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孟湛 通訊員 程貴忠
“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這是許多失信被執行人在法院強制執行下的深刻體會。近年來,博愛法院始終保持對“老賴”的高壓態勢,通過拘留、凍結賬戶、限制高消費等一系列強制措施,讓試圖逃避義務的“老賴”無處可藏,促使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切實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權威。
1.撒謊躲執行,拘留警告促還款
在李某與范某、靳某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執行一案中,執行干警接手案件后,被執行人范某、靳某便玩起了“失蹤”,始終避而不見。執行干警并未放棄,一方面走訪二人住所地排查線索,另一方面結合申請執行人提供的信息,終于聯系上其中一人。面對干警,范某、靳某竟謊稱已將案款轉給申請人,企圖蒙混過關。執行干警當即與申請人核實,證實了二人的謊言。隨后,干警向二人嚴肅告知:欺騙法院、逃避執行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可能面臨拘留等更嚴厲的處罰。在法律的威懾和執行干警的批評教育下,范某、靳某終于認識到錯誤,當場將應還款項履行完畢,案件順利“案結事了”。
2.出行受限難辦事,主動履約解“枷鎖”
“不能坐高鐵、飛機,出差都成了奢望,失信的代價實在太大了!”這是被執行人陳某在限高后最深的感受。在王某與陳某的借款合同糾紛中,因未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曾終本執行,但法院依法對陳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凍結賬戶等措施。后來,陳某有了新工作,該崗位有長期出差的要求,可“限高令”讓他無法乘坐高鐵和飛機,導致工作難以開展。此時,他才真切體會到失信帶來的“寸步難行”。最終,陳某主動聯系法院履行義務,償還了全部借款,法院隨即解除相關強制措施,他的工作和生活才回歸正常。
3.務工遇阻悔當初,繳清罰金終如愿
同樣因失信付出代價的還有陳某(另案)。他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3個月刑期及1.9萬元罰金,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法院依法對其采取限高、失信等措施。出獄后,陳某想外出打工謀生,卻因“失信被執行人”身份處處碰壁:不能坐高鐵只能擠慢車,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工廠查詢其信用記錄后直接拒絕錄用。走投無路的陳某趕緊回家借錢繳清了罰金,案件履行完畢后,法院解除了所有強制措施。隨后,陳某順利進入工廠工作,生活也重新有了方向。
法官提醒
失信寸步難行,履約才能心安。任何試圖逃避法律義務的行為都將付出代價,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博愛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用足用好拘留、限高、失信曝光等各類強制措施,織密懲戒“法網”,讓“老賴”在陽光下無處遁形,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捍衛司法權威與社會公平正義。
編審:孟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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