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7月1日,星期二;
在“6·24”維權事件暴發后的一周,區政府工作專班與部分小區業主見面,通報了一周內工作專班的工作近況。
工作專班由李云杰(副區長)領銜,成員由區級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組成,其目的是為了解決“6·24”維權事件所爆發的矛盾糾紛,即小區地下車庫的產權歸屬問題。
二、
溝通協商會由李云杰(副區長)主持,錢韋龍(區政法委書記)會后做了總結。會議共分為三個環節:說明、互動、商量。
在說明環節,工作組相關成員單位,諸如住建、自規等部門,圍繞近一個星期的調查工作,分別向參會業主做了說明。概而言之,各單位對相關爭議問題調查翔實,匯報材料寫得是有理有據,而參會業主卻聽得一頭霧水。為何?參會業主真的就是在聽,甚至連李云杰、錢韋龍等領導,手中都沒有一份會議材料。
在互動環節,業主僅憑聽的記憶,對各單位調查核實的問題進行提問。大致還是圍繞著地下車庫的初始登記,以及土地增值稅兩個方面的問題。在說明環節,工作組還對業主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做了回復,關于稅務信息共有四項:《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表及附表》、《房地產開發項目清算情況說明》、《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決算報表》、《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鑒證報告》,其中有三項是無法公開的內容。在互動過程中,經業主一再逼問,麒麟區稅務局的回復是,“后三項稅務信息內容,因陽光地產未向稅務機關提交,所以稅務機關不掌握、不能公開信息。因陽光地產未主動提交,經稅務機關多次催告未果后,而被稅務機關施以核定征收的懲罰收繳方式。”
在商量環節,業主代表提出了以行政裁決的方式,明確地下車庫的產權爭議問題,并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作為行政裁決的救濟途徑。根據事實及證據而作出行政裁決,對行政裁決不服而導入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程序。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過的關鍵,則是對事實的查明、證據的核實及法律的適用。同時,業主還要求陽光地產對此事向業主公開書面道歉。
三、
這是’6.24”小區維權事件爆發后,雙方舉行的第一次溝通協商會議,爭議糾紛在區政府的推動下,事實得以一步一步的查明,而最為關鍵的就是小區相關的稅務信息。
陽光地產未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清算情況說明》、《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決算報表》、《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鑒證報告》提交給稅務機關,經稅務機關多次催告提交后未果,而被其科以核定征收的方式予以行政處罰。
期間,有業主就問稅務局的工作人員,
“陽光地產這種未提交稅務信息的行為是否是違法行為?”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略有遲疑后回答,
“是違法行為”
四、
陽光地產亦參加了第一次溝通協商會。
代俊是曲靖陽光地產的董事,或是陽光地產強制收費的決策者,亦應當是陽光上城“6.24”小區維權的責任承擔者。
彼時,威風凜凜的地產高管,揮斥方遒、意氣風發;
此時,垂頭喪氣的地產高管,耳提訓斥、面命整改;
勿謂言之不預也。
這又是何必呢?!
這又是何苦呢?!
五、
整體評價,正是有了區政府的介入,陽光上城地下車庫產權糾紛,能得以打破雙方各持己見的僵局,并使對抗沖與突回歸證據與協商的解決方式。
事態會如何發展?
產權最終歸屬于誰?
只能是基于證據之上事實查明,以及基于法律適用裁決或判決了!
陳浩 記于知止堂上
2025年7月5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