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前后,港口區人民法院聚焦社會安全穩定主線,主動擔當積極作為,以實際行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用責任和擔當編織社會安全“防護網”,繪就新年新“楓”景。
讓“心結”止于年前
“法官,我今天是帶著誠意來解決問題的,這兩年生意不好,資金緊張,希望原告能減免部分款項。”
“如果被告當庭能給10萬元,我同意調解,也同意減免部分款項。”
在調解現場,企沙法庭虞法官充當雙方當事人“傳聲筒”,在耐心傾聽當事人的訴求后,這一邊安撫當事人的情緒,另一邊與當事人釋法明理,分析利弊,經過法官的積極溝通,被告當庭履行8萬元欠款,雙方協議將原告尚未退還給被告的投標保證金、承包合同履約保證金13.47萬元予以抵扣部分欠款,剩余7萬元欠款雙方協議分兩期償還。至此,該起合同糾紛在春節前圓滿化解。
“過個好年!”
“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我們協商出一個解決方案,爭取年前把這個事情解決了,過個好年。”眼見離過年只剩幾天了,企沙法庭趕緊組織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到庭調解。
“2024年1月原告支付部分貨款后,剩余貨款至今未支付,不得不起訴他。”“法官,臨近年底,我公司也沒有收到款項,資金確實困難,實在是一次性拿不出這么多錢。”
2023年原告防城港某混凝土公司與被告某四川建設工程公司簽訂《水泥制品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在2023-2024年期間向被告承建項目工程供應貨值為789.17萬元的聯鎖地磚,剩余289.17萬元貨款逾期支付,原告無奈將被告訴至法院。
“雙方各退一步,被告分期履行,一方面可以減少雙方訴累,一方面能緩解被告資金緊張,更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也不影響你們后續再次合作。”經過承辦法官耐心溝通,加上被告態度誠懇,原告也體諒被告經營不易,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就分期還款及違約金問題事項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至此該案成功化解。
新春“輕”上陣
“法官辛苦了,總算了結這一樁事兒,新年新開始!”春節剛過,喜慶的氛圍還未消散,港口區法院法庭里傳出了輕松的笑聲,一起建材租賃合同糾紛成功在此化解。
被告廣西某文化傳播公司于2021年向原告某建材經銷處租賃鋼管、扣件等建筑物資,并簽訂租賃合同,原告依約交付租賃物,被告卻未如約給付租金。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發現本案爭議較小且雙方曾是合作關系,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在庭審時先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交流,詳細了解案件糾紛的具體情況,然后趁熱打鐵,進行耐心調解。
“如果被告能在15天后能一次性履行完畢,我愿意免除違約金,并對部分損失做出讓步。”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真誠溝通,最終握手言和,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法庭的氣氛更加輕松了。
新的一年,港口區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化解矛盾,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圖 | 來源于網絡
文 | 覃海云
編 | 童 瑤
審 | 林俊臣
簽 | 徐毅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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