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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以來
“消失的課間10分鐘”
“廁所社交”
“能不能玩蘿卜刀”等
有關學生的社交游戲
體育活動等話題
屢屢挑動大眾神經
這背后
是學校承擔著
越來越重的安全責任
由于責任界定機制不明晰
“傷不起”現象 長期困擾學校
眾多一線教師和教育管理者反映
學校往往承擔著“無限責任”
大家都生怕孩子在學校出事
一出事就是學校的問題
卸下校園“無限責任”
需要久久為功
PART 01
學生“傷不起”
安全鎖鏈“捆”住了誰
有媒體采訪報道,前段時間,在東部省份某小學,一名學生下課玩耍時跳起來摸門框,碰巧其他同學關門,因此眼眶受傷。本來責任應各自承擔一半,但受傷的孩子家長硬要對方全責,還威脅說要告學校。家長認為孩子只要在校內受傷,學校就有責任,應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
除了在校內發生的、直接與學校有關的事故,還有與學校無關的事,個別家長也將責任歸咎于學校,要求學校賠償。
西部一位基層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一件事:當地此前曾有一名學生在家中輕生,警方介入調查后排除他殺。學生家長在整理遺物時發現,5年前,這名學生在日記中表示,他不喜歡某位老師。隨后,家長以此為理由,向學校索賠。為平息事件,學校最終不得不賠償了15萬元。
學生走路不慎扭傷了腳、上體育課不慎擦破了皮、參加運動會扭傷了腰……在校園中,即使安全工作做得再細致、再扎實,也難以完全規避意外發生。
多名教師反映,出于安全考慮,學校要求孩子們下課期間不能沖跑,高樓層學生課間盡量少下樓玩,同時將籃球、足球等對抗性體育活動組織頻次降低。體育鍛煉以跑步、跳繩、羽毛球等柔性活動為主。
一位鄉村學校校長表示,孩子們能走出校園探索的機會本就不多,目前學校通過購買保險等方式加強保障,但仍然很擔心學生在校外研學實踐時意外受傷,舉辦此類活動越來越“膽小”。
面對持續增壓的校園安全責任,除了一些學校出現的“課間圈養”現象,近幾年部分學校體育課課時減少,春游、秋游和社會實踐被取消,學生的活動時間一再被壓縮。
PART 02
老師“傷不起”
一有問題就“擔責”
一些基層教師反映,現在不僅要教學生知識,肩上的“安全擔子”也越來越重,甚至擠壓了正常教學活動時間。
在山西某學校,教師需課間輪班站崗守衛安全,讓本就任務繁重的科任老師苦不堪言:“教室里站著講完課,走到樓道接著站,接近滿課時基本要站一天?!?/p>
一名受訪教師無奈地表示,學校前段時間規定,學生發生安全事件,不管是否在校內,班主任都得承擔責任,年終考核直接降到最低,現在面對學生的安全問題每天都“擔驚受怕”,連孩子們上下樓梯也要時刻盯緊。
去年暑假,某地有6個小學生結伴去河邊游泳,不幸全部溺亡。家長抱著孩子的遺體痛哭,還質問孩子的老師:為什么你當時不在場!原來,河邊平時有老師巡邏,但事發那天老師不在,家長認為是老師偷懶才導致自己的孩子溺亡。
在這樣的“道德綁架”下,教師的“教育責任”被擴大成“守護責任”:家長寒暑假不放假,學校開設托管服務;夏天學生去河里、水庫游泳,學校要安排老師巡邏;學生在學校和上下學途中出問題,家長找學校和老師的麻煩……
久而久之,許多家長把自己的責任通通推卸給了學校和老師,逼著學校和老師擔負起“無限責任”。
現在的教師,已經陷入一個尷尬境地——
作為師者,本應在講臺上從容教書,一絲不茍地傳道、授業、解惑。如今卻在各界的監督和輿論底下,戰戰兢兢地教書、謹小慎微地做人,生怕自己某個不經意的行為引來家長的問責、輿論的攻擊。
某女學生在KTV里遭校外人員掌摑,教育部門馬上成立調查組到學校里調查。結果,涉事學校的校長被停職檢查,掌摑學生的施暴者卻不知所蹤。校長何其無辜,原本好好地放假,卻在輿論的裹挾下成了“背鍋俠”。
近年來,凡是與學生有關的意外發生后,家長總會忽略自己的責任,第一時間找上學校和老師。學校和老師已經淪為“弱勢群體”。
教育部門為了化解矛盾,不將事情擴大化,往往會讓當事老師和學?!氨冲仭?,承擔起本不該承擔的責任。但是,教師也是需要安全感的。若教師背后無人撐腰,教育只會孤立無援。
PART 03
學?!皞黄稹?/strong>
一不小心就“背鍋”
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學校成了一種風險度很高的機構。
按理說,為了幫助學生更多地接觸自然、了解社會,學校應當組織學生遠足研學,參觀考察各種文化場館、社會場所。然而,一種日趨普遍的現象是,許多學校已不再組織或盡可能少組織此類活動,因為擔心活動中會出現意外安全事故。
按理說,為了培養學生的勇敢精神與剛強意志,學校應當鼓勵學生參加各種體育活動,包括含有一定對抗性的活動。然而,許多學校都把體育活動的時間減到最少、強度降到最低,至于對抗性活動更是免談,因為擔心學生會身體不適,會傷胳膊傷腿,會有其他不測發生。
為了幫助學生形成良好品行,學校對犯錯的學生應當進行合情合理的批評教育。然而,許多學校已不敢正常批評學生,因為擔心學生會心理異常,會離家出走,甚至會尋短見。
為了使學生的個性得以自由發展、潛能得以充分發揮,學校應當對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進行必要的大膽創新。然而,許多學校已不再進行任何真正意義上的創新嘗試,因為擔心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成績,影響他們的考試和升學。
