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7月4日,消費者曹越(化名)收到山西保利大劇院的致歉信。2023年7月,曹越在觀看一場山西大劇院演出后,連續一年多收到不同虛擬號碼發送的劇目推銷短信;在明確表示拒收并拉黑相關號碼后,又收到 5 個不同號碼發送的營銷短信累計7 條。曹越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今年5月26日,河北石家莊橋西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山西保利大劇院及3家涉事企業停止發送廣告宣傳短信,向曹越書面賠禮道歉。
曹越收到山西保利大劇院的致歉信時,這不僅僅是一個消費者的勝利,更是對商業倫理底線的一次有力捍衛。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面對不同虛擬號碼輪番轟炸的營銷短信,多數人可能選擇默默忍受或一刪了之,但曹越選擇了較真,將劇院及三家涉事企業告上法庭并最終勝訴,這種不妥協的較真精神,恰恰是當前消費環境中最為稀缺也最為珍貴的品質。
在商業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卻成了商家肆意收割的“韭菜地”,這些隱藏在虛擬號碼背后的營銷行為,暴露出部分企業對消費者權益的極端漠視。更令人憤慨的是,當消費者明確表示拒收并拉黑后,商家不過是換個號碼繼續騷擾,將消費者的拒絕權踐踏得一文不值。這種“用戶即獵物”的野蠻商業邏輯,正是需要更多曹越式人物站出來打破的惡性循環。
盡管《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但現實中“霸王條款”“默認勾選”等亂象層出不窮。曹越的勝訴判決猶如一記警鐘,讓企業意識到法律不是紙老虎,石家莊橋西區法院的判決不僅要求停止騷擾、賠禮道歉,更傳遞出司法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堅定態度。相信越來越多消費者像曹越一樣拿起法律武器,違法成本不斷攀升時,企業才會真正將用戶權益保護內化為經營準則。
較真者的價值遠超個案本身,上世紀九十年代,王海打假掀起消費者維權浪潮;2003年孫中界“斷指證清白”推動釣魚執法治理;今天曹越的堅持同樣具有示范效應。每個較真者都是商業文明的推動者,他們的勇氣正在改變“沉默的大多數”的維權生態。當消費者從“忍氣吞聲”轉向“錙銖必較”,當維權從個別現象變成普遍行動,市場秩序才可能發生質的變化。
曹越案留下的啟示是深刻的,消費者的尊嚴不該被當作營銷成本的零頭,個人信息更不是任人攫取的資源。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僅需要點贊曹越的勇氣,更應反思為何這樣的案例仍屬鳳毛麟角。
健全公益訴訟制度、降低維權成本、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唯有構建起全方位的權益保護網絡,才能讓每個消費者都成為商業文明的守護者。當較真不再需要非凡勇氣,而成為社會常態時,我們離真正的市場經濟文明才會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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