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福建寶能律師事務所給龍巖市律師協會發律師函,律師函要求“1、書面解釋堅持舊收費標準原因;2、公布2024年會費支出情況。并且表示,倘若你會拒絕回應,本所將堅持不交會費”!
按理說,律協既然收了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會費,理當公開其詳細的開支明細,接受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監督。如果律協收取的會費還有盈余,能夠覆蓋年度開支,豈不是應該適當降低會費標準呢?
差點忘了,此前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發文表示,律師執業年度考核是律師協會對律師上一年度執業表現做出的評價,考核結果除需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和記入律師執業檔案外,包括“不稱職”的考核結果都不影響律師下一年度繼續執業,因此,不存在不繳納會費就不能執業,或者利用考核強制收繳會費的可能。
原來,在2024年7月1日,福建寶能律所就致函龍巖律協,要求律協公開會費去向,否則將提起訴訟。
7月3日,龍巖律協發布《公開信》稱,該會7月2日復函請寶能律所、劉清山律師于7月3日上午到該會查閱相關材料,但寶能律所、劉清山律師拒絕到律協查閱。基于此,依據《龍巖市律師協會章程》相關規定,該會已向監事會提請監督。
劉清山律師再次發函稱:“昨日收到你會回復函,對你會的態度非常不滿意,明明你會有公開的網站,為什么不把每年的費用支出表和財務審計報告電子版公布在網站、供公眾查閱?難道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財務審計報告是哪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為什么我們會員都不知道?望你會收到本函后立即將費用支出表和財務審計報告電子版公布在龍巖市律師協會網站、供公眾查閱!否則,我所將依法提起訴訟!”
當初,龍巖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科科長、律師協會副會長江錦康接受媒體采訪表示,龍巖市律師協會信息比較公開透明,相關財務報表、收支明細等會通過每年的理事會向理事作出報告,在4年一次的律協換屆選舉代表大會上,也會向所有的律師代表公開,同時還會出現在民政部門每一年的年度備案里?!爸灰袝T來問,有問都有答,多層面已經公開了?!?/p>
既然已經層面已經公開了,這一次又是什么情況呢?難道是無理取鬧么,哪個律師事務所會閑慌呢?,F實中,貌似……反正,有知名律師說了,律師事務所剛硬律協就好比“用雞蛋碰石頭”,除了弄石頭一臉雞蛋黃,石頭依然是石頭。
再看看有關規定,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中指出,行業協會商會要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嚴格約束收費行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以及協會商會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性質、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依據等信息,向會員公示年度財務收支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然而,正是這一筆筆看似微不足道的費用,實際上這筆費用總結起來還真不是小數目,所以常常成為律師界爭議的焦點。關鍵是律師協會收取的會費應當有合理的支出和明確的用途,提供相應的服務。律師事務所作為律師協會的會員,每年繳納高額會費,但從未享受到應有的權益,這無疑引發了強烈不滿。
總之,一句話“律協的賬本,比福爾摩斯的案件還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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