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遠縣法院劉川法庭成功調解25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促成雙方達成分期給付協議,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效統一。
被告王某從事收購蘋果生意,2024年,經人介紹被告王某聯系到25戶原告果農,稱其要收購25名原告自產的蘋果,雙方約定好交貨時間,待蘋果成熟后,25名原告如約將蘋果交至被告王某,被告王某承諾回款后立即向25名原告支付蘋果款,并向25名原告出具了載明蘋果價款及各方簽字確認欠款的條據。25名原告等到約定付款時間后立即聯系被告王某,但被告王某以各種理由推脫不予支付,25名果農遂將王某起訴至靖遠縣法院劉川法庭,要求王某支付所欠蘋果款。
調解過程
案件受理后,經審查,該系列案件原告雖為不同主體,但被告相同且案情基本一致,承辦法官本著節約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決定多案合并調解,但擺在承辦法官面前的只有欠條和一個早已無法撥通的電話號碼,案件一時陷入僵局。考慮到該案涉及到多戶果農辛苦一年的勞動成果,為確保案件審理順利進行,實質性化解矛盾,承辦法官果斷決定橫跨三省奔赴被告住所地。辦案團隊幾經周折聯系到被告,立即向被告耐心釋法明理,詳細說明訴訟權利與義務,最終說服被告,使其同意積極應訴。
調解當日,原被告雙方均按時到庭。承辦法官憑借豐富的審判經驗和專業素養,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引導雙方換位思考。被告表示對欠款事實無異議,但目前資金周轉困難,承諾分期支付各原告貨款。各原告也同意以分期的方式收回所欠貨款。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各原告同意給予被告一定寬限期,被告承諾在2025年年底支付部分蘋果款,剩余蘋果款按2026年年底付清。至此,該系列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又為被告紓困預留了發展空間,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當辦案人員將確認好蘋果款的生效法律文書送到果農手中時,那些布滿風霜的臉龐上舒展的笑紋,勝過千言萬語。一位果農人緊緊握住辦案人員的手,聲音顫巍:“原以為這錢再也要不回來了……太感謝你們了!”
小案件背后是大民生,每一次抵達,都在無聲夯實這個社會最珍貴的信任根基。下一步,靖遠縣法院劉川法庭將繼續堅持將調解工作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不斷探索和完善基層矛盾調解機制,努力為當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更好地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期待。
來源:靖遠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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