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市蘭山區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7月11日,網傳蘭山區一飯店因拍攝發布菜品視頻被認定為“違法廣告”,并面臨高額處罰。蘭山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初步調查——
2025年2月15日,當事人涉嫌在網絡發布使用國家禁止食用的動物蛤蟆(中華蟾蜍)加工菜品的視頻。
3月17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并于3月24日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3月27日,當事人向蘭山區市場監管局提交了陳述申辯相關資料,并主動刪除相關視頻。
5月12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并告知當事人。
目前,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
7月11日,山東臨沂的張女士向封面新聞記者反映,稱她因隨手拍攝的一段短視頻,被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涉嫌違反廣告法”,且拒絕配合調查,被罰款45萬元。
張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拿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5天內提交了《陳述申辯書》和《聽證申請書》,但市場監管局一直沒有回應,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張女士收到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受訪者供圖
據張女士回憶,今年2月,她在抖音上發布了一段隨手拍的菜品視頻。3月22日,她接到蘭山區市監局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她發布的視頻涉嫌違反廣告法,讓她配合調查。張女士表示,會在一周內去蘭山區市監局接受調查,并當即刪除了那段視頻。
張女士的飯店 受訪者供圖
張女士稱,3月24日,當地居委會將一張《行政處罰告知書》通過門縫塞進了飯店。這張《行政處罰告知書》顯示,“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涉嫌發布法律禁止行為的廣告一案,已調查終結”,張女士發布的視頻涉嫌違反廣告法,“鑒于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可以從重處罰”,罰款45萬元。
但張女士認為,她的抖音號是個人賬號,用于記錄生活,“有時我去別的飯店吃飯,也拍一下,經常出去學習菜品啥的,也隨手拍一下,發一下抖音,關鍵是一沒掛鏈接,又沒掛小黃車”。張女士表示,她不知道為什么會違反廣告法,“也沒有拒絕配合調查”。
張女士發布的視頻截圖 受訪者供圖
編 輯 | 韓振
來源 | 封面新聞 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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