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讓人團結的方法中,最有效的莫過于仇恨,讓人們仇恨同一個敵人,人們就會不自覺地團結到一起。
——坤鵬論
第十三卷第七章(5)
原文:
意式將由何原理衍生?
由1與未定之2衍生數,
這些就只是數的原理與要素,
意式之于數不能列為先于或后于。
解釋:
理型又根據什么原理而來?
由1及“未定之2”來生成數,
這些僅是數的原理及要素,
理型之數不能列作前或是后。
這段文字精辟地概括了理型的衍生原理,
首先,讓我們理解一下這里面三個核心概念:
1.“1”
在柏拉圖學派,特別是后期的學園派的理論中,
“1”不再是單純的數字,而是具有本體論意義的“本原”,
它代表著絕對的“統一性”、“確定性”,“概念的原型”,
相當于“善的理型”或是“一本身”。
2.“未定之2”
又稱為“不定的二”,
指一種尚未被規定的“二元性”或“無限質料”,
它和“1”的“有限形式”相對。
請注意,“未定之2”不是我們算術中的“2”,而是一種沒有確定性的“二元潛能”,
比如:當我們說“兩個東西”時,如果不知道“是什么東西”(例如兩個蘋果、兩個想法),“兩個”本身是模糊的,只是一種“成雙的可能性”,
就像一塊黏土,它可以被塑造成杯子、盤子,但此刻它只是“潛在的容器材料”,這就是“被動要素”——它自己無法確定形狀,需要外界賦予形式。
在柏拉圖學派那里,“1”是限定者,而不是一個具體的數字,是一種賦予“確定性”的力量。
比如,當我們用“蘋果”這個概念(即“1個蘋果的原型”)去限定“未定之2”時,
“兩個蘋果”才從“模糊的成雙”變成“確定的兩個個體”。
這里的“1”不是“1個蘋果”,而是“蘋果”這個概念的“統一性”,它讓“兩個”有了明確的所指。
總的來說,柏拉圖學派認為,“未定之2”是生成“數”的被動要素,通過“1”的限制而獲得確定性,
比如:“2”是“1+1”,但這里的“加”并非算術操作,而是本體論上的“限定”。
“2=1+1”不是算加法,而是“概念限定的過程”,
本體論的“加”≠算術的“加”,
算術中的“1+1=2”是數量的累加(比如1個蘋果加1個蘋果=2個蘋果),
但柏拉圖學派說的“2”是“概念生成的結果”。
他們的邏輯是:“未定之2”(被動的二元潛能)被“1”的統一性(主動的概念限定)所規定,才成為“確定的二元”(比如“兩個蘋果”)。
這里的“加”,更像是“用‘1’的概念去框定‘未定之2’”,
就像用模具把黏土壓成特定形狀,讓“不確定的成雙”變成“確定的兩個事物”。
坤鵬論用個更通俗的例子來說明一下:
“未定之2”:相當于面粉、雞蛋等原材料(被動,本身無法成為蛋糕)。
“1”:相當于蛋糕的模具(主動,提供“圓形”“方形”等確定的形式)。
“2的生成”:不是“面粉+雞蛋=蛋糕”的物理混合,而是“用模具把原材料塑造成特定形狀”,
原材料(被動)被模具(主動)限定后,才成為“確定的蛋糕”(即“數”的確定性)。
要注意的是,柏拉圖學派關心的并不是怎么算數字,而是“數字為什么能被人類理解”。
比如,為什么“2”能代表“兩個蘋果”“兩把椅子”?
因為“未定之2”(所有成雙事物的潛在共性)被“1”(單個事物的概念原型)限定后,才從“混沌的可能”變成“清晰的概念”。
這是一種哲學上的“本體論生成”,而非數學計算。
柏拉圖學派的邏輯可以簡化為:
“不確定的二元潛能”(未定之2)+“賦予確定性的概念原型”(1)=“可理解的確定二元”(數2)
這里的“+”是“概念對潛能的塑造”,就像用“圓”的概念讓“橡皮泥”變成“圓形物體”,這個過程不是物理相加,而是“形式賦予質料以本質”。
來來來,再讓我們以實例鞏固理解一下“未定之2”與具體數字“2”的區別:
“未定之2”=未塑形的黏土
特性:可以變成任何“兩個”東西的潛在質料,但本身不是任何具體的“兩個”。
比如,它能代表“兩個蘋果”“兩個想法”“兩個數字”的共性,
但無法單獨存在,正如像黏土必須被塑造成陶罐才具有“陶罐”的現實性。
具體數字“2”=成型的陶罐
特性:被“陶罐”的概念(即“1個陶罐”的原型)限定后,黏土才成為“一個陶罐”,
而“兩個陶罐”就是被“1”限定后的“未定之2”的具體呈現。
這里的“2”是“確定的兩個陶罐”,有明確的形態和所指。
簡單講,它們前者是“潛能”,后者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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