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在日常生活中常有發生,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是民事審判中常見的糾紛之一。但面對“親友債”,是一判了之,還是傾心消除積怨,實質化解糾紛?近日,賀蘭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親友借貸糾紛,涉案金額達30萬元。
李某和孫某既是朋友,也是親戚。2018年,李某承包某高速服務區建設項目,因資金短缺,向孫某借款30萬元并留下一張借條,承諾支付利息。出于信任,孫某當即慷慨解囊。但隨著還款期限臨近,李某對債務閉口不提,更將孫某聯系方式拉黑,音信全無。眼見欠款歸還渺茫,孫某無奈向賀蘭法院提起訴訟。
“既是朋友又是親戚,他的做法太讓人寒心!”孫某滿腹委屈與憤慨。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憂。承辦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并向孫某詳細說明財產保全的作用和優勢。隨后,依孫某申請,承辦法官依法凍結了李某名下財產。然而,李某蹤跡難尋,法官依法公告送達并開庭審理。
“法官,我愿意調解。”庭后判決前,消失的李某主動聯系承辦法官,表明調解意愿。為快速化解糾紛,承辦法官隨即組織雙方當事人到賀蘭法院進行調解。
“七年了,你連句解釋都沒有,是不是壓根就不想還錢?”“工程款沒到位,還不上錢我也急,但你天天不是打電話就是發信息,把我逼得喘不上氣。”……調解室里,雙方激烈爭執,調解工作也一度陷入僵局。面對難題,承辦法官圍繞矛盾焦點,力勸雙方平靜溝通,待雙方情緒平復后,承辦法官耐心傾聽各方訴求,詳細釋明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案例庫”檢索類案,敦促李某主動履行義務,也勸導孫某打開“心結”,給予李某一定還款期限。最終,經承辦法官耐心溝通,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李某分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當庭簽署調解協議,這起糾紛圓滿化解。
法槌未落,情誼已續。賀蘭法院靈活應用“訴前保全+庭后調解”,在守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情理法交融傾心化解,不僅為30萬元債務疏通了履行之路,更讓法律文書成為修復當事人情誼的粘合劑,為社會和諧注入司法暖流。
來源:賀蘭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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