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伯年過8旬,和老伴兒住在襄陽南路“梧桐區”的老房子里的2樓。5月中下旬的一天夜里11點多,老兩口被突如其來的門鈴聲嚇了一大跳。下樓開門才發現,是個陌生人,號稱要到樓上3樓住宿。后來,每天都有陌生人來住宿,老兩口打聽了才知道,樓上3樓的一間房,被二房東用來做民宿了。
老兩口很擔心,一是經常有陌生人夜里很晚入住,有時候還按錯門鈴;另一個,每天都有不同的陌生人出入,老兩口覺得很不安全,心理壓力超級大。
老兩口還得知,樓上二房東簽下的租約是6年的,這讓老人更擔心了。李老伯已經85歲高齡,再要被叨擾6年,這日子想想就讓人愁。
住在法華鎮路的吳先生也是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從5月下旬開始,隔壁房子里經常有陌生人出入,時不時大半夜點外賣、進進出出。吳先生不堪其擾,報警后民警上門了解后告知,隔壁是做了民宿且沒有在派出所登記過。吳先生在網上查詢后發現,在途家、攜程、美團、點評等平臺上都可以預定到這套民宿。
吳先生擔心的是:民宿不像酒店,在入住時必須在前臺核實身份信息,民宿大多是網上預定,真正的入住人未必和登記信息相符,這讓吳先生感覺很不安心。
李老伯夫婦和吳先生試過各種投訴渠道,包括向各自所屬的居委、派出所、街道、城管等部門反映,還打過12345,但都沒能解決問題。
李老伯說,居委回復這種情況并非個例,他們只能幫著協調;而街道的工作人員在上門查驗過之后,明確告訴老伯說這是違法的,但卻表示自己沒有執法權。
吳先生得到的反饋差不多。居委說沒執法權;派出所民警說,只要報警就可以上門核查;而城管則說是聯系過房東,房東卻否認開民宿。
對此,法律專業人士分析稱,將居民住宅用作民宿,實際上已經是改變了房屋的性質。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必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且需交相關部門審批。
此外,民宿無論被定義為短租房還是旅館業,都有著明確的法律法規:如果民宿被定義為短租房,根據2021年出臺的《關于規范本市房屋短租管理的若干規定》,需要去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的一致同意、并與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而若民宿被定義為旅館業,根據《上海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必須符合客房面積、安全防范的規定,還必須向公安機關申請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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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聞記者: 董冰茜
編輯: 趙祎韞
視頻編輯: 趙祎韞
責編: 陳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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