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軍律師.
如需幫助可關注,私信必復。
在建設工程領域,項目周期長、環節復雜,階段性驗收合格的情況屢見不鮮。對于承包人而言,這不僅是工程質量的階段性認可,更關乎自身核心利益 —— 能否依據合同約定請求支付工程價款。
如果合同無效但階段性驗收合格的,能參照合同約定請求工程款嗎?
最高院在《甘肅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蘭州天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明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工程未竣工,但基礎工程和主體工程經階段性驗收合格,承包人也可以參照合同約定請求工程價款。
最高院認為,
案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均無效,建投公司已將相關勞動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產品中,天寶公司應折價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的規定,經驗收合格的工程包括工程竣工后驗收合格和正在建設中的工程經階段性驗收合格的工程及經過修復后驗收合格的工程。
因此對于工程沒有竣工,但基礎工程和主體工程經階段性驗收合格,承包人也可以參照合同約定請求工程價款。天寶公司認為必須經竣工驗收才能支付工程款的上訴主張,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建投公司已提交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主體驗收記錄、相關隱蔽工程驗收情況等證據,能夠證明基礎工程及主體工程等已階段性驗收合格。建投公司有權參照合同約定請求天寶公司支付工程價款。
天寶公司對安裝工程部分提出異議,認為存在燈具損壞未修復、百葉封口未修復、缺地漏、缺支架、預留洞未封堵、接頭漏水等質量問題,并提交其自行編制的《工程預算編審書》證明應減少價款11441235.34元。天寶公司在一審中撤回確認質量不合格工程量及對應工程價款并從實際施工工程價款中予以扣減的申請,也未向法院申請對質量問題及維修造價進行鑒定,不能證明其減少價款的抗辯理由成立。因此,對天寶公司主張安裝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應減少價款的主張,證據不足,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周軍律師提醒,當建設工程階段性驗收合格,在滿足合同約定付款條件、準確確定工程量及計價等前提下,承包人通常能參照合同約定請求工程價款 。但實務中因合同約定不明、工程量爭議、質量保修責任等因素,常引發糾紛 。遇到相關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尋求有效的法律幫助,以免錯失維權良機。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普及法律常識,幫您維護權益。
關注點贊轉發,讓親友都得到法律保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