國的創新藥企要真正走出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如果中國藥企要出海,國家層面須出手。比如,借助“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機遇,舉辦高規格“一帶一路”國際醫藥合作分會。“一帶一路”沿線很多國家,缺乏當前發達國家市場上的創新藥與優質藥品,或只能從歐美高價進口,用于少數人。可考慮在生物醫藥產業基礎雄厚的省份,舉辦上述分會,邀請這些國家醫藥領域的關鍵決策者,實地參觀考察中國的生物醫藥企業,打破他們對中國藥品“落后”的刻板印象。這可能會打開中國創新藥出海的新局面。
這一過程中,亟須破解的關鍵問題是前置審批的壁壘,這已成為國內創新藥進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時,普遍面臨的難題。如果國家層面主動開展協調工作,借助雙邊或多邊合作機制推動藥品準入政策的優化,相信不少國家,確實可能對中國藥品給予一定程度的審批豁免。
《中國新聞周刊》:你對加快中國醫藥創新的發展還有什么建議?
朱迅:除了各項制度性保障外,建議國家加大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構建,重點破解資本對創新藥投資高不確定性及退出難題。一方面,要持續推進并優化未盈利醫藥企業上市渠道,并為企業收購兼并提供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強新藥審評速度,完善新藥上市后的市場準入機制。
當前,全球醫藥產業發展的新趨勢為中國提供了良好機遇。未來十年,中國將完成醫藥產業的全方位重構。相信在不斷完善的政策引領下,國內醫藥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將越來越強。
發于2025.7.28總第1197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雜志標題:朱迅:高回報依賴健全的支付體系
記者:牛荷(niuhe@chinanews.com.cn)
編輯:杜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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