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無人耕,一耕有人爭!
二妮(化名)在某村里租了一個廠房和兩個破院子20年,打造屬于自己的攝影小院兒,可剛過了兩年,改造出來了一些模樣,房東卻要把院子收回去。
為了逼迫二妮早日搬出去,時不時來鬧事強拆小院不說,還三番五次地趕二妮的客人,忍無可忍之下,二妮決定要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律師對此進行了回應。
二妮是四川人,如今41歲了,她是做攝影行業的,和很多攝影師一樣對于“專屬攝影場所”有執著,二妮家里經濟條件一般,場地租賃費用又貴,她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場地。
2021年,她途經當地某村莊時看見了一塊稻田,二妮一下子愛上了這里,隨即便向村里的人打聽有沒有空房子出租。
一番打聽下,還真讓二妮還找到了一個空置的廠房和兩間破敗的小院兒,二妮當即找到村干部詢問這三處房屋的租賃事宜。
二妮租房的消息傳出來,房主很爽快地答應了,最終在當地村干部的見證下,她和三位房屋主人簽下了長達20年的租賃合同,以及違約責任賠償補充協議。
隨即二妮和家人辛辛苦苦地開始改造,她丈夫老王為此專門辭了職,她的父親更是天天住在這個沒水沒電的破舊院子里,二妮也時時記錄改造過程,發到網上和網友分享喜悅。
經過兩年時間的改造,廠房已經修繕好可以正常接待顧客,兩個院子也初具規模,給人清新雅致的感覺,和之前堆滿垃圾漏雨的破屋子大相徑庭。
二妮眼看自己多年來的夢想即將實現時,房東卻過來摘下了即將熟透果子,按理說二妮有合同在手,房東不管怎樣都不能如愿才對,可架不住對方胡攪蠻纏要強拆。
2023年10月18號,村里的領導突然告知二妮,三位房東聯合大股東要打造餐飲民宿,希望二妮能自動退租。
二妮聽后心里五味雜陳,2021年租房子時,村里的領導告訴她“要不是有幸遇到你,這房子根本租不出去”,這才過了兩年就不記得自己的話了。
二妮有合同傍身便沒有答應,和往常一樣改造院子,繼續自己的工作,可其中一位房東大娘三番四次上門鬧,要求二妮盡快搬出去,把房子讓給更好的人打理。
那嘴臉和她剛租下院子時完全不一樣,二妮也找了村領導為自己主持公道,可是對方只是不疼不癢的說了房東大娘幾句,完全沒有任何震懾力。
二妮拿出合同據理力爭,房東大娘卻胡攪蠻纏,堅持要求她搬離,還讓二妮“不行報警”,為此二妮沒少打電話報警,可多方介入后雙方依舊沒有協商好。
房東大娘和二妮的關系因此鬧得異常僵,村領導也知道有合同在房東大娘不占理,便向二妮保證雙方沒有協商好前不會動二妮的房子。
就這樣房子的事情一拖再拖,可房東大娘卻鐵了心要驅趕走二妮,到了2024年二妮該交房租了,她用了通過各種手段房東大娘就是不收。
不是把她的個人賬號拉黑,就是直接原路退回來,甚至連“危房不能出租”這種蹩腳理由都用上了,盡管二妮再三拒絕解除租賃合同,可對方就是打算賴到底。
到了2025年2月27號,房東大娘可能是急了,她趁著二妮一家不在小院兒,強行把院子的柵欄給拆了,二妮到院子后看見眼前這一幕直接氣炸了,當即找村領導。
可村領導卻讓二妮報警,二妮報警可因為涉案金額太低不構成犯罪,她也找了律師咨詢,可對方表示不收租金的話不好起訴,最終二妮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
房東大娘看自己沒有任何懲罰,時不時便會到二妮面前叫囂,進到院子里撒潑,還跑到廠房趕走二妮的客人。
二妮得知后直接崩潰了,她哭著跑到鎮子上找鎮領導主持公道,可這種事他們除了建議二妮搬到其他村子也沒有更好的辦法,鎮領導也可以警告房東不要鬧,但這并不是長久之計。
二妮因為這件事情越來越焦慮,在鎮領導調解下房東堅持收回房子但可以賠償二妮一兩萬,二妮也去看了鎮領導幫忙找的房子,可因為成本問題二妮始終無法拿定主意。
最終二妮在網友的勸說下,她決定要靠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老鄉的推薦下二妮和一名律師簽署了委托協議,并支付了2萬的酬勞。
打官司的事情一敲定,二妮整個人松了一口氣,可她問過朋友、網友心中不禁再次糾結起來。
朋友告訴二妮如果打官司最少也要花費一年的時間,還有網友用自身舉例表示自己打官司就花了兩年時間,官司倒是贏了,可她到現在也沒有拿到賠償。
2025年5月10號,律師到二妮的小院兒實地考察后,更是讓她有種花錢買虧吃的感覺。
律師根據二妮的情況給出了繼續使用和解除合同談賠償兩種方案,繼續住下午和現在沒有兩樣,如果解除合同賠償是最關鍵的。
如果按照四川省省平均算賠償,二妮很難拿出準確數據表明施工人數和天數,雖然她拍有視頻,可視頻記錄的并不完整,只憑二妮口述法院很難采納。
如果做專業的工程鑒定,法院倒是會依據這個給出判決,但鑒定費過高,賠償金額很有可能連鑒定費都不夠。
如果按照二妮等人的誤工費來算,二妮是個體戶沒有做賬,也沒有勞動合同,收入和工資流水也不好判斷、計算,幫忙改造的父親朋友他們也同樣無法提供。
要是按照建筑行業市場價計算,細分的工種、工費、工時都要算上,舉證會變得麻煩,而且不管最后以哪種方式算賠償金,法院都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調整,二妮很難拿到達到心理預期的錢。
二妮本以為打官司是最好的選擇,打完官司便把院子一拆搬走,可律師和朋友以及網友的話卻讓二妮猶豫還要不要打官司,不打的話她錢已經交了,打吧過程又太艱難了。
在二妮糾結時村里又傳來了更壞的消息,之前補充協議是在村里簽的,簽完后村里表示房東家還有人需要簽字,二妮便把協議暫時放在村委那里,讓對方帶回去簽。
可二妮最近去村里要,對方卻說根本沒有這份文件,租賃合同本是一式三份,當時留在村委的合同也不翼而飛,房東大娘似乎仗著這點連兩萬塊也不愿意賠償,反而叫囂著讓二妮走法律程序。
也不知道房東大娘是不是聽誰亂說了,如今房東大娘表示她一定要把院子收回來自己住,還稱二妮在院子里挖了泳池,破壞了自家的風水,給二妮一種想要借此訛她的感覺。
二妮將自己的猶豫發到了網上想要網友給她出出招,有網友建議她繼續打下去,從這次案例里吸取經驗,避免下次再出現同樣的問題。
也有網友建議二妮趕快離開,避免房東做出更過分的事情,危及二妮和家人的安全,還有偏激的網友建議二妮直接房子推倒,反客為主。
雖然不知道二妮最后會如何選擇,但她的事情也給我們一個警示,簽合同一定要找專業人士過一下目,避免因為合同不規范或是不完整,讓自己財產受到損失。
此外還要找權威人士進行公證,避免因為第三方保存不當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之外還有人情,如果房東能坐下來好好和二妮商議也不至于鬧到網上。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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