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鏡哥。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無論是判決結果還是余華英上訴。
今天中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然而,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這個舉動無疑又可讓她在這個世界上多茍活幾日,因為她知道,自己注定逃不過一顆子彈的懲罰,所謂的上訴,無非是利用法律來偷取一些生存的時間。
庭審現場,受害人之一的楊妞花現場旁聽了整個過程,楊妞花表示:“這次宣判過程中我第一次看到她全程低頭,手還微微發抖,我能夠看出來她這次真的害怕了,但是她依舊沒有任何的道歉,她沒有任何猶豫,法官提問后她立刻表示上訴?!?/p>
從現場畫面可見,除了楊妞花之外,法庭內外還有很多受害人家屬和其他尋親者,他們大多身著印有丟失親人頭像的上衣,想在這一舉國關注的案件外尋求找回親人的一絲曙光。
余華英其實早就該死了,她之所以能活到現在,恰恰是其更多的犯罪事實被掩埋救了自己。
早在去年,一審法院便判決了余華英死刑,只是貴州高院接到上訴后,發現原判遺漏了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作出了重審決定。
也就是說,不是法院認為余華英不該死,而是余華英還隱藏了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
結果是,余華英最終被證實共拐賣了17名兒童,比一審時的11名整整多了6個孩子。
可見,余華英自始至終都沒有真正地認罪悔罪,她也知道,11個和17個沒有本質上的區別,自己之所以上訴,就是想多看幾個日升月落而已。
對于余華英來說,這殘存的時光或許是一種勝利,但對于受害者家屬來說,這幾日或許是另一種心理煎熬,每一次審判和上訴都是對他們的二次傷害,余華英的每一次反抗,都讓受害家庭的傷疤再度被揭開。
事實上,選擇上訴是余華英內心最后的掙扎,她仍然希望有奇跡發生。然而,隨著法院的宣判和社會輿論的持續關注,結局早已注定。
余華英不死,天理不容。
對于那些被余華英拐賣的孩子和他們的家庭來說,余華英的死刑不僅僅是對她罪行的懲罰,更是一種遲到的正義的體現,是給受害者心理上的一種撫慰。
同時,這項判決也向社會釋放出清晰的信號:國家和社會對拐賣兒童的罪行絕不容忍,法律對這種行為毫不妥協。
余華英的死刑判決不僅結束了她的個案,更應成為社會對正義呼聲的回應,敲響警鐘,震懾那些潛伏在陰暗角落里的罪犯。
愿天下無拐,正義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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