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信用福建公布了對中鐵二十四局集團福建鐵路建設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惠城管執法(2025)罰字第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顯示,該單位違反了《城市供水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福建省城鄉供水條例》第四十七條,根據《城市供水條例》第三十五第一款第(三)項及《福建省城鄉供水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參照《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裁量細化標準》第221項,惠安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4.7萬元處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中鐵二十四局集團福建鐵路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20日,注冊資本50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溫裕洪,為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官網顯示,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6日,由原上海鐵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鐵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南昌鐵路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整合重組而成;公司下轄 15 家子(分)公司,分布在安徽、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四川、上海、北京六省兩市,并設有華北、華東、西南、西北、東南、華南、中原等區域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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