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劉某父母買房子時,登記了劉某弟弟和劉某父母的名字,請問這種情況下,劉某和劉某的姐姐還會有份額嗎?
也迪律師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惫剩课菟袡鄽w屬以不動產為生效要件。房本上有劉某的父母和弟弟的名字,則該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劉某的父母和弟弟,劉某和劉某姐姐是沒有份額的。
在父母離世后,如父母沒有訂立遺囑,可以發生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在這個時候劉某和劉某的姐姐是可以享有房產份額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之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故,在繼承發生后,第一順位繼承人為弟弟,姐姐和劉某本人(假設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均已去世)。上述三人有權在父母享有3分之2份額的基礎上進行法定繼承。即劉某和劉某姐姐各有九分之二(2/9)的份額,弟弟享有(5/9)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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