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小君就曾和大家討論過關于東西方文化上的區別,例如對大一統的不同態度,在神話傳說和信仰上的區別,其實在哲學上,東西方也有著相當大的差別,那便是在對待情感和理性的不同方式。
在西方,情感和理性是割裂的,為了追求理性,則需要否認情感,因為對于他們來說,情感一向是被視為非理智的,純粹私人的。從古希臘時期開始,西方在藝術和哲學上便開始糾結理智與情感的對立,而這種理智和情感的割裂也往往成為痛苦源頭而造成了許多的悲劇。
然而東方的哲學文化則走了一條迥異于西方的道路。從先秦時代開始,我們的哲學所主張的便是情、理合一,情感與理智并重,而這個趨勢在儒家的學說中尤其典型。
創立“情感儒學”體系的蒙培元教授是這樣闡述儒家哲學對情感和理智的關系與西方西方哲學體系的區別的:“儒學是理性主義的,但儒學的理性是 ‘情理’即情感理性而非與情感相對立的認知理性……與西方哲學將情感與理性對立起來的二元論哲學以及視情感為純粹私人的、主觀的、非理性的情感主義倫理學相比較,儒家重視情感的共同性、普遍性,因而主張情感與理性的統一,這是儒家哲學的最大特點。”
李澤厚先生亦曾強調過儒學重視人的情感培養,是華夏文明的重要傳統,他說:“孔學特別重視人性情感的培育……實際是以‘情’作為人性和人生的基礎、實體和本源……強調培植人性情感的教育,以之作為社會根本,這成為華夏文明的重要傳統。”
其實,以小君的看法,儒家哲學與西方哲學最大的區別還在于其目標的差異上,一者謀圣,一者謀智。西方所追求的是對自然科學對人性知識上的終極認知,而儒學所追求的則是從人心著手,對道德修養,人生智慧的追求。
其實我們可以發現,歷史上的儒者多有王道情結。正如冷成金所說的:“儒家的王道理想所考慮的不是個體的人的利益,而是整個社會的利益。”西方人無法理解中國人往往在危難之中總是能迸發出,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挽狂瀾于既倒,扶大廈之將傾”的勇氣。其實這便是西方將情感與理智割裂所造就的價值觀與國人千年來受儒家情理融合價值觀之間的區別。
西方人追求的是以理智來面對危機,冷靜計算得與失,而在儒學熏陶下的人們所追求的則是一種以審美的態度來為理想獻身的價值觀。
人的本性是趨利避害的,西方所追求的知識化的理性所趨的多是一己之利而避自身之害,但經過儒學道德修養內化的人,所趨乃是民族之利,所避亦是家國之害。理性讓人對利害有著清醒的認知,而情感則讓人愿意犧牲一己之身,為了自己的親友,為自己的同胞,為國家民族的未來謀求更長遠的利益。這何嘗不是一種理性的,較之長遠的情感的體現。
太史公曾經評說儒家法家之別曰:“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以禮樂制度提升道德修養是儒家最根本的治國治民的策略,反而法律條款不過是起到了個“馬后炮”的作用。而這又何嘗不是以情理結合育民,和情理割裂治人的區別呢。
儒家育化民眾除了禮制規則外,其實相當重要的一點還在于人情世故的影響上,只不過“人情世故”這個詞匯在歷史的演變中也逐漸被人曲解了。
那么人情世故的本來面目又是如何,儒家又是如何以人情來爭取人心呢?篇幅所限,我們之后接著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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