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姜振軍)收購白鷺、環頸雉、戴勝等野生動物,并販賣給他人食用,如何定罪量刑?近日,現代快報記者從鹽城東臺法院獲悉,5月22日,在第25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到來之際,該院組織20余名群眾旁聽了一起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案件庭審,起到了以案釋法的作用。
2024年以來,劉某(化姓)收購白鷺等野生動物,并販賣給他人用于食用。2025年1月,劉某在開車將處理好的野生動物運輸至外地出售時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公安機關隨即在其駕駛的車內及家中查扣白鷺、烏鶇、環頸雉、戴勝等野生動物合計15種697只。
庭審中,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組織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節。旁聽群眾認真旁聽案件審理各項環節,“沉浸式”感受法律的威嚴。案件經審理后當庭宣判,劉某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劉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庭審結束后,法官現場講解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的法律知識,并向旁聽群眾發放普法宣傳手冊。“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我們通過公開庭審,以案釋法,希望讓越來越多的人關愛、珍惜野生動物,共同守護好美麗家園。”黃海濕地環境資源法庭庭長張俊宏介紹。
“生物多樣性關系人類福祉,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東臺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東臺法院始終秉持系統保護、一體保護、依法保護思維,全鏈條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傾力維護黃海濕地生物多樣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努力讓黃海濕地成為越來越多人心中的“詩和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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