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代理的這名員工因為腰部不適到濰坊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動了腰部手術。因在住院期間不方便書面請假,就用打電話的方式向單位請假。單位在第二個月的時候告知勞動者,要員工自己承擔住院治療和休假期間的社會保險,否則單位就給她停了社保,雙方協商未果,用人單位就以該職工沒有履行勞動規章制度規定的請假手續擅自曠工、屬于嚴重違紀為由,通知解除勞動關系。
我們代表該職工起訴了用人單位,我們提交了與用人單位車間主任的微信聊天記錄,證明在住院時她有跟用人單位進行匯報住院的情況,單位沒有提出異議,也提交了與用人單位會計的手機通話錄音證實了我們就社保費承擔的問題與單位進行過溝通,單位是知道該職工在住院治療的事實的。
在職工出院后,尚在法律規定的病假期間,用人單位就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系,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最后法院支持了我們的訴求,判令用人單位承擔解除合同經濟賠償金五萬多元。我們另外還主張了病假期間的病假工資,以及未休帶薪年休假待遇。這次起訴完勝用人單位!在壽光的勞動爭議案件,我們代理了20起左右,大多是比較知名的企業,比如富康制藥,富士木業,昊華輪胎等企業,我們在這方面代理的案件比較多。目前在訴的還有代表工亡職工家屬起訴山東高速的案件,工傷職工起訴昊華輪胎的案件等一系列案件,目前在壽光同時進行的有三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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