還有更多的“按理說”,更多的應當這樣、應當那樣……然而事實是,按理說常常是說了也白說,應當做到頭來并不去做,因為學校如履薄冰。
學校越來越“膽小”,并非單一原因。
面對學校,家長越來越“強勢”!學生出了任何問題,即便學校并無責任,許多家長也會要求學校擔責。惡語相加已成常態,肆意辱罵并不少見,有時甚至會來點極端手段。
于是,如今的學校已成了一種“無限責任公司”。學校常常被希望滿足社會對教育提出的所有要求,哪怕是一些并不合理的要求;學校常常被要求對學生出現的所有問題承擔責任,哪怕是那些不該由它擔負的責任。即便學校無錯,也很少有人為學校撐腰。此時的學校形同一座孤島,一座孤立無援的小島。
PART 04
為學校“松綁”
卸下學校的“無限責任”
學校一旦成為“無限責任公司”,便什么也不敢想不愿想、不敢說不愿說、不敢做不愿做,其結果必然是無法承擔本該由它勇敢承擔的最大責任—— 促進學生發展。
教育要回歸正常的生態,必須給學?!八山墶?,釋放學校的“無限責任”。我們需要譴責失責的學校,但我們同樣也應該保護無責的學校,讓這些學校不受外擾,潛心育人。
? 合理劃分安全責任
學校要承擔安全責任,但不能被無限放大。應綜合施策優化校園安全管理,幫助校長卸下心頭沉重的包袱。
一是適度給學校“松綁”。受訪基層教育工作者呼吁,將學校從“無限責任”中解脫出來,加強校家社協同,廣泛開展安全教育,進一步提升學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導社會對學生在校行為形成正確的安全觀和責任觀,釋放學校發展活力。
二是健全風險分擔機制。針對校園安全管理出臺政策舉措。例如,福建推行中小學校方責任保險,并加強學校安全意識和安全教育;重慶將推進校園硬質防沖撞設施建設納入2024年校園安全保衛重點目標任務,筑牢校園安全第一道防線。同時,學校還需持續在日常管理中形成更加規范健全的安全預案和應急管理機制。
三是科學劃分安全責任。司法部門可就校園侵權責任案件公示一批指導性判例,聯合教育主管部門等進校園普法,進一步厘清安全責任劃分邊界,引導基層學校依據法律法規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健全問責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張軍在“兩會”報告上倡導要依法引領校園保護。小學生體育課意外受傷,家長起訴學校,校方已盡必要教育管理責任和救助義務,法院判定學校不擔責。對學校依規組織體育活動等不施以苛責,有利于促進孩子健康成長。學校強調學生遵守規則,老師經常提醒不要危險行動,已充分盡職,法院判決由“闖禍”孩子家長擔責。孩子雖在校,家長也有責,校園安全須共同守護。
學校教育僅僅是教育的組成部分,不是教育的全部,不能把學校教育泛化。每個人所受的教育,由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自我教育共同組成。學校教育始終是有邊界的,承擔的是知識習得功能,不能無限放大學校教育的功能,不能把所有的問題都歸咎于學校責任,無限的責任,必然產生無限的權力,最終受損的是家長和學生。
?減輕管理負擔,防止“形式主義”抬頭
地方應該明確政府和學校的責權,制訂更加科學的考評體系,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少派些任務,多給些辦學自主權。同時加強教育標準化管理,盡量減少老師在教育管理之外的額外負擔,盡可能減少行政發文和指令;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治理體系,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才能有效杜絕形式主義。
?減輕輿論壓力
隨著近年來校園安全越來越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因為學校方面的過錯,學校承擔相應責任倒也無可厚非,但有時與學校無關的時候,因為輿論偏向、家長極端手段“鬧事”、上級部門的息事寧人等各種壓力之下,學校和老師往往會承擔過錯之外的責任。
當網絡輿論危機發生時,學校易因缺乏經驗而處于被動地位。若處置不當,不僅無法平息負面輿論,反而會激化相關矛盾,進一步刺激負面輿情發酵。
但凡學生出事,學校就要擔責,讓學校教育束手束腳。最后以“學生的靜止”換取“學校的安寧”,看似皆大歡喜的結果,實則是對教育的畸形引導,讓活潑的學生成了只會學習的機器,喪失了學生該有的活力,既是對學生未來的扼殺,也是對未來教育的傷害。
唯有還給學校教育空間,還給老師以應有的理解、尊重、保護,卸下學校和老師的“無限責任”,才能讓教育回歸正常。我們的教育,不該讓學校扛著“無限責任”,永遠負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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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河南校長
編輯丨智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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