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僅用16天就成功調解四起涉企貸款糾紛案件,涉案金額共計50余萬元。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團隊深入研究案件材料,精準梳理爭議焦點,考慮到直接判決可能對涉事雙方企業的經營造成一定影響,決定優先采用調解方式化解糾紛。承辦法官團隊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溝通,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從法律和情理層面進行釋法明理,并結合政策法規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調解方案,促使雙方達成共識,成功簽訂調解協議。此次涉企糾紛案件的成功調解,是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打造“定分止爭”張家口品牌的生動實踐,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年初,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立足立審執破工作實際,制定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該院將打造“定分止爭”張家口品牌與營商環境建設深度融合,創新推出涉企糾紛全鏈條解紛機制,通過構建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工作全流程服務體系,全力護航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對于涉企案件,通過行業調解、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聯動,借助人民法院調解團隊,融合保全、鑒定與調解,激勵法官調解積極性,充分發揮建在工業園區、商會等處的“法官工作站”作用,促進企業糾紛高效化解,保障企業正常經營。嚴格涉企案件審限管控,清理長期未結案件,對涉企案件快速處理,從嚴把控審限變更,預警臨期案件,重點督辦長期未結案件和司法鑒定案件,規范小額訴訟和督促程序,讓涉企簡易糾紛快速終審,提高司法效率,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防止訴訟拖延對企業經營造成“隱性傷害”。
涉企案件中,立案前為企業建立合理訴訟預期,通過訴訟預期管理降低企業非理性訴訟。統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導致市場規則混亂,保障企業公平競爭環境。判決后,法官對證據采信、裁判理由等主動答疑。上訴和申請再審前,結合案例分析結果和成本,保障企業知情權,增強司法公信力,促進企業服判息訴。二審涉企案件堅持“能改判就不發回”,發揮糾錯功能,實質化解糾紛。
構建“立審執一體化”執源治理聯動機制,創建執前團隊,堅持“誰結案、誰督促”,承辦法官結案后督促企業自動履行,發放《自動履行告知書》。建立“信用加油直通站”企業信用修復快速通道,長期開展對市場主體失信原因評估、信息共享、分類施策、司法咨詢等工作,讓司法服務更及時、更精準,幫助更多失信企業重塑信用、重返市場。建立涉企案件辦理進度實時跟蹤機制,定期抽查案件卷宗,重點關注立案、審理、執行各環節是否存在拖延情況,督促承辦法官在法定審限內盡快結案。嚴格落實評查結果,與績效考核、晉職晉級掛鉤,對問題案件嚴肅處理,提升涉企案件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和企業合法權益。
做實涉企信訪初訪接待,解決“骨頭案”,完善有信必復、接訪即辦機制,明確“訴”“訪”標準,規范辦理流程,嚴格區分訴訟程序與信訪程序,防止通過信訪渠道干預司法裁判,依法處理違法信訪,高效化解涉企信訪矛盾,維護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對涉企復雜、長期未決或新生態糾紛如涉數字經濟、新能源等案件,由法院領導和員額法官“包聯”指導,遵循不干涉審理原則,實質性解決糾紛。市法院業務骨干分案由指導,統一涉企案件裁判標準,助力企業糾紛終局性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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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法治報
編輯|龔澤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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