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仝漢
今年3月,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召開“黨建解題、支部攻堅”行動啟動會議,旨在推進黨建和業(yè)務深度融合。會上,該院民一庭負責同志深入分析先行判決機制在強化民生保障、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等黨委重點關注領域的獨特功能,將“精準先行判決 做實司法為民”確定為今年黨支部工作的重點項目,獲得會議一致通過。
《人民法院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2024—2028年)》明確要求,“完善民事訴訟先行判決制度適用機制”。近年來,睢寧法院將先行判決機制精準運用于建設工程、道路交通等領域案件中,積累了有益經驗。該院通過精準拆分爭議、分層處理訴求,既避免全案判決存在的效率不足問題,又賦予當事人靈活的救濟路徑,在個案中實現“公正與效率”的有機統一。
2024年8月,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法官組織各方當事人仔細核對無爭議款項 供圖 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
先行判決為企業(yè)紓困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往往訴訟請求復雜、訴訟標的額大、涉及人員眾多,需花費時間層層抽絲剝繭才能厘清案情。但企業(yè)的生存也同樣重要,時間越久,企業(yè)損失越大。
睢寧法院在受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時,就遇到了上述難題。該案中,某監(jiān)理公司與某開發(fā)公司簽訂了監(jiān)理合同,派駐人員為某開發(fā)公司投資建造的樓盤提供監(jiān)理服務。受多方因素影響,該樓盤已到計劃竣工日期卻仍未開工。受行業(yè)規(guī)定限制,監(jiān)理人員在解除與前一項目的監(jiān)理合同前無法轉投其他監(jiān)理項目。某開發(fā)公司既不支付相關費用,亦不配合解鎖監(jiān)理人員,作為小微企業(yè)的某監(jiān)理公司難堪重負,只得訴至法院。
合議庭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想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
“就這么辦!”在仔細研究法律規(guī)定及相關案例后,合議庭達成一致意見。在被告公司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的情況下,合議庭根據現有證據,依法判決先行解除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讓監(jiān)理公司派駐人員順利結束上一段工作,得以投入新項目,避免公司損失持續(xù)擴大。
“這是我院適用先行判決的首案。該案通過對部分訴請作出裁判,幫助企業(yè)獲得了緩沖空間,對于有效保障企業(yè)權益意義重大。”該案審判長王建紅介紹。
從先行判決到更多探索
適用先行判決的首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睢寧法院隨即組織法官開展研討。
“以前各地法院的先行判決案件都不多,所以我一般沒有考慮使用。”“這種做法非常好,可以擴展適用于更多的案件類型。”“我認為應該形成工作指引,幫助大家更好地運用先行判決機制。”研討期間,法官們積極踴躍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最后,大家達成共識:有助于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事就要大膽嘗試,在實踐中探索拓展、總結經驗。
2024年,睢寧法院法官姚秀金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并在該案中適用了先行判決機制。
該案中,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傷。肇事司機逃逸后雖被認定全責,但保險公司以“逃逸免賠”為由提出異議,加上傷殘鑒定、誤工期認定等爭議事項,案件審理陷入停滯。王某問遍親友,僅籌措到6萬余元,后續(xù)治療費用沒有著落。王某希望法院盡快作出判決,以便盡早治療。
“我們可以同步推進判決與鑒定,對于無爭議部分先行判決,以解決燃眉之急。”姚秀金說。庭審中,各方當事人對交強險范圍內的醫(yī)療費、護理費等基礎費用金額沒有爭議。法官向肇事司機釋明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促成其同意在交強險外先賠償部分款項。
為了確保款項及時賠付到位,辦案團隊每天督促保險公司及肇事司機履行義務,并協調執(zhí)行局,在義務人未主動履行時,為受害人開通強制執(zhí)行“綠色通道”。最終,王某在起訴后15天內即收到8萬元先行賠償款。
如今,由“先行判決+督促履行+快速執(zhí)行”構成的“無爭議款項先行賠付”機制已成為睢寧法院辦理涉及醫(yī)療費、撫養(yǎng)費、人身損害賠償等民生案件的“法寶”,確保當事人急難愁盼問題及時得到解決。
先行判決機制對于推動案件剩余部分爭議化解也有著意想不到的作用。在睢寧法院受理的一起實際施工人索要工程款案件中,開發(fā)商以施工方資金賬戶存在監(jiān)管漏洞、工程款存在挪用風險為由,拒絕立即支付。面對唇槍舌劍的各方當事人和堆積如山的證據材料,合議庭決定先對證據清楚、雙方無異議的200萬元工程款進行先行判決。
200萬元工程款如期到賬后,各方情緒逐漸緩和。在辦案團隊的持續(xù)調解下,各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實際施工人主動向法院申請撤訴。
多措并舉釋放機制最大效能
解決了“用與不用”“有沒有用”和“用在哪里”的問題,睢寧法院的法官們將精力轉移到“如何用好”這一新課題上。
該院通過舉辦法官論壇,對先行判決的適用情形、先行判決與剩余判決如何銜接、剩余判決的處理方式、向當事人的釋明程序、文書說理、上訴材料移送、加強與二審法院溝通等方面詳細地進行歸納總結。
為進一步加強把關,睢寧法院建立了“雙重審核”機制,對于適用先行判決的案件,須經過專業(yè)法官會議研究,裁判文書須經過院庭長閱核把關。此外,院庭長常態(tài)化調度重點領域案件先行判決機制適用情況,從而切實保障機制運用得當,達到預期效果。
睢寧法院院長周媛表示:“當前,先行判決機制已成為睢寧法院做實‘如我在訴’的重要抓手。未來,睢寧法院將逐步擴大先行判決機制的適用范圍,健全完善識別、啟動、上訴移送等配套程序,讓‘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更加可感可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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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2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0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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