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1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區律師協會、北京市海淀區律師協會、南京市律師協會在南京市律協六樓報告廳共同舉辦“《民營經濟促進法》背景下的刑事辯護”研討會。中國政法大學、南京大學、江蘇省委黨校等單位的專家學者與北京市西城區、海淀區和南京市律師120余人參加活動,共同聚焦《民營經濟促進法》與刑事辯護的熱點問題并展開深入研討。南京市律協副會長吳家茂、南京市律協副秘書長丁嘉健、西城律協刑事業務研究會主任金鑫、副主任趙玉來、張學、李萬盛及秘書長楊琪琛、海淀律協業務培訓委員會主任宋小鵬、刑事業務法律研究會副主任顧雪松等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南京市律協副會長吳加茂和副秘書長丁嘉健與會致辭,代表協會對參加研討會的各位專家學者和律師同仁表示歡迎與感謝。希望通過研討交流為民營企業的權益保護建言獻策。
本次活動分成三個單元進行主題研討。
第一單元研討主題是《民營經濟促進法》與刑事法律的銜接適用,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周金剛擔任主持人,四位律師進行主題發言。
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海淀律協刑事法律研究會副主任顧雪松以《<民營經濟促進法>與刑事法律的銜接適用—董監高及雙控人身份認定問題》為題進行了分享。他認為,《民營經濟促進法》和《刑法》《刑事訴訟法》的銜接是值得重視的問題。目前存在對于民營企業董監高等高管認定標準相對寬泛的問題。掛名董監高,如果沒有參加公司實際經營是否承擔刑事責任,也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西城律協刑事業務研究會主任金鑫以《民營企業發展與刑事律師儲備》為題進行了分享。她認為,目前對于民營企業的保護大都集中在立法平等和公權力濫用上。來自民營企業內部的腐敗、競爭對手及第三方的名譽損害、威逼脅迫是更為常見和高發的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針對上述行為的報立案工作應該得到重視。當前,侵犯商業秘密罪、敲詐勒索罪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是立案難的三大罪。造成立案難的原因既有相關犯罪證據門檻高、司法標準爭議大以及犯罪構成要件要素尚未細化明確等原因,也有民營企業不重視專業刑事律師的提前儲備,缺少控告專業知識和民營企業內部機制不彰、環節不暢等問題。提前儲備刑事律師,暢通民營企業內部機制是破解民營企業立案難的必由之路。
南京市律協刑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左迎春以《民營經濟促進法視角下的管轄辯護》為題進行了分享。他認為,管轄辯護在實踐中有很大作用,同一案件在不同地方管轄,結果可能差異巨大。《民營經濟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明確規范異地執法行為,禁止為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有效防止了異地逐利性執法對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破壞。可以結合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轄規定》等規定進行管轄辯護,以最大限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南京市律協刑民交叉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徐金波以《刑民交叉證據認定探討—以一起走私案件為例》為題進行了分享。他以一起走私案件為例,分析了刑民交叉證據的認定難題。我國刑事訴訟采取的證明標準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而民事訴訟采用的證明標準為高度蓋然性。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差異性決定了刑民交叉案件中不同性質案件相互間既判力的不同,與之相對應證據如何認定、采信也就成了問題。
第二單元研討主題是調查、協助調查與涉案財物查扣凍中的權益保障,南京市律協刑事風險防范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劉儒香擔任主持人,三位律師進行主題發言。
海淀律協刑事法律研究會副秘書長李永偉以《刑事案件中涉案財物的辯護路徑》為題進行了分享。他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罪、貪污罪三個親辦案例分析了涉案財物辯護的思路,向律師同仁分享了涉案財物辯護的方向、策略和成功經驗。
西城律協刑事業務研究會秘書長楊琪琛以《民營企業財產權益的保障與救濟》為題進行了分享。他全面梳理了關于涉案財物處理的法律、司法解釋和文件的規定,并從“查扣凍”的范圍限制、財物保管要求、處理限度要求、異地執法程序等角度分析了涉案財物處理的實務規范。從財物處理、程序救濟、協同保障體系三個角度分析了涉案財物處理的救濟與協同保障。
海淀律協業務培訓工作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詢專家宋小鵬以《如何保障涉案企業正常運轉》為題進行了分享。他認為,保障涉及刑事案件的企業正常運行應從幾個方面進行。一是向辦案機關提出慎用羈押手段的意見;二是向辦案機關建議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三是采取各種方式為企業預留必要流動資金;四是跟辦案機關協商采用“活封”等措施,允許企業在不影響偵查情況下繼續使用,在保證辦案需要的情況下維持企業的正常運營。
第三單元研討主題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權益的保障與救濟,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李敏擔任主持人,三位律師進行主題發言。
西城律協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西城律協業務指導與培訓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趙玉來以《<民營經濟促進法>背景下的宏觀辯護與微觀辯護》為題進行了分享。他認為,刑事律師需以“領域法思維”突破傳統部門法思維,關注《民營經濟促進法》與《刑法》《刑事訴訟法》等的聯動效應。律師在辦理涉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刑事案件時,可以采用宏觀辯護和微觀辯護的策略。宏觀辯護與我國刑事政策緊密相連,《民營經濟促進法》回應社會關心的熱點問題集中表現在第六十三條和第六十四條,這兩個條文為辯護律師進行微觀辯護提供了依據。
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藍天彬以《民營企業刑事犯罪辯護思維與要點》為題進行了分享。他認為,越是疑難復雜的案件,越需要辯護律師沉著冷靜,打出一套組合拳,全力爭取當事人利益。他結合合同詐騙罪的案例分享了八大辯護思維,即全局思維、民事思維、無罪辯護思維、程序辯護思維、精確思維、政策辯護思維、邊打邊談思維、庭外辯護思維。
南京市律協刑事風險防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田中偉以《涉外刑事案件中民營企業的權益保護》為題進行了分享。他以實際案例分享了在涉外刑事案件中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的經歷,介紹了中國律師如何在海外為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家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比如在美國,中國律師經過法官允許可以閱卷,可以會見。
主題研討環節之后,兩位專家學者進行了精彩點評。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鄔明安認為,《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是保護民營企業的立法宣示。保護民營企業的實效關鍵是看立法在實務中的落地。律師的辯護仍應該立足于實體法,同時應該注重程序辯護。
江蘇省委黨校教授、江蘇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梁三利認為,《民營經濟促進法》屬于基礎性的法律,如果《民營經濟促進法》有一些特別條款的規定,可以作為刑事法律的補充或修正優先適用。在刑事案件的管轄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有專門的條款,這個條款適用有很大空間,能對刑事辯護起到很大作用。律師們要注重將新法的部分條款充分利用,以最大限度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此次交流研討活動,為兩地律師搭建了學習、交流的橋梁,增強了兩地互動,共同拓寬了刑事辯護的視角,共同提升了刑事辯護的專業能力,實現了西城律協刑事業務研究會“好律師?好主題?好經驗”的交流研討目標。守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是律師的職責,通過刑事法律服務促進民營企業的規范經營更是刑事律師的使命。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真正成為民營企業發展的堅強后盾。
藍天彬律師: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咨詢專家,江蘇省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工作委員會委員,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前政法記者,畢業于廈門大學,專注于刑事辯護,多起案件獲得不起訴或撤銷案件、終止偵查、改判緩刑等結果。著有《正義不倒:刑辯律師辦案手記》。
來源:北京市西城律協
作者:北京市西城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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