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司法權威,保障生效法律文書兌現勝訴權益,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一
執行案號:(2023)滬0105執6584號
執行依據:(2022)滬0105民初20141號民事調解
被執行人:堯春輝,男,1972年2月4日出生,漢族,住江西省撫州市黎川縣日峰鎮花市街38號。
執行標的總額:借款本金1,100,000元、借款利息860,000元及截至2023年10月15日逾期利息176,105元,之后的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為基數,自2023年10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3.65%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懸賞金額:申請執行人承諾,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真實有效且人民法院未掌握的財產線索,促使申請執行人涉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按照提供線索實際執行到位款項的3%支付賞金。
二
執行案號:(2023)滬0105執3152號
執行依據:(2022)滬0105民初24123號民事調解
被執行人:倪麗敏,女,1965年11月6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長寧區東諸安浜路165弄8號603室。
被執行人:潘云,男,1964年11月12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長寧區東諸安浜路165弄8號603室。
執行標的總額:房產拍賣后剩余執行標的1,216,494.39元。
懸賞金額:申請執行人承諾,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真實有效且人民法院未掌握的財產線索,促使申請執行人涉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按照提供線索實際執行到位款項的90萬元以內按照10%支付賞金,超過90萬元部分,按照15%支付賞金。
懸賞期限:如被執行人已履行全部義務或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債權的,本懸賞公告自動失效。
領取條件:提供本院被執行人真實有效且人民法院未掌握的財產線索,并經本院執行到位相應財產;兩人以上提供相同線索的,懸賞金由先提供一方獲得;聯名提供的,由聯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領取后自行分配。
不能領取賞金的情形:①財產線索屬于人民法院已經掌握的;②財產線索屬于申請執行人已提供的;③使用非法或者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產線索的。
舉報方式:舉報人可采取電話、郵寄或直接前往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接待事務中心接待室進行舉報。
郵寄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133號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聯系電話:021-52574999-52041
聯系人:執行局 蔣法官
本院鄭重承諾: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責任編輯 | 金文斌
編輯 | 金文斌 謝錢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