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快速、果斷出擊,成功扣押了一輛涉案關鍵車輛,倒逼其履行還款義務,全力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2日,韋某經浦北縣某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介紹,與彭某租賃位于浦北縣科園路某棟住宅樓第三層和第一層鋪面用作開午托教育機構,韋某當天支付押金5萬元給彭某,后由于彭某的原因未能將房屋出租給韋某使用,雙方于2024年5月2日簽訂《合約》解除租賃關系,彭某承諾于2024年8月30日前退還5萬元給韋某,然而彭某一拖再拖,始終沒有把押金退還給韋某,無奈之下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經浦北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彭某向韋某退還押金5萬元并支付違約金,判決生效后,被告彭某卻遲遲不履行義務,韋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階段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浦北縣法院執行法官通過系統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彭某名下除登記有車輛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但該車輛卻杳無音訊。
2025年5月20日,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該車輛出現在某二手車市場的線索,立即帶領執行團隊奔赴現場,成功將該車輛扣押。
執行法官詳細向被執行人彭某說明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以及將采取的執行措施,再不履行將依法拍賣車輛,相關變價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在法官釋法說理后,被執行人彭某自動到法院繳納相關案款,至此案件執行完畢,扣押的車輛也返還給被執行人彭某。
人難找,物難尋,一直是制約執行工作的一大難題。浦北縣法院堅持依法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相結合,持續強化執行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查人找物的處置效率,全力以赴執結每一起執行案件,全力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更加可感可觸。
轉自丨浦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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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18期 總14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